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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院方工作小小雜唸……
發表人 院方小工人  

發表日期

10/24/2006 8:46:53 PM
發表內容 司法工作不是靠一個法官或加一個書記官,
就可以做成的。

現在任職於院方某一有名的「垃圾庭」,
會被貶到這裡的人,
不是曾跟之前的科室主管吵架,
就是犯過自以為無人知曉的錯誤,
法律的圈子很小,走到哪裡都有認識的人,
好事也許不出門,若想讓壞事不傳千里?
想想就好,別當真!
至於我(沒公務員資格者)……聽說是因為這裡有缺,
才會被分到這裡,
之前別說院方,連檢方都沒待過,
是個笨到連碼頭都不會拜的笨蛋一個。

今天聽辨公室的同事在聊,
就算通過司法官考試,
得罪他(一個不曉得委四過了沒的書記官,還不是股長級以上),
也還是會在訓練過程中被刷下來……
只要他說幾句閒話,就會被刷下來……
假設得罪他的人曾跟他同法院同科室,
他認為「上面」只會向他打聽……
(疑問一、『上面』真會打聽嗎?而且只會跟他打聽?)
(疑問二、若真如此,公服法28條不用訂了)

當時我就很想問他,
如果我司考特考全都考0分的話,
會不會因為平常跟他處的不錯,
請他幫我美言幾句,
就上榜了?就能通過訓練?
但上面的話我沒問,
因為他是個聰明人,
若我話一說出口,
他一定明白我除了想罵他太過往臉上貼金之外,
更該明白我對他的人格已有負面評價,
未掌權,就有隨意斷人生死的想法,待掌權豈不殺人不見血!

法院,是學生時代夢想進入的工作場所,
但現在,對它另有更深刻的感想!
很多光怪陸離的事不足與外人道,
想進去者,最好先有公務員資格,
(也就是三、四、五等特考及格後再進去)
才能得到身為人應受的尊重,
不然,外頭好工作多的是,
再怎樣,都比院方職代、法助好得多!

也許,我待的是有名的「垃圾庭」,
才有此種感觸,
換到下個科室,也許會覺得法院是天堂也不一定!
回覆 刪除這篇吧! 在10/24/2006 10:31:14 PM的回覆:
不然我怕這位原作者會有麻煩!

(這個人我好像認識,是個好人,
可以深交,因此更不希望他惹麻煩,
回去我會跟他聊聊,也請版主幫忙刪除,謝謝)
回覆 考生 在10/25/2006 12:45:31 AM的回覆:
看打字段落及符號的態樣,這篇根本是同一個人所打的,讀書讀瘋了嗎?
真是好笑
回覆 (請刪除此主題)不想 在10/25/2006 10:41:10 PM的回覆:
網路的東西真真假假,如果段若與用語就可判定同一性的話,那麼法院也不用開了。
昨天下午,有同事跟我抱怨他那間大辨裡的事非,我才勸過他別跟小人計較而己,未料他竟然......   
昨晚跟原po者聊了一下,憑良心說,誰沒在職場受過委屈?
既然如此,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趁辨公室裡還人發現這裡,
再次煩請版主刪除此討論主題!
謝謝。
回覆
李俊德 在10/25/2006 11:12:01 PM的回覆:

同學,你現在的行為是「無因管理」,我還得確認本人的真意。

如果本人真想刪除,寫信的客服信箱,我會刪除的。
回覆 路過的笨孩子 在10/26/2006 10:31:39 AM的回覆:
看得出來大家都是好心啦...
不過
在當路人的我眼中
始終覺得敢言比怕惹上麻煩還值得敬佩一些
總覺得
法律人應該要是這個社會裡面最敢講話的一群.....(<--天真又無知的我的想法)   

另外
老師的做法也很不賴   看了覺得很欣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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