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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請大家體諒李老師一下
發表人 請大家體諒李老師一下  

發表日期

10/29/2006 11:47:01 PM
發表內容 請大家體諒李老師一下

有些同學在問老師何時會出保險法、何時海商法會有新版?

當然啦,老師他自己也是想盡快滿足同學的期待

但是,現在李老師正忙著編寫「歷屆試題」

李老師自我要求很高,一定要在水準之上,才推出面市

先是民法歷屆試題、接下來是民事訴訟法、強執、國私、商事法等等

套用經濟學的術語「機會成本」來說明一下:

老師既然目前費盡心神來編寫歷屆試題,當然,自是會壓縮到其他的時間。

我們只有一個李老師,我們要好好愛惜李老師,體諒一下老師的辛勞。

大家互相體諒,多給老師鼓勵與支持。

至於保險法、海商法,可能我們就得先自己念一下,如果硬要老師開課,說實在的,這樣會讓老師過度勞累、身體吃不消。

宇法補習班是充滿人性溫暖的,大家互相體諒、互相支持,在國考的道路有你有我,我們並不寂寞。國家考試是人生當中一個「很大的小關」,並非通過考試之後人生自此無憂無慮。在我們關心與體諒別人的同時,事實上這種善意的力量最終是回反饋到我們身上的。



大家加油。


回覆
李俊德 在10/30/2006 12:09:00 AM的回覆:

真是好感動,謝謝同學的體諒。
回覆 期待再相逢 在10/30/2006 12:20:05 AM的回覆:
我的看法是.......               

早知如此,又何必那麼早就放消息出來?不是還有時間翻譯德國法條嗎?一直被人問類似的問題,應該也是不會嫌煩吧!





回覆 333 在10/30/2006 12:29:06 AM的回覆:
希望樓上不要如此苛薄
另外建議李老師德國民法不用自己翻
大陸學者陳衛東杜景林邵建東等人都有翻譯法律出版社出版板
回覆 期待再相逢 在10/30/2006 12:46:52 AM的回覆:
一點也不苛薄...      就事論事而已

難道會因為早放消息,但因求好心切,進度遲廷,而算你比較便宜嗎?...            我想應該不會吧

如同"宇法課程說明暨教材特色"所強調的(考生省去龐大購買教科書之費用,而能貫徹一本書主義。)。

但體諒求好心切的下場,就是可能歹先花錢去補其他老師的。然後等宇法的出了,再花錢買宇法的。畢竟,國考不會體諒任何人,不會早一天考,也不會晚一天考。

回覆
李俊德 在10/30/2006 1:00:17 AM的回覆:

樓上的,沒人要你買,想去補別家就去補別家,這是一個自由市場,沒人可以強迫你。

我翻譯德國民法是為了追求自己學問的增長。

我放什麼消息?同學希望知道我的時間安排,我誠心相告而已,難道大牌都不回答。

我又不預收款項........怎麼了影響別的補習班收入了,苛薄什麼
回覆 死忠不別離 在10/30/2006 2:39:42 AM的回覆:
預不預告大約何時會出,有差別嗎?會因為不預告就比較早推出嗎?老師好像不是叫你先匯款,然後一直給付遲延吧!
老師當然不會因為同學一直問何時會出感到很煩(雖然我也曾問過....),但是為什麼會那麼多人問呢?因為希望教材品質能有水準以上阿。
如果哪天宇法淪落到「搶在研究所、國考前推出全科教材」而忽略品質.....那跟坊間其他補習班何異?反正錢先進帳戶,同學聽不懂就會一直問一直買一直補一直賺?如果這樣我就真的會「有緣在相逢了」。

不過話說回來,那些德國民法真的是老師一個一個字翻譯的嗎?真的很厲害,學德文出國唸書一直是我的夢想,但現在準備研究所英文都沒時間了,更何況德文...@@

老師加油,保重身體。
回覆 請大家體諒李老師一下 在10/30/2006 6:50:08 AM的回覆:
就事論事,平心而論:

(大綱)
一、出版時間與解題者
(一)出版時間
(二)解題者
二、李老師的認真負責,挑燈夜戰
三、少點批評、多點體諒




(內容如下):

一、出版時間與解題者


(一)出版時間

以高點歷屆試題出版時間為例,94年∼74年版本來說好了,出版時間是今年(2006)的二月。換言之,從考完試到出版完成是大約5∼6個月的時間。須注意者,高點是所有考題一次出齊。


至於保成的歷屆試題,以「94年∼74年版本」為例,出版時間為2006年1月。至於保成「95年∼76年版本」(最新版:2006年10月),則市面上已有刑法、強執國私、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可科目,單科上市。

那今天李老師於10月底出版民法,而且是以自己親自重新解題(請注意喔,今年李老師的歷屆試題是第一版,第一版本來就需要多費點功夫與精力),就速度而言,算是非常快速的了。在我POST這篇文章的同時,至少高點歷屆試題(今年最新版)是尚未出版的。


(二)解題者

讓我們仔細思考:高點、保成的歷屆試題,幾乎每一科負責的人都不同,甚至每年度的解題者也不同,即便出版速度較快,但是如果有買二家考古題實際參閱的人可以知道,事實上高點、保成的歷屆試題答案中的觀念前後並不一貫。

須注意者,李老師則是每個年度、每個題目親自下去解題,務求觀念的前後一貫與答案的精準。同學可以自行參照李老師所民法歷屆試題(PDF檔)即可得知,不再贅言。

還有,我們也要仔細思考一下,高點、保成為了搶先上市,往往解題的人每年都不相同,而且很草率。而李老師則是「自己一個人」親自下去解,請注意,是「自己一個人」。這是負責任的態度,我們應該多給老師鼓勵以及正面肯定。




二、李老師的認真負責,挑燈夜戰


再者,最近二個月,除了視訊中心系統維修或不開放外,小弟幾乎天天至視訊中心看視訊。李老師除了休息時間出來看一下魚釭、裝個水、交代一下課務人員事情,老師就「馬上」回去「用功解題目」(編寫歷屆試題)啦,可說是比起我當研究生時還用功。李老師是很認真與負責的,這是小弟親眼所見。

而且,小弟晚上離開時(視訊中心晚上7:40關閉),老師的工作室依然開著燈,繼續挑燈夜戰。請注意啊,這時候,課務人員與編輯助理都下班啦,老師還在「拚法律」呢。

如果說老師不用功編寫考古題,那可能是不瞭解情況吧。




三、少點批評、多點體諒


不同意的同學,或許心中是很「以考試或考上為念」。當然,就考生而言,通過考試乃是最為重要的事,但是,也不可因此忽略人生的其他價值,例如:尊重、體諒、互惠、支持、包容。成功乃是全面的成功,包含內在、外在;即便我們有朝一日通過國家考試,心中卻沒有一些良善的基本價值,我想,這並不是真正的成功。


現在不快樂、現在不禮貌、現在不包容,考上之後,態度與感受也不會因而大逆轉。


批評別人,不能解決實際問題,這樣會引起他人的不快,負面的力量會直接、間接或隱而不顯的地反饋到自己身上。


現在大家準備考試,互相體諒,少造口業,互相支持,這樣才會有「良善的循環」。


說實在的,李老師補習班的營利色彩,較之高點、保成已經淡化很多,更兼之有對考生「真誠的關懷」(小弟是不知道各位同學怎麼想,但至少在我接觸整個補習班的人事物來說,給我的感覺是「正面與溫暖」的)。


想必有些同學應該也是「亟欲購買李老師所出版的考題」。讓我們反向思考一下,如果今天李老師為了搶先上市,隨便解題就出版,或許可以很早買到李老師的出版品,如果品質不彰,最終受害者,仍是我們同學自身。

今天我們既然有這個需求,希望李老師能夠幫助我們,我們就應該多給李老師鼓勵與支持。在我跟老師認識的這一、二年中,是深深感覺到老師的經營理念是不同於高點、保成的。我們應當好好珍惜,不要讓老師認真、專業、溫暖的火焰給熄滅了。

批評前,先想一想。這樣說,會帶給別人什麼感受,如果我們是對方,聽到恣意的批評,心中又是作何感想呢?


停止批評,希望大家在準備考試的道路上都有個

「良善的循環」。
回覆 願主賜福! 在10/30/2006 8:03:04 AM的回覆:
我是很懷疑那個不懂感恩的仁兄
是不是別家補習班的打手啦!
又沒叫你一定非買不可
用詞這麼大膽
一般理性謹慎的人
應該很有教養和水準才是啊!

再說   相信老師應該會有整體規劃
老師何嘗不希望他的學生都能上榜
為了教學品質
等待似乎是值得地∼∼

學生有個不情之請
如果老師有科目於國考前沒辦法完成
是不是可以於前幾個月預先公告一下
以便學生能調整讀書計畫

當然   如果剩下的科目都能順利完成
學生誠摯感謝老師的辛苦和用心∼
老師辛苦您了∼加油∼   
回覆 flydragon 在10/30/2006 10:05:16 AM的回覆:
不同意的同學,或許心中是很「以考試或考上為念」。當然,就考生而言,通過考試乃是最為重要的事,但是,也不可因此忽略人生的其他價值,例如:尊重、體諒、互惠、支持、包容。成功乃是全面的成功,包含內在、外在;即便我們有朝一日通過國家考試,心中卻沒有一些良善的基本價值,我想,這並不是真正的成功。


現在不快樂、現在不禮貌、現在不包容,考上之後,態度與感受也不會因而大逆轉。


批評別人,不能解決實際問題,這樣會引起他人的不快,負面的力量會直接、間接或隱而不顯的地反饋到自己身上。

..................................................
這位同學,將來司法考法倫時,你可以來教大家法律倫理了!

其實就算沒學過法倫,你也已經比寫書討論的人更具資格教大家看事情了!      

另外李老師真的好認真!   真不知老師的體力是靠什麼維持的?   

感覺已經超越人類的極致了!      
回覆 光慈 在10/30/2006 12:20:00 PM的回覆:
李老師~~加油~~^_^
末學相信同學們會體諒您的!
回覆 lucy 在10/30/2006 12:25:33 PM的回覆:
請老師不要生氣那個有緣再相逢的話,畢竟人是肉體,身體要先顧好,才有辦法出版好的作品供需要的人參考。讓我們一起加油吧。
回覆 期待再相逢 在10/30/2006 2:59:15 PM的回覆:
一言堂,也不用這個樣子吧.......     唉
回覆 賣蛋糕的 在10/30/2006 3:01:02 PM的回覆:
工讀生,也不要這樣子吧..........   唉
回覆 小人物 在10/30/2006 3:04:31 PM的回覆:
好東西,值得等待...           不想等,就拉倒

回覆 謝謝老師 在10/31/2006 2:09:27 AM的回覆:
一般來說.讀法律的也都會知道要尊師重道.基本上對於老師都會給予一定的尊重.不可能會大放厥詞.除非你是別的補習班的....雖然我念大學的時候補過高點司法官全修...但是今年接觸到李老師的教材後.才知道一山還有一山高...更了解李老師是法律人.不是商人........樓上那位...聽懂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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