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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請教老師民訴再審之問題
發表人 民訴學員  

發表日期

10/21/2006 12:11:54 PM
發表內容 老師上到499II時
曾舉例說道:如乙對甲起訴主張乙甲100萬債務不存在,而一審法院為乙敗訴判決確定。甲進而起訴請求乙給付甲100萬元,甲亦得到勝訴判決並於二審確定。則此時乙對此同一事件而繫屬於不同審級之判決提起再審應向上級法院合併起起。

學生有疑問的是:雖當事人相同訴訟標的也相同,但消極確認聲明不是不能代給付聲明嗎,為何是同一事件??

麻煩老師為我點明一下><

還有學生一直聽(看)不懂496III,能否順便麻煩老師舉具體例子,謝謝

回覆
李俊德 在10/21/2006 12:30:50 PM的回覆:
曾舉例說道:如乙對甲起訴主張乙甲100萬債務不存在,而一審法院為乙敗訴判決確定。甲進而起訴請求乙給付甲100萬元,甲亦得到勝訴判決並於二審確定。則此時乙對此同一事件而繫屬於不同審級之判決提起再審應向上級法院合併起起。

學生有疑問的是:雖當事人相同訴訟標的也相同,但消極確認聲明不是不能代給付聲明嗎,為何是同一事件??
---------------------------------------------------------------------------------
是否為同一債權?

如果前訴訟為給付聲明,根本不能再提後訴訟,何庸討論499第2項?
回覆
李俊德 在10/21/2006 12:41:13 PM的回覆:
496III

本法就第二審程序之進行採續審制,第二審法院就上訴事件為本案判決時,對於當事人在第一審所為關於事實上或法律上之陳述及提出之各項攻擊或防禦方法,均已重為審查,故對於第一審判決應無許當事人提起再審之訴之必要。   
------------------------------------------------------------------------------
乙以甲為被告請求返還借款1000萬,甲提出清償抗辯,一審採納之,判決駁回原告之訴。

乙提起二審上訴

二審法院公開心證不採清償抗辯,甲負提出清償抗辯,二審法院採納之,判決駁回乙之上訴。

判決確定

乙得否以一審法院採納甲之清償抗辯,然該收據為偽造或變造為再審事由提起再審?

否定,即496III
回覆 民訴學員 在10/21/2006 12:53:59 PM的回覆:
謝謝老師
我一直以為496iii和499ii都是分別進行的程序
回覆
李俊德 在10/21/2006 1:45:03 PM的回覆:
496III

本法就第二審程序之進行採續審制,第二審法院就上訴事件為本案判決時,對於當事人在第一審所為關於事實上或法律上之陳述及提出之各項攻擊或防禦方法,均已重為審查,故對於第一審判決應無許當事人提起再審之訴之必要。         
------------------------------------------------------------------------------
乙以甲為被告請求返還借款1000萬,甲提出清償抗辯,一審採納之,判決駁回原告之訴。

乙提起二審上訴

二審法院公開心證不採清償抗辯,甲復提出時效完成抗辯,二審法院採納之,判決駁回乙之上訴。

判決確定

乙得否以一審法院採納甲之清償抗辯,然該收據為偽造或變造為再審事由提起再審?

否定,即496III
回覆
李俊德 在10/21/2006 1:47:03 PM的回覆:

有些字打錯了,更正

二審甲復提出時效抗辯,二審採納時效抗辯非採清償抗辯,判決甲勝訴,駁回乙之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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