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線 上 購 課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學 員 服 務

心 得 分 享

歷 屆 試 題

解答更新•試閱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請問老師損害賠償的問題
發表人 過年好悶  

發表日期

2/23/2007 11:47:39 PM
發表內容 題目:   
甲欲購買一市價約4萬元音響一組,因與老闆熟識,最後以成本價3萬成交。
事後,該音響遭乙毀損,甲向乙主張損害賠償時,若回復方法是金錢賠償時,是賠4萬還是3萬?   

我的看法:
損害賠償是以回復如同損害未曾發生為原則,故以金錢的方法來賠償時,其數額亦應以受損害的當事人為標準,故應為3萬。請問老師這樣對嗎?   
回覆 恐怕不一定 在2/23/2007 11:53:11 PM的回覆:
那如果是受贈音響的話,豈不就可以不用賠?
回覆
李俊德 在2/24/2007 12:22:09 AM的回覆:

三萬再減折舊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現場諮詢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