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線 上 購 課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學 員 服 務

心 得 分 享

歷 屆 試 題

解答更新•試閱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床單綁手腳 牧師強驅魔
發表人 法師  

發表日期

5/10/2007 10:09:56 PM
發表內容 床單綁手腳   牧師強驅魔

   更新日期:2007/05/10   07:00   記者:記者呂開瑞/桃園縣報導   
牧師劉文復、李明記等五人應邀為李姓婦人做神蹟治療,未料她反抗,五人竟將她強壓地上,還用床單綁住手腳進行禱告驅魔,事後被控妨害自由,桃園地院昨天判五人拘役卅至四十天不等,均可易科罰金。

桃園地院調查,桃園市一名李姓婦人被女兒認為精神狀態不穩定,於是請曾接受「醫治釋放恩賜課程」的阿姨接洽牧師治療。前年十二月卅日中午,李姓婦人的妹妹帶牧師劉文復、李明記及傳道人員周霞芬、趙玉蓉(李明記妻子)到李婦住處,進行「醫治釋放恩賜課程」治療。

不過李婦拒絕這種治療,一再反抗,為了順利「驅魔」,劉文復、李明記、趙玉蓉等人將她強壓在地上後,用床單綁住手腳,周霞芬和李婦的妹妹則在一旁禱告;後因李婦持續反抗,驅魔失敗,李婦女兒報警將母親送醫治療。

李姓婦人因遭限制行動和被壓在地上,手臂有挫傷流血,事後她控告劉文復、李明記夫婦、周霞芬和她的妹妹妨害自由。

周霞芬和李婦妹妹供稱,這種治療儀式要多人在場共同禱告才行,遇到患者反抗時,必須要有人負責壓制,大家都是為了患者好,採取強制手段也是逼不得已;但他們不知道用強制手段是犯法行為。

法官則認為,不論何種神蹟或「恩賜」的治療,都必須得到對方同意和配合,不能強人所難,若任何人隨意將他人壓在地上驅魔,卻說出於善意及儀式必然,法律不會容許;法官並說,經檢視「醫治釋放恩賜課程」的簡介,裡面也記載驅魔前預備工作第一件事就是「請當事人和家屬配合」。

法官因此認定五人觸犯妨害自由罪,因體諒五人是聽從李婦女兒建議,出於好意,惡性極低,因此判決李婦妹妹拘役四十天,周霞芬、劉文復拘役卅五天,李明記和趙玉蓉拘役卅天,均可易科罰金。

專家說法》當事人沒點頭   千萬別玩「法」

【記者阮正霖、曾增勳/連線報導】牧師為人驅魔卻吃上官司,玄奘大學宗教系助理教授楊安仁表示,聖經裡確實有附魔的相關記載,但神職人員為人「驅魔」前,應先經專業評估,如果當事人無意願,更不能強制進行。

署立桃園療養院副院長孫效儒說,宗教儀式治療精神疾病無科學根據,很難說有沒有效果;但患者若有宗教信仰,在醫療和藥物治療下,再藉宗教儀式安撫患者心理,醫界不會排斥。

林口長庚醫院精神科醫師許世杰也說,如果罹患焦慮、憂鬱等心理性精神疾病,透過宗教儀式,有助安撫患者心理;但若罹患精神分裂、妄想等腦部病變導致的精神疾病,使用宗教儀式治療反而會加重病情。

高雄縣基督長老教會二集團教會牧師高順壽說,「驅魔」儀式由來已久;但當事人若無意願,神職人員卻強制進行,這是違反「聖經原則」。他並認為,當事人要有「意願」和「相信」,如此神職人員的祈禱才有力量。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現場諮詢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