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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李老師的課份量真的太多了嗎???
發表人 335748  

發表日期

2/9/2007 12:49:05 AM
發表內容 發表人:   台客大
會員等級:   初來乍到
   發表於:   2006/4/1   下午   09:3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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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次)               
RE:   李俊德民法強執   
   
將軍
會員等級:   初來乍到   
   發表於:   2006/6/21   下午   02:51:11      
看來,應該是買了後悔但又不能退錢••
李師的東西只求多、但加入太多雜七雜八的資料,徒然
增加應考的負擔,非常不適合國考。
挨,初出社會想自立門戶的小毛頭,不思內容品質的精
緻,為求量大而大量、為求標新立異而標新立異,泡沫
化是指日可待的。   

   
         
RE:   李俊德民法強執   
   
aa
會員等級:   初來乍到   
   發表於:   2006/6/24   上午   01:19:47      
引言: 

看來,應該是買了後悔但又不能退錢••
李師的東西只求多、但加入太多雜七雜八的資料,徒然
增加應考的負擔,非常不適合國考。
挨,初出社會想自立門戶的小毛頭,不思內容品質的精
緻,為求量大而大量、為求標新立異而標新立異,泡沫
化是指日可待的。   

   
將軍所言甚是,以公司法為例,在現行法已承認一人公司的今日,竟列六頁A4的各種爭點(P14-19)--確有學術收藏價值.   
   
         
總頁數:   1,   目前在第1頁,每頁顯示   
---------------------------------------------------------------------------------------------------------------------李師決非小毛頭.
但民法真得份量太多了嗎?2科1萬多.唉........................
有沒有上過的同學幫忙介紹一下.是該買例題演練或民法民訴正科.
畢竟這是我第一份年終.謝謝.
回覆
李俊德 在2/9/2007 1:04:57 AM的回覆:
會員等級:         初來乍到

會員等級:         初來乍到
----------------------------------------------------------------------------
一大堆令人討厭的負面宣傳方式


回覆 333 在2/9/2007 1:05:19 AM的回覆:
不會太多
回覆
李俊德 在2/9/2007 1:11:22 AM的回覆:

如果嫌太多

建議你去買李淑明的課程----很有「效率」的

民總,債總,債各及物權都有

一下子就可以唸完了,又只要一萬多
回覆 1234567 在2/9/2007 1:41:09 AM的回覆:
李老師.我並無不敬之意.以上是我在保成論壇看到的.
我不是嫌多.
只是想聽一下同學之意見幫助我作為選購之參考.
我並不是在徵詢您的意見.
我感覺您似乎有一點----------------------太尖銳了.
讀書會中考上學長姐大都不建議購買.我是因購買物權與強執.
覺得您上的不錯.才想在預算有限的情形下(我家並不富有)詢問一下有買過人之經驗.我想這並不過份吧.
您口口聲聲是法律人.但經營得卻是補教營利事業.至少.以禮相待.是做生意的基本態度吧.
做生意就是做生意.
您只是生意人.並不是老師.
真正的老師是會幫助沒錢繳學費的同學.
是會20年如一日在週六法服幫沒錢打官司的人出主意.


拜託.別再說你是法律人.那讓我覺得惡心.
我不但不會再購買你的課程.
還要終其一生作你的敵人.
回覆 必死豬 在2/9/2007 1:50:25 AM的回覆:
樓上真無聊........

說穿了大部分人也只是想唸法律混口飯吃.........
但有必要搞那麼對立嗎?

而且又沒人強迫你買教材,
嫌貴就自己努力掙錢,
或商求賣家能否分期付款,或其他方案,
講這些酸話,只是更顯幼稚罷了.

難道律師都要幫貧苦的人免錢打官司,才叫律師嗎?
難道謝長廷幫陳進興打官司後,就不叫法律人了嗎?
回覆
李俊德 在2/9/2007 1:57:28 AM的回覆:

第一

法律人在現在也不是什麼光榮的名詞,我是唸法律的人,所以我是法律人,自稱是法律人,又不是多麼高尚的事。

第二

我達不到聖人的標準:

真正的老師是會幫助沒錢繳學費的同學.
是會20年如一日在週六法服幫沒錢打官司的人出主意.
---------------------------------------------------------------------------------
只不過我是很質疑,那個法律系的老師會幫忙同學「繳學費」


第三

我自稱法律人,又跟你結什麼什麼血海深仇

終其一生作你的敵人
---------------------------------------------------------------------------------
真不知道你在想什麼?


回覆 鐘鼓饌玉不足貴 在2/9/2007 2:01:34 AM的回覆:
才剛念完今天的份準備就寢就看到這樣的文章,真令人傷心
這一篇引用文的內容,一字一句絲毫不差的在之前的文章也出現過,似乎也太過巧合~連標題都下的一樣
只覺得無聊,而且是人懷疑你是其他補習班工讀生的嫌疑
在你之後的回文,更令人確信這一點   
之前就常耳聞會有惡性補習班前來鬧板
今日一見....
我想就如我輩都不會被你激怒
涵養如老師者,更是不會上你的當的
老師之前就說過,他教學不重視宣傳,不重視廣告,不重視考上的人來彰顯自己,你在國家考場有看到老師還有宇法工讀生嗎?
他只渡有緣人,所以只能說,你不是有緣人而已
回覆 畢業生 在2/9/2007 8:43:56 AM的回覆:
我是沒買啦

不過多學一點東西很好啊

尤其是考司律或法制
法律專業越強

做起事來更順手
回覆 早餐差點吐出來 在2/9/2007 8:53:31 AM的回覆:
1234567   在2007/2/9   上午   01:41:09的回覆:
李老師.我並無不敬之意.以上是我在保成論壇看到的.
我不是嫌多.
只是想聽一下同學之意見幫助我作為選購之參考.
我並不是在徵詢您的意見.
我感覺您似乎有一點----------------------太尖銳了.
讀書會中考上學長姐大都不建議購買.我是因購買物權與強執.
覺得您上的不錯.才想在預算有限的情形下(我家並不富有)詢問一下有買過人之經驗.我想這並不過份吧.
您口口聲聲是法律人.但經營得卻是補教營利事業.至少.以禮相待.是做生意的基本態度吧.
做生意就是做生意.
您只是生意人.並不是老師.
真正的老師是會幫助沒錢繳學費的同學.
是會20年如一日在週六法服幫沒錢打官司的人出主意.


拜託.別再說你是法律人.那讓我覺得惡心.
我不但不會再購買你的課程.
還要終其一生作你的敵人.

-----------------------------------------------------

基本上,我覺得你的邏輯有問題。

你要是不高興買,就不要買。

又沒有人拿槍指著你的頭,叫你一定要買。

還有,我覺得,你應該是非常想聽或非常認同老師的課程,想買卻因為「殺價不可得」,所以「丟臉變生氣」。

同學,您真幼稚!

不要買,就不要買,去上其他補習班的課啊。

幫助別人,本來就是要看能力,能力到哪,幫助到哪,要量力而為。

李老師也有老婆小孩要養,有父母要孝順。如果你覺得價錢太高,討論一下嘛,或者你可以用讀書會替代方案,都OK的嘛。不要因為情勢無法吻合其目的,就在那裡唧唧歪歪。

又不是三歲小孩。你麻幫幫忙。

還有,你說要生生世世跟你老師為敵,這有無涉及刑法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您可要好好思量。

如果要找你麻煩,將你的IP找出,要將你移送法辦,亦非難事。至於罪名是否成立,這是後話。不過,這也夠你忙的。

你要注意自己的發言啊,不要想說網路是自由空間,發言就不分輕重了。

再來,這個補習事業本來就不是慈善事業。不是三歲稚兒,這個江湖規矩,您不懂嗎?

法律系學生,一個很致命的缺點就是:總是想不勞而獲。(我也有此缺點)


總想說,大學四年不努力,畢業之後,隨便補個一年,就考上。總想說,隨便付點錢,就可以拿到所有補習班資料或上完所有課程。

思想自由麻,這樣想固然無可厚非,可是您有無想過,這樣的想法會帶給您如何的影響呢?

不負責任?沒有擔當?自私自利?

刮別人的鬍子前,先將自己的鬍子刮乾淨!

喔,看了你的發言,早餐差點兔出來。



回覆 UNHAPPY 在2/9/2007 9:48:53 AM的回覆:
李老師不要生氣,你辦不到的事,別班也辦不到。
別班辦不到的事,你卻辦到了。
每天進站的眾生,就是支持你、等你渡化滴。
我支持你!
回覆 1 在2/9/2007 9:48:56 AM的回覆:
我覺得李老師上得很好
比起其他補教老師讀起來紮實多了   
某補習班民法老師(恕保留)課程數是較少,但有一種不踏實而且根基不穩固的感覺
法律的東西本來就多      非一朝一夕可及
李老師很棒啦      至少我這麼認為
台大林群弼教授也曾稱讚過李老師
因為台大考上的學生很多都是上過李老師的課
回覆 使用者一號 在2/9/2007 10:45:03 AM的回覆:
你想知道什麼?
你想知道使用者的看法?
我告訴你我的看法...

我並不會覺得太多,如果你仔細比較過,李老師的東西屬於經過整理濃縮的菁華,力求打擊面廣泛卻不至於在某個小議題過度鑽研.....尤其考古題目的蒐羅,我想市面上其他資料很難望其項背,這麼多的題目,我個人是依照時間與心情適量整理,有空再看多一點...這種提供資料給你讓你自行決定唸多少的考古題使用設計,對我而言是很方便...故這種資料正好是針對國家考試需求而為設計的,並不是其他人所說的什麼學術收藏價值品......

李老師和其他補習班最為不同的一點,就是他的課程設計有考量到最多樣化的需求,並賦予最大自由性空間,跟其他補習班的ABCxxx套餐排列組合是不一樣的,這種會處處為使用者著想的地方,就是認不認真看待自己所提供服務之差別所在......

至於補習所花費的錢?   ...這裡真的算貴嗎?   尤其,面授補習所需要排課排隊領講義的勞力時間無謂耗損成本......這些要不要一起考慮?

你想聽意見,我給你意見,參不參考隨你,購不購買也隨你,但你要知道,當你去批評一個用心經營事業的人,他會生氣是理所當然的,這裡的人會反彈也是理所當然的,因為,這裡的人,正好都是出於「信賴」而聚集在這裡......

不買東西也就算了,何必講些什麼法律人xxor敵人xx之類的話?難道講這些話,你能認為你具有身為一個法律人的理性嗎?
回覆 flydragon 在2/9/2007 12:03:49 PM的回覆:
李師的東西只求多
...................
內容很周嚴是真的

但加入太多雜七雜八的資料,徒然增加應考的負擔
,非常不適合國考。
.......................
輔以大量的社會時事來說明法律概念,一般老師跟本做不到

挨,初出社會想自立門戶的小毛頭
...................................
老師年紀也不小了

不思內容品質的精緻,為求量大而大量、為求標新立異而標新立異
............................

品質跟創意比他補習班好很多當然我是說保x高x,難道你補過另外的!?
請介紹一下

泡沫化是指日可待的。         
............................................
就保x高x,的師資而言,是真的!   目前好的老師,會交的真的不多了

結論:   宇法的教材真的幫我很多   雖然還沒考上   不過卻帶給我極大的信心   ,老師加油
回覆 日光灯 在2/9/2007 2:43:46 PM的回覆:
大半年前的文章也挖出來貼,開這種板本來就很莫名奇妙,接著回應的文章還這麼惡質,的確令人大大的懷疑開板是何居心?
回覆
李俊德 在2/9/2007 4:35:36 PM的回覆:

謝謝大家的肯定與支持

許多同學的文筆跟思路都令人激賞
回覆 路人甲 在2/9/2007 4:53:38 PM的回覆:
契約自由,要買就買,吵屁阿?????
回覆 陳玉奇(學員) 在2/9/2007 9:19:42 PM的回覆:
我要「替李俊德說幾句公道話」:

陳玉奇就是我的「真實姓名」,這個討論區除了我跟李俊德之外,沒有其他人是「真實姓名」。
我不但公布我的真實姓名,我還公布我的「真實身分」,我是台大政治系政論組4年級的學生,學號B92302159。
我敢這麼坦蕩蕩,表示我對自己的言論負責,不勞外人查IP,「拎杯」主動公布真實身分。
要來這邊「踢館」、散佈黑函的人,我套一句陳由豪在2004年總統大選時對吳淑珍的嗆聲:335748、1234567,你敢公布真實姓名,對自己的言論負責嗎?你敢不敢?你敢不敢?你敢不敢?(連問3次)

坦白說,我不否認自己也認為李俊德「是生意人」,畢竟他開的是「宇法公司」,不是什麼「財團法人宇法慈善基金會」。
但是,我必須說,我從來不會因這個人是否想賺錢而看重或貶抑這個人。
一個人是否值得我去敬重,不是因為其為大學教授或補習班的從業人員。
不客氣講,台大法學院裡面爛教授也是有(這句話我負責),難道只因為這個人在台大法學院任教,我就要尊師重道嗎?
我絕不會因為這個人是台大教授,縱使其為很爛的教授,被學生罵得半死,我就照樣敬重這個教授;同理,我也絕不會因為這個人是補習班的從業人員,就認為這個人愛錢、瞧不起這個人,而忽略一個人對學生或對「其補習班的顧客」所做的付出。
放眼目前的法科教材或補習班,有哪一個像李俊德這樣「以客為尊」,這麼強調品質與「售後服務」?高點的討論區,有「所謂的『老師』」上站回答問題嗎?
不要說補習班,甚至在台大法學院裡,摸魚打混的教授也是有(這句話我負責)。
有多少人這麼認真「更新教材、不斷改版」?
李俊德「學長」畢業自台大法律系,相信應該很清楚台大有的教授「每年的講義」都差不多,甚至我們政治系有的教授期末考都出考古題,考前3天再唸都來得及,請問「那種教授」值得學生尊敬嗎?
我覺得李俊德最讓我佩服的一點,是他「很敬業」,有心把這個行業做好,提供來買教材的人最佳好的服務與通過國考的方法,「賺錢」又有何不可?
總強過台大法學院「部分」摸魚的教授,還有那些「從來未見提供討論區回答問題的售後服務」,卻不斷吹噓自己有多好的「偽君子」(這句話我負責)。

建議李俊德「把這個主題設在第一頁」,以後若有人想來「踢館」,就先看看這個主題,到時踢館踢不成,只會被大家吐嘈吐得體無完膚,落得唾面自乾而已。

PS:我非正義之士,只是看不慣有的人「太過份」,我公布真實身分講這些話,李俊德也沒收買我,所以上述言論絕對「有公信力」。
回覆 慢半拍 在2/9/2007 11:00:18 PM的回覆:
大家都在幫老師說話
我批評一下好了
老師的課程
我覺得還不夠
我有買行政   及民訴民法實例
行政      救濟方面可能講的太少
民訴實例      真的不錯
民法實例      有些太基礎了   有進步空間

太多????????或許吧   ----如果沒基礎   而只剩六個月
有誰聽過只準備六個月上的嗎?????
考上之前      有問題不會   是正常的
考上之後      有問題不會   你會被笑
別的班說實在的   有教的好的   
但份量真的不夠   有些小科補完   
隨便一個問題就倒了   從考古題問你就可以了
開版的人真的要有良心
害人的事不要做

我只想學到最完整的教材
老師的科目應該可以再分級      
只可惜只有一個人   真的很操吧??   
辛苦您了      還要遭受黑函攻擊

最後我覺得奇怪的是
有哪一個補習班會幫你出學費
告訴我
如果李老師這樣叫營利   
別家應該叫強盜   土匪了吧
連比較都不會   恐怕不適合念法律喔







回覆 南哥 在2/10/2007 2:15:25 AM的回覆:
我在聽錄音的時候,常常希望李老師能多講一點,
就算國考不見得愛考,但我仍想獲知更多內容。
我心裡總是在期待老師的增補資料,根本不會有教材太多的感覺。
而且老師表達能力超好,聽老師說話是一種享受。

我覺得「開版者」發問的方式有點隨便,
以任意數字當作自己的名稱,
發問主體不明確,發問客體亦不明確,
所發表之內容乃未經整理之他人言論。
這樣的發問,真的很難不會引起誤解啊!

我猜「開版者」應該是女生吧!
其實李老師的回覆並沒有惡意,只是這種問題之前已經被討論過了。
不要想的那麼嚴重啦!
對於妳所提出的問題,我的答覆為:
如果放著不唸,當然會覺得教材很多。
如果唸了以後不思考,當然會覺得沒效果。
如果思考了以後沒記住,考試的時候就會很氣自己^^"
回覆
李俊德 在2/10/2007 12:17:25 PM的回覆:
行政                  救濟方面可能講的太少
---------------------------------------------------------------------------------
對,今年改版時,我會將行政訴訟及國家責任的部分,錄製完畢。

到時我會看增補的份量,視情形發行增補版本或放置於下載區,供學員下載。


民訴實例                  真的不錯
民法實例                  有些太基礎了         有進步空間
--------------------------------------------------------------------------------
謝謝你的建議
回覆 慢半拍 在2/10/2007 4:41:39 PM的回覆:
老師
請問有開專題的打算嗎
上民法實例   
學生覺得有些盲點都讓你打通了
但是對於損害賠償      消保法的商品製造人責任
這兩個地方一直覺得很虛
是不是可以開專題
因為學生功力不夠   
覺得自己鑽研
除了費時間   還可能走火入魔
歹勢啦
回覆
李俊德 在2/10/2007 9:22:11 PM的回覆:

你到視訊中心看這部分的教材吧

這個部分也花了五個小時說明,沒時間開專題講座。
回覆 重新出發 在2/13/2007 7:12:56 PM的回覆:
太多?如果你把期刊資料加上教科書及論文集的分量算一下,並仔細想想如果沒有人幫你整理的話,那才叫令人欲哭無淚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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