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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陳志祥居士法官判決書引用佛經 (2006年07月27日)
發表人 56456  

發表日期

8/7/2006 4:04:20 PM
發表內容 陳志祥居士法官判決書引用佛經   (2006年07月27日)   

   

【台灣報導】日前,基隆地方法院法官陳志祥榮升庭長,他在司法界是出了名的「特立獨行」,身為虔誠的佛教徒,讀經念佛之餘,還不忘在判決書上引述一番,只要是有罪判決,便引用地藏十輪經,作為量刑參考,力求罪刑相當。

據了解,陳志祥是司法官二十五期結業,曾擔任六年檢察官,後來轉任法官,以看「法」獨特聞名於司法界,十二年法官生涯,陳志祥充分發揮審判獨立的精神,審案認真,還曾七度提出釋憲聲請,包括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等案件。

陳志祥說:「沒辦法,我就是判不下去」,他表示,在審理案件時,審酌當事人的情況,經常看到法的狹隘性和不合時宜,他說,寫判決書對法官來說,是家常便飯,但撰寫釋憲聲請書,可得耗費數倍以上的時間和精力,才能說服大法官們。

篤信佛教的陳志祥,只要是有罪判決書,總不忘引述「地藏十輪經」(第三卷)所云:「若犯重罪,應重治罰;若犯中罪,應中治罰;若犯輕罪,應輕治罰;令其慚愧,懺悔所犯」。陳志祥說,論罪究責時,力求罪刑相當,除了祭出徒刑外,更要審酌被告日後能否回歸社會,成功的再社會化。

榮升消息傳到辦公室,陳志祥笑說自己總算「平反」,辦公室裡擺放許多老兵和冤獄受難者的感謝獎牌,陳志祥更感受到身為法官的「任重道遠」,儘管評價兩極,他始終堅信「有理走天下」,享受獨立審判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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