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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想請問有關法律適用的問題
發表人 初學者  

發表日期

10/19/2006 9:18:43 PM
發表內容 想請問老師或其他同學我最近遇到的問題
我現在工作的老闆,   因為跟已離職的業務有糾紛,   所以要求所有同事,
包含業務   工讀生   正職和兼職的都要簽新的合約
合約有2份   一份是正常的僱傭契約   一份是承攬契約
其中承攬契約中的條文   是混合了僱傭契約和承攬契約中所有有利雇主的部份,規避了雇主所有責任,最後一條還明訂簽了本契約後,將不適用民法僱傭契約和勞基法的的規定   
根據經理甲說,老闆意思是以後若有糾紛,他看哪份對他比較有利他就用哪份      根據經理乙說,老闆意思是我們契約上有明訂底薪和特別獎金分別多少錢,底薪用僱傭,獎金用承攬
問題是我現在不是業務,是領固定薪的工讀生,雖然跟上下游廠商談業務,但所有事都要經老闆簽呈,若是簽了這2份合約,將來若有糾紛,要怎麼用法條啊?
回覆 畢業生 在10/20/2006 8:38:37 AM的回覆:
這樣的老闆,你還要幫他做事嗎?

另外,
不管契約如何訂定,
請參考民法第71條

淺見
回覆 初學者 在10/20/2006 7:17:14 PM的回覆:
要找一份能兼顧學業和工作又有穩定足夠薪水的職業也不是很容易
可能是現在學的太少了
遇到盧的人光用道理或人情世故就未必講的通了      何況用法律知識
很多紛爭都是跟他爭論感覺浪費時間      認衰又很氣
但又不能因此而什麼都不去做
所以我覺得老師上那麼多內容和詳細真的很好
可能要花很多時間研讀   也可能沒辦法很快就考上國考
但平時卻很實用      也可以幫我們評估能負擔的風險和做適當的防範

感謝你的回答囉^   ^
回覆 poyentsn 在10/21/2006 12:41:40 AM的回覆:
勞基法是不能被排除的。
回覆 畢業生 在10/21/2006 5:42:54 PM的回覆:
我沒有幫上忙,
但是我還是很想勉勵你,
除了法律專長,基本的商科概念和外語能力,
或許可以讓你找到比較好一點的工作。

遇到太誇張的公司或老闆,
到底如何才能保護你自己,
且看你的選懌。

反正,如果你現在在準備公職考試的話,
趕快加油!一鼓作氣!

回覆
李俊德 在10/22/2006 5:23:35 PM的回覆:
勞基法是不能被排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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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此為強行規定無法透過契約加以排除。

能以契約為之者,必為勞基法未為禁止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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