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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多關心法學教育改革
發表人 小p  

發表日期

6/13/2007 9:48:47 AM
發表內容 中國時報   2007.06.13    
多關心法學教育改革
顏厥安

            在總預算與中選會案的一混亂中,大眾忽略了還有重大攸關法案。其中一項就是影響國家社會法治前途的「高等考試法官檢察官律師考試條例」(簡稱考試條例)草案。另外教育部也提出法律專業研究所補助政策。   

            根據筆者瞭解,「考試條例」已經大體上完成政黨協商,且其方向已經調整為「實質雙軌」制(保留大學部,但保障法專所較高的高考錄取率),因此非常有可能在本週內完成立法。但目前學界也已經草擬完成一份「法學教育法」草案,雖然在時機上略遲,但是以牽涉議題之重大,既然已經有對案,似乎應慎重考慮不要為了業績壓力而通過考試條例。   

            既然有了對案,就更有可能「客觀地」比較探討現有考試條例草案的不足之處。以下簡短提出幾點。   

            首先是立法架構問題。考試條例主要是由考選部提出,卻實質衝擊到法學教育體制。其實在我國這種法律層級規範密度不足的國家,應該有更為周延的立法始足以因應。相較下,法學教育法包含有法學教育,法律專業資格,法學教育的監督與評鑑,法學教育統計、法學教育經費等章節,可說是我國迄今為止最完整規劃的一部相關議題法案。因此至少應讓更綿密精緻規劃之法案,有更多民主審議的機會。   

            其次,考試條例對於所欲達到的改革目標,仍有太多真正重要的關鍵改革點未有觸及。法學教育長年被詬病之處,多源自於課程結構、內容、方法等。而這種多年不變的僵固性,又有大半是因為考試科目、命題閱卷等制度的陳舊。本次考試條例雖有部分修改,但是許多至關重要的關鍵點根本沒有處理。例如考試的科目相當陳舊,完全忽視了福利國家、金融資本、全球化等制度發展。在應考資格方面,對實務演習課程也缺少最低必選學分的要求。在國際化方面,德國二○○二年的法學教育改革法就引入了對外語法學課程的要求。但是台灣法學界或考試條例對此,似乎都毫無知覺。還有,台灣雖有考試院,但反而從來沒有認真看待作為行政程序一環的國考程序。命題與閱卷也許是司法不得審查的專業判斷。但是其程序卻還是要遵守法治國的基本原則。前述種種,在考試條例當中都未有處理,但是在法學教育法草案中都提出了框架規範。   

            第三,考試條例最值商榷之處可能在於,對於律師錄取人數採取低額限縮管制。理由之一是我國律師已經太多,之二是錄取多了會損害當事人權益。針對後者,不論是理論或經驗都指出,過度之證照管制只會造成價格飆高,品質下降,對當事人或人民損害更大,因為有不少人根本放棄了尋求法律服務。針對第一點,參考歐盟、世界銀行以及國外經濟學者所統計的資料顯示,每十萬人口中的律師人數,美國是台灣的十八倍,英國是十五倍,德國是八倍。台灣在這方面是嚴重人才不足。即使現在每年錄取一五○○位律師,要達到歐洲的低標,也還是有漫漫長路,更不要說法專所理念所師法的美國。可惜部分法學界與律師界還是瀰漫著菁英寡占心態,卻沒看到,法律服務品質未能提昇,可能就是因為壓低證照管制所致。   

            法學界長年以來對於法學教育改革,實在是太蹉跎與懈怠了。這當中有著複雜的後殖民法實證主義、菁英威權等問題,此暫不論。立委們的草案與教育部的法專所政策,則必須肯定其帶來一股難得的改革動量。不過如今總算有個比較完整的法學教育法相對草案,如果大體贊成其內容,就應該以此版本為主來協商。程序不及,可以延到下會期。無論如何都不宜太倉卒地通過考試條例。(作者為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   

回覆 很關心 在6/13/2007 11:15:51 AM的回覆:
法學教育改革確實有其必要性
在週延的制度及配套下
個人蠻樂觀其成的
但應該是一以貫之的改革
尤其是從重視大學法學倫理教育著手
法學專業之培養及法律人才進用制度之改革同時並進
回覆 方案1 在6/13/2007 11:53:39 AM的回覆:
大家一起去提議8%改成20%怎麼樣
回覆 木樨肉 在6/13/2007 12:23:19 PM的回覆:
>>>>>大家一起去提議8%改成20%怎麼樣

先不管這個方向的對或錯,
首先可以想見的,幾年以後媒體又有炒作的題材了,
就是「律師錄取率提高導致律師素質下降」,
然後這個題材可以每年考季前後都拿出來大肆渲染,
接著又舉出某些特定國家的律師考試多難,考上的人素質多高,
相對的台灣的法學教育快要完了。
大家有無覺得這個句法很熟悉?
對,就像媒體這幾年炒作大學生素質變差同一個模式。
回覆 畢業生 在6/13/2007 1:22:42 PM的回覆:
那是因為媒體工作人的素質一年不如一年
回覆 考前,政府還要來亂 在6/13/2007 11:12:33 PM的回覆:
高等考試法官檢察官律師考試條例
要通過了嗎?
回覆 考前,政府還要來亂~ 在6/13/2007 11:16:07 PM的回覆:
立法院完成高等考試法官檢察官律師考試條例初審
【2007/6/5】
立法院法制、司法委員會本(96)年5月24日聯席審查考試院函請立法院審議之高等考試法官檢察官律師考試條例草案,會議決議:一、高等考試法官檢察官律師考試條例草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二、院會討論前,需併同兩項全文修正動議案(分別由陳明真、郭林勇委員領銜提出)經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本案時由法制委員會召集委員陳明真作補充說明。
本案前經立法院法制、司法委員會在本(96)年5月2日召開過第一次聯席審查會議,經委員詢答及大體討論;另在同年5月21日邀集學者專家、民間企業代表召開公聽會竣事。前述第二次聯席審查會議,則是直接進行逐條討論;因出席立法委員意見不一,且法務部及司法院代表亦有不同意見,加上陳明真等5位委員及郭林勇等5位委員分別提出全文修正動議,經併案審查結果:條例名稱保留;第1條修正為:「(第一項)法官、檢察官及律師之考試,依本條例行之。(第二項)本條例未規定事項,依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第2條以下之條文,則均予保留,送黨團協商。

回覆 好恐怖 在6/14/2007 12:38:49 AM的回覆:
真的會過嗎
記得老師上課說別擔心那是違憲的
我相信老師的話
回覆 flydragon 在6/14/2007 8:38:54 AM的回覆:
那是違憲的
................
就算違憲也需要有人提釋憲!   

大法官的立法形成自由限度頗大,尤其是這類捍衛既得權力者的法律!
回覆 aaaaaaaa 在6/14/2007 9:08:52 AM的回覆:
http://lis.ly.gov.tw/lgcgi/lgmeetimagecfc9cfcacfc6c8cdc5cec8cad2cec7ce
回覆 仰天一嘆 在6/14/2007 11:33:35 AM的回覆:
條例通過後
以後大家都不能考啦
就是要考,請先考三年的研究所,再好好苦讀外文.法學外文..

一個法官重要的是會講台語,不是會說阿斗話吧
不團結的法律人嘗到苦果啦
被一群不專業的立委玩到死
唉~~~~
回覆 自求多福吧.... 在6/14/2007 11:38:41 AM的回覆:
真的會過嗎
記得老師上課說別擔心那是違憲的
我相信老師的話
......................................................................
違憲條文不會通過?
你們老師應該是心理治療師?
如果是這樣,就不會一天到晚有學者說<本法規定有違憲之虞>
看看釋字623,多少人抨擊該條例29條之合憲性
還不是合憲宣告............
回覆
李俊德 在6/14/2007 11:56:42 AM的回覆:

我上課是說:

限制碩士學歷方能報考,違反平等原則及比例原則,沒說違憲。
回覆 阿志 在6/14/2007 12:13:22 PM的回覆:
不知有否同學的親友住中正大學附近的,可幫忙我們去參加這一研討會.幫我們發出心聲嗎?
謝謝



http://www.angle.com.tw/post_news/news_view.asp?keydata=1213

研討會主題:法律專業教育暨教學卓越學術研討會   

活動地點:   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院   

活動有效日期:   2007/6/23    

公告內容   時間:2007年6月22、23日(星期五、六)

主辦單位: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院
協辦單位: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籌備處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
指導單位:國立中正大學
參閱網址:   http://www.ccu.edu.tw/deptlaw/post/post.htm   可線上報名

聯絡電話:   (05)2720411轉25101~25105
本研討會可抵公務人員在職進修時數


議程:
09:00-09:20   報到
09:20-09:30   貴賓致詞
09:30-10:10   專題報告:我國法律專業人才培育制度之改革-「學
士後法律系」新學制可行性之思考   
林輝煌   所長(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

第一場
10:10-11:50   主持人:何卓飛   司長(教育部高教司)
主   題:法學教育的改革與思考
10:10-10:25   報告1:啟動法學教育之結構改革
       顏厥安   教授(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
10:25-10:40   報告2:在科舉桎楛下專業法學教育的奮鬥與痛苦掙
扎:以政大法學院為例的說明
       郭明政   教授(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
10:40-10:55   與談1:湯德宗   主任(中研院法律學研究所籌備處)
10:55-11:10   與談2:黃昭元   教授(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
11:10-11:25   與談3:李震山   教授(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
11:25-11:50   提問與回應

午餐

第二場   
13:20-15:00   主持人:江義雄   博士(立法委員、中正大學法學院前
院長)
主   題:法律專業研究所與法學教育之他國借鏡
13:20-13:35   報告1:日本法曹養成制度的改革-法科大學院的現狀
       李仁淼   副教授(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
13:35-13:50   報告2:美國近來法學教育之變革
       陳鋕雄   助理教授(國立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
13:50-14:05   與談1:陳春生   主任(國立台北大學法學系)
14:05-14:20   與談2:廖元豪   助理教授(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
14:20-14:35   與談3:林志潔   助理教授(國立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
所)
14:35-15:00提問與回應

茶敘

第三場
15:30-17:10   主持人:黃程貫   院長(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
主 題:法律專業研究所與法學教育及國家考試
15:30-15:45   報告1:法律專業研究所的設立對現行法學教育衝擊與
調整
       張麗卿   教授(東海大學法律學系)
15:45-16:00   報告2:司法人員考試與法學教育
       吳光明   教授(國立台北大學法學系)
16:00-16:15   與談1:蕭文生   主任(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
16:15-16:30   與談2:李惠宗   主任(國立中興大學財經法律學系)
16:30-16:45   與談3:郭麗珍   主任(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
16:45-17:10   提問與回應


2007年6月23日(星期六)
09:00-09:30   報到
09:30-10:10   專題報告:法律   e   化與互動教學-著重主動學習與專業
多元的法律教學方法
        施慧玲   教授(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

第四場
10:10-11:50   主持人:林子儀   大法官(司法院大法官)
主   題:法律專業研究所對法學教育與司法實務影響的
評估
10:10-10:25   報告1:化危機為轉機-從法律專業學院的立法草案,
談法學界如何因應法學教育改革的呼聲
陳惠馨   所長(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
10:25-10:40   報告2:從法制及人才培育角度談法官考選培育之運作
與檢討
談虎   法官(司法院司法行政廳調辦事法官)
10:40-10:55   與談1:陳鋕雄   助理教授(國立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
所)
10:55-11:10   與談2:林德瑞   主任(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主
任)
11:10-11:25   與談3:黃旭田   律師(台北律師公會教育法委員會主任
委員)
11:25-11:50   提問與回應

午餐
第五場   
13:20-15:30   主持人:邱聰智   教授(考試院考試委員)
主   題:法律專業研究所的設立、多元法律人與司法國
家考試
13:20-13:35   報告1:法律專業研究所與法律人的多元化
       葉奇鑫   營運長(PCHome、eBay露天拍賣營運長,交大電
子工程系畢業,東吳法碩乙碩士畢業,曾任律師、檢察
官)
13:35-13:50   報告2:法律專業研究所與司法國家考試-兼論法律專
業研究所畢業生的出路
廖先志   檢察官(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東吳法碩乙碩士畢
業,交大資管所博士生,東吳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13:50-14:05   與談1:黃俊杰   校長(興國管理學院)
14:05-14:20   與談2:陳猷龍   學術副校長(輔仁大學)
14:20-14:35   與談3:潘維大   院長(東吳大學法學院)
14:35-15:00   提問與回應

茶敘
15:30-17:00   綜合討論   
主持人:蔡明誠   院長(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
       郝鳳鳴   院長(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院)


   
回覆 嗯嗯 在6/14/2007 6:31:25 PM的回覆:
這個研討會我有報名喔~想去聽看看~~
我是理工碩士,公務及專技高考及格~現正念學士後法研所~未來想試看看律師及法官考試!藉這研討會想了解一下未來趨勢!希望板上前輩也來多多參與~一起為未來法學教育盡一點小小之力!
回覆 往前的道路,一起努力 在6/15/2007 12:20:07 AM的回覆:
太好了,感謝大大的善心義舉~~
可否請大大幫我們大家的心聲帶到會場,因為隨意輕率的改革影響非常之大。         
相關法案的提案與意見表達的人都是立委與教授,我們學生的聲音一直被忽略無法發出沒被聽到。         
尤其法案剝奪了大多數人最基本的應考權利,這是法律人最不應該做的事。         
為何大家以前這麼辛辛苦苦的努力,如大大讀完理工碩士還很上進的繼續念學士後法研所,卻一下子就被少數人的意見剝奪掉了我們最基本的應考權。         

如認為我們不夠格當法官律師,我們應該就不會考上。         
今天,如果讓我們考上了,還反過頭來說我們都不夠格當法官律師,那就是考選部的考試方式與出題有問題,要改的是考選部,而不是考生。         

不知我們考生有那不對,一直拿我們開刀?
學校教授的教材與教學方式有改進嗎?為何宇法一家出版社,就能教好這麼多科?教授們有如李老師一樣用心花時間嗎?
考選部一年花那麼多錢辦考試?有真的選出好人材嗎?命題改考卷的工作有稱職嗎?講了那麼多年的要公布參考答案,在[考試法]中為何隻字未提?




結論:
如果學校認為我們學生不夠資格,就應該當掉我們不讓我們畢業,不是不讓我們不能參加大學聯考。         
如果考選部認為我們考生不夠資格,就應該用最適當的考試方式甄選出最好的人才
,不是不讓我們不參加國家考試。         
如果認為現在的法官律師的水準不夠,就應該加強在職者的訓練與監督淘汰制度的建立,不好的法官與律師為何不能淘汰?(現在的淘汰機制,都流於形式)怎能怪罪我們應考人的水準太差資格不符,剝奪我們的應考權。         



最後,祈望大大能將我們只期望能保住應考權的小小心願,帶到會場,給那些不食人間煙火的學者們聽到我們當事人的心聲。         
謝謝~~







回覆
李俊德 在6/15/2007 12:44:08 AM的回覆:

我還真的認為:考選部敢公佈解答嗎?敢嗎?

公佈解答有這麼困難嗎?

黑箱出題?黑箱改題?黑箱答案?
-------------------------------------------------------------------------------
這叫「判斷餘地」!

受不了

當出題者,改題者,都不敢為自己的答案及改題負責時,改革的大刀,反而砍向弱勢的考生............。
回覆 我老爸不姓杜 在6/15/2007 12:42:16 PM的回覆:
老師說的真好!!!!
我們最需要像老師這種敢發出正義之聲的師長。
特地去看了以下的資料   ,發現在台灣不管藍綠的政治人物都是一群濫貨   ,從提案到連署到審查法案都只會在冷氣房裡指著官員的鼻子,說一堆廢話空話大話與現實不可行做不到的憨仔夢,根本不知現實的情狀與也不會管當事人的心聲及辛苦。
考選部更是沒風骨沒常識一心只想保住官位避免被立委罵的人在當家,那能寄望提出甚麼適合當今社會可長可久的好法案。
活在這個時代   ,只能說:
誰叫我老爸不姓杜,當兵不必跑步,工作不必考試,只要喝喝花酒等退伍,再去投投自傳和履歷,就讓我爽兵當到直退伍,最後再讓市長驚豔直誇我不是靠我老爸在保護。
聽他一路在叭哺!!!!!!!!
我家繳稅養他真夠ㄍㄢ~~

----------------------------------------------------------------

(轉貼   ptt      Law-Affairs板   )

台大學生合組了一個「法學教育改革小組」
他們希望可以邀請大家一起來了解和討論
希望大家可以利用下列方式表達你的關心和你的想法

公開板                     ptt      Law-Affairs板
工作板                     ptt2   goplayer板
信               箱                  ptt/ptt2   ntulawsa帳號
e-mail   sunny86822@hotmail.com

他們有在上面放一些資料和做一些討論
希望可以找到更多人參與


960418   「國內法學教育變革」公聽會會議記錄
http://homepage.ntu.edu.tw/~b94a01105/law06.doc
      

960430   立法院第6屆第5會期法制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http://homepage.ntu.edu.tw/~b94a01105/law07.doc

960502   立法院第6屆第5會期法制、司法兩委員會第2次聯席會會議紀錄
http://homepage.ntu.edu.tw/~b94a01105/law08.doc

轉貼政大法學院陳惠馨老師   給法學教育改革論壇代表的一封信
http://homepage.ntu.edu.tw/~b94a01105/law09.doc

針對「高等考試法官檢察官律師考試條例草案」政大學生聯合聲明
http://homepage.ntu.edu.tw/~b94a01105/law10.doc

回覆 123 在6/16/2007 4:30:22 PM的回覆:
昨天立法院已休會

好像沒過
回覆 ㄚ呆 在6/29/2007 5:39:01 PM的回覆:
顏老師說得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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