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線 上 購 課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學 員 服 務

心 得 分 享

歷 屆 試 題

解答更新•試閱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請李老師進來一下
發表人 Paxton  

發表日期

2/21/2007 10:10:09 AM
發表內容 我想可能法科領域的補習班老師的確是項吃力不討好的工作,以致於願意全心投入的人,真是寥寥無幾,甚至幾乎沒有。我一直很想把我自己教學的經驗及心得,完整複製及轉移給有志於此之人,但是人選真的是,可遇不可求,畢竟有興趣單純教書而不追求學校教職之人,不知在何方。
-------------------------------------------------------------------------
就公法組群(憲法與行政法)
我想跟老師推薦一個人:楊智傑
我堂弟是他的學生
在他的極力推薦之下我曾經去旁聽過幾堂課
他有相當大的教學熱忱
從講義的編纂可以看的出來備課非常用心
內容言之有物   化繁為簡   架構清晰明確
公法本質上是非常抽象的上位思考概念
但他講的淺顯易懂
並且能從大家想不到的角度切入
結合時事提出很創新的見解   很辛辣的批判
學習"真正"從法律的角度思考並解決問題
重要的是可以讓這門學科非常生活化並兼顧到考試(如同老師您的教學理念)
而從與他的言談之中我發現到
表面上他離開了國考戰爭(寫了千萬別來唸法律一書)
但實際上雄心壯志
從另一個方向去征服體制...

李老師
希望你慎重考慮一下

這是楊智傑老師的個人網頁:
http://tw.myblog.yahoo.com/yangjames2000/profile
回覆 333 在2/21/2007 11:14:24 AM的回覆:
j我想宇法老師行政法教的很好不須假手他人

一個不參加國家考試的人很難說服別人去聽他的課

研究所考試和國考並不完全一樣
何況他念的都是非正統法研所是產經所      3   研所
回覆
李俊德 在2/21/2007 12:11:17 PM的回覆:

謝謝你,我很有興趣。

過完年後,我會主動連繫一下。

不過我好奇的是

我堂弟是他的學生
在他的極力推薦之下我曾經去旁聽過幾堂課
他有相當大的教學熱忱
-----------------------------------------------------------------------------
他在那裡上課?
回覆 Paxton 在2/21/2007 1:45:09 PM的回覆:
李老師:
我堂弟之前只在僑光技術學院讀了一年
後來就轉學考上北部的學校
我剛去瀏覽他們系上的師資陣容
名單上並沒有楊老師的名字
應該已經沒有在僑光教書了
至於他目前在哪裡教我不太清楚
不好意思~
回覆 埃及 在2/21/2007 5:09:34 PM的回覆:
他也有在法科補習班教書啊!只是不知道有沒有繼續教而已?
所以『333』你可能多慮了!
回覆 ??? 在2/21/2007 7:59:16 PM的回覆:
真剛好!
過年沒地方去,有天晃到誠品去,有翻閱楊智傑等三人合著的憲法書,化繁無簡,相當不錯。我翻完整本書,我相信楊兄的憲法功力,無庸置疑。
回覆 畢業生 在2/22/2007 11:48:12 AM的回覆:
楊智傑先生
去從軍服役了

同時
也拿到了台大國發所的博士學位了
回覆 yes 在2/23/2007 12:31:37 AM的回覆:
對~他服役了~也有教社區大學

感覺他不錯啊

^.^
回覆 千萬不要跟楊某學法律 在2/23/2007 10:16:31 AM的回覆:

      此人自命為「異教徒」,打從心底不接受國考,但是對制度改變卻只能作無力批判,沒有解決方法。只能說是徒以個人偏執的經驗消費台大法律,推銷自己。只怕宇法會成了他下個消費舞台。而且其書中對法科補習文化非常不屑,現在如果自己站上補教講台,矛盾之處不言可喻。
回覆 Paxton 在2/24/2007 9:27:10 AM的回覆:
   此人自命為「異教徒」,打從心底不接受國考,
-----------------------------------------------------------------------
楊老師是反對國考的"檯面下"制度,包括獨門暗器與超低的錄取率,而低錄取率陳長文律師也寫專欄批評過;至於所謂的異教徒,是相較於忠於變態的國考制度,國考派的"清教徒",他則是體制外的異教徒,就好比是威權時期的黨外人士,但黨外人士是叛亂份子嗎?
no!是超脫制度本身來檢視,監督,進而改良之!


但是對制度改變卻只能作無力批判,沒有解決方法。
------------------------------------------------------------------------
你真的有用心看過他的書嗎?
他從制度上的基本面著手,比對國內外的例子,並以跨領域整合訴求,提出能與世界接軌的處方籤,理論性與實務性相互謀合;從長遠的角度來看,絕對能提升我國法制教育的整體水準,教育水準的提升,也才能全面性的改革司法,但是改革必然有陣痛期,從目前的視野來看,會犧牲許多既得利益者的甜頭,所以這是他一直被打壓的主因,也因此許多司法院,法務部,甚至於是台大法律系所舉辦的司改與國考講座研討會,楊老師都沒有被邀請;他不是沒有有牛肉,他書中所陳述的只是肉品的"簡介"而已,好菜還在後頭,只是主事者不想讓他端出去......
就考生的直接利益回頭想想,某位喜歡在考前改版的行政法權威教授不也因此收斂許多了嗎?




只能說是徒以個人偏執的經驗消費台大法律,推銷自己。
----------------------------------------------------------------------------
推銷?
哪樣東西不是靠推銷形成通路的
不只商品,包括思想理念,宗教都需要推銷
只是手法與名稱的不同罷了
重點在於要傳達的核心訴求是什麼
"千萬別來讀法律"是一種包裝方式
"以不同角度反省國家考試"才是重點啊
並沒有阻止你去考
是告訴你這制度會大量犧牲許多有幫助的事情
那是一點一滴要從長遠來看的
我目前也在徐州路上的法學院蹲
周遭的人其實都心有戚戚焉
要嘛就是啊就是這樣,又能如何
不然就是先考上再說
用制度征服者的角度批判會較具說服力
只是上榜後的學長姐態度就會是
"當事人都搞不定了哪還有工夫顧這個?"
以他的實力與努力
我相信通過國考不是問題
差別在於社會上多一個為被告強出頭的楊大智
而少一個為考生爭福利的楊智傑
楊老師不過是用文字拍成記錄片
重現這個大環境
說消費太沉重了......



只怕宇法會成了他下個消費舞台。而且其書中對法科補習文化非常不屑,現在如果自己站上補教講台,矛盾之處不言可喻。
------------------------------------------------------------------------------
1.楊老師是不屑一般只重營利與忽視學員權益的補習班,但宇法團隊可不同
2.沒有跟楊老師相處過的人很容易誤解他,就我這個小學弟來說,李老師與楊老師都是為考生著想的人,而差別在於李老師是從體制內著手,楊老師是體制外;就專業來說,楊老師也是體制內的行家!
回覆 路人 在2/24/2007 11:22:41 AM的回覆:
楊智傑書寫的不錯,很容易懂,算是很有才華

但我個人不認為他會是個共事的好夥伴,個人主義太重
回覆 Paxton 在2/24/2007 11:43:45 AM的回覆:
這是陳長文律師在2007/2/14理財周刊所發表的專欄

http://tw.news.yahoo.com/marticle/url/d/a/070201/31/a2tu.html?pg=1
回覆 Paxton 在2/24/2007 11:55:08 AM的回覆:
我引述裡面的觀點:
陳長文在《法律人,你為什麼不爭氣》中主張應提昇律師考試的錄取率,並建立有效的「律師退場機制」,淘汰不適任的律師,因為現行律師考、司法官考,幾乎已成「法律人的合格認證」,造成法律學生連準備考試科目都來不及了,根本沒有時間關心其他考試科目不考的題目,「文哲史藝就不用說了,就連國際法、法律倫理,這些律師、司法官不考但極為重要的法律科目,法律人也無法投注時間去學習、去思考。」

在考試主義的影響下,陳長文認為這正是台灣法律人國際觀不夠開闊的主要原因,台灣不只被制約在法律的象牙塔,還被制約在「國內法」的象牙塔中。
-------------------------------------------------------------------------------
這跟楊老師的立場相呼應
站在考生的角度
是不是有許多需要反省的空間?
現在的考生
或許就是未來的法曹
也就是社會體制的Rule-maker
為考生著想
就是一股推動司法改革的進步力量
有這股力量
更健全的Rule才不會淪為口號!
回覆 Paxton 在2/24/2007 12:14:35 PM的回覆:
為考生著想
就是一股推動司法改革的進步力量
---------------------------------------------------
體制外
他或許是隻孤鳥
但在體制內
有李老師
我相信回到體制內跟宇法團隊還有學員們一起努力
他不會孤單的!
回覆 哈哈 在2/24/2007 10:39:16 PM的回覆:
現在是怎樣
幫楊智傑說項開脫鋪路啊
國發所不是很強ㄇ?
何必到補習班討飯吃?
回覆 畢業生 在2/25/2007 11:11:00 AM的回覆:
國發所本來就不錯

而且即使是討飯
也是別人的自由

回覆 to Paxton 在2/25/2007 5:22:35 PM的回覆:
   
   楊智傑有你這個粉絲,相信夕死可矣。
而你若真心為他好,你本身也有些許理想的話,
請奉勸他把學問拓深   、人格昇華到徐州法學派的境界,
有心有血有淚就要到坐到那些能改變世界的位子,
做ㄧ些能感動人的改革。
如果能這樣,不要說司法院,廣大法學生都會為他喝采。
而不是專寫譁眾取寵的書,走短線為個人求虛名虛利。
他現在應該好好當個助理教授,潛心研究真理
即使是去普通學校蹲也好。
來宇法就是要讓大家考得上,而公法科目在國考表現要好,
根本不必有任何批判性•(批判甚至是大忌   )
這一點相信李老師的功力帶大家,已經相當足夠。
回覆 大家都是討口飯吃 過 在2/25/2007 5:52:47 PM的回覆:
書名應是出版商下的
回覆 何必托詞? 在2/25/2007 7:32:10 PM的回覆:

   創作者必須為整本書從第一個到最後一個字負責
   何必推給出版商?
回覆
李俊德 在2/25/2007 9:39:06 PM的回覆:

我其實還蠻欣賞楊智傑的

有自己的風格

另外,我不覺得我在體制內改革,我只是很單純的喜歡教書而已。
回覆 Paxton 在2/28/2007 12:05:12 AM的回覆:
李老師
如果可以的話
能不能將您與楊學長討論的結果跟大家說一下
Thanks!
回覆
李俊德 在2/28/2007 12:19:52 AM的回覆:

忙昏頭了,我還沒找他呢
回覆 Paxton 在2/28/2007 12:27:25 AM的回覆:
李老師
不急不急
當然還是要以您有空作為前提
只是到時候別忘了把討論結果跟大家說一下
晚安!
回覆 寫那本書有什麼罪啊! 在2/28/2007 2:07:30 AM的回覆:
嚴以律人   寬以待己
回覆 Paxton 在4/10/2007 8:49:15 PM的回覆:
李老師
已經好一陣子沒有消息了
不知道您跟楊智傑老師談的如何呢?
回覆
李俊德 在4/10/2007 10:28:55 PM的回覆:

有跟他談過兩次,但是他現在服役的單位沒辦法使用電腦,所以沒辦法自行製作PPT。

如果要仰賴我們幫他製作PPT的話,時程及人力可能要稍微延後,必須先把我們幾個科目趕出來後,才有多餘的人力可支援。
回覆 Paxton 在4/11/2007 12:04:05 AM的回覆:
有跟他談過兩次,但是他現在服役的單位沒辦法使用電腦,所以沒辦法自行製作PPT。

如果要仰賴我們幫他製作PPT的話,時程及人力可能要稍微延後,必須先把我們幾個科目趕出來後,才有多餘的人力可支援。
-------------------------------------------------------------------------
李老師言下之意是
楊智傑學長要加盟宇法團隊囉~
太∼帥∼啦!!!
回覆 Paxton 在4/11/2007 12:09:04 AM的回覆:
ok...
目前宇法團隊的三大核心部門:
民商法學部---李老師掌舵
公法學部---楊學長領軍
那不知道刑事法學部的營運情況如何呢?
回覆 flydragon 在4/11/2007 12:28:09 AM的回覆:
學長的論文都很批判性,坦白講蠻好看的!   沒有過多的八股敘述法,論理很清晰   !   雖然是極端少數說,但真的很有個人風格,很像地下音樂!   

..................................
他的碩士論文是反違憲審查之研究   請注意   是反!   引述他的摘要

違憲審查因為其反多數決困境,其正當性在美國學界一直受到質疑。1999年Mark   Tushnet出版的《Taking   the   Constitution   Away   from   the   Courts》一書,採用成本效益分析的思考,認為違憲審查是一成本大於效益的制度,建議根本廢除之。本論文架構乃參考該書的幾條論述思路,並進而整理美國政治學界、法律社會學、法律經濟學等相關研究成果,對違憲審查實際的功能、及其造成的弊端,詳加整理。
到底該如何解釋憲法,所有的憲法學者莫不努力地提出各種建議,但是,這樣的建議,反而卻讓大法官有更大的空間來灌入自己的個人偏好。實際上大法官大多不會堅持某一解釋立場,多半都會選擇性地運用各種解釋方法,來替自己的偏好背書。
針對此一問題,美國的憲法學者開始越來越質疑,倘若大法官都是按照個人偏好來解釋憲法,我們還應該維持釋憲制度嗎?懷疑違憲審查的學者,開始提出一些反對的理由,來說明大法官解釋的弊病。這些弊病包括憲法本身人權清單的問題,以及大法官解釋扭曲政治辯論、阻礙社會改革的問題等。
本文除了整理介紹這些反對理論的一些說法外,還嘗試借用一些簡單的經濟觀點,來剖析釋憲制度的各個面像的問題。其一,是借用公共選擇理論的觀點,說明多數決並不像一般憲法學者宣稱的那般危險。其二,則是運用理性選擇與效用函數的觀點,來分析大法官的決策行為,分析大法官在解釋時受了哪些外在、內在的影響。本文認為,大法官主要受到個人偏好及法律學界的影響最大。其中,套用賽局理論的分析,也可以說明為何大法官多半不會忠誠貫徹某一解釋方法。其三,筆者也參考Mark   Tushnet的本益分析概念,初步具體建立兩個模型,一為長期的違憲審查與社會互動模型,一為短期的違憲審查具體功能模型,來說明違憲審查的實際效用。在此模型下,將大法官的實際功能分成四種類型,輔以其他變因,來說明大法官功能的增減。若從比例上來看,大法官在大多數時候沒有什麼作用,此時卻會造成多餘的政治決策成本。只有在少數時候,大法官會發生正面作用,減少改革成本,但卻有略同的比例,會發生負面作用,增加改革成本。而比較其減少的改革成本與增加的改革成本,大法官造成較大的改革成本,能減少的改革成本有限。整體來看,釋憲制度是一不效率的制度。
接著,本文則以這些反對理論的一些說法,重先檢視台灣釋憲的發展。其中,對於民主開放以來大法官的運作,學界一般認為大法官貢獻很大,但筆者則對此論點加以駁斥,並套用上述大法官功能模型,一一剖析各個重要案例的實際貢獻。
最後,針對違憲審查此一制度造成的錯誤成本,以及其本身的總體成本,本文提出了五個改革建議,略為分析各項改革可減少的成本,以及適用在台灣的可能性。第一項建議,是建議大法官禁止法律人擔任,以降低大法官解釋錯誤的機率。第二至四項建議,則是建議立法機關可以推翻大法官的解釋,以減少大法官錯誤解釋所造成的改革成本。第五項建議,則是主張完全廢除釋憲制度。   
回覆 無言 在4/11/2007 8:34:58 AM的回覆:
李老師說只是愛教書而已,但楊先生則相當愛無病呻吟,好像忘了考生應有的自覺,李老師不是也是通過國考,自己沒過就寫書謾罵,以為自己是台大就如何,很多非台大應屆考上在所多有,請不要找他來敎憲法,會害死人。
回覆
李俊德 在4/11/2007 11:46:19 AM的回覆:

跟楊智傑談,應該初步接觸,互相有合作的可能,但是說到公法由他領軍,同學也太過跳躍了吧。
回覆 Paxton 在4/11/2007 5:01:56 PM的回覆:
跟楊智傑談,應該初步接觸,互相有合作的可能,但是說到公法由他領軍,同學也太過跳躍了吧。
------------------------------------------------------------------
李老師
不好意思
我應該是太興奮了才會有點失態
anyway
期待你們合作所產生的化學效應~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現場諮詢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