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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呂秀蓮:法律專業研究所 新制明年九月可上軌
發表人 又來了  

發表日期

6/22/2007 4:55:08 PM
發表內容 呂秀蓮:法律專業研究所   新制明年九月可上軌   
中央社╱中央社   2007-06-22   12:03      
(中央社記者江俊亮嘉義縣二十二日電)副總統呂秀蓮今天上午出席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專業教育暨教學卓越研討會」時表示,「法律專業研究所」新制明年九月可上軌,未來有志報考檢察官、律師的學生,要唸完法律專業研究所才有報考資格。

呂秀蓮表示,台灣法律人養成制度的興革方案,是2005年三月十日由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建請總統成立「台灣法律人養成制度改革委員會」,以法治化、科技化、全球化三大考量,全面性、全方位的改革法律人養成制度。

在這個方案之下,政府將自九十七學年度起開辦「法律專業研究所」,並實施新制法律學系,新制大學法律系以培養一般行政、立法、司法人員助理與財經界法律人才為主,而未來檢察官、律師考試,應考資格為法律專業研究所碩士。

呂秀蓮指出,未來的法官,將不會在第一線產生,而是由資深律師、檢察官及法學教授遴選。一般的大學法律系畢業生,則可到行政、立法、司法人員助理與財經界、科技界發展。

因此,呂秀蓮提醒有意報考檢察官、律師的高中職畢業生,明年九月新制上軌後,若要報考檢察官、律師,大學時可以不用唸法律系,但一定要法律專業研究所畢業,才有資格報考檢察官與律師。

不過,呂秀蓮指出,一般大學法律系畢生,若考上法律專業研究所,只需再唸兩年的碩士學位;但不是大學法律系的畢業生,若考上法律專業研究所,至少要唸三年,因為還得接受一年的基礎法學並修教育。
回覆 又來了 在6/22/2007 4:57:56 PM的回覆:
看來大家要準備上街抗爭了,另外一個方法是2008絕對不要再讓民進黨執政了!真是受夠民進黨了!
回覆 泛藍泛綠一律犯賤 在6/22/2007 5:04:13 PM的回覆:
最沒事做的位子
做出最沒腦子的事
人頭裝豬腦嗎??
回覆 考生不應該是客體 在6/22/2007 7:12:41 PM的回覆:
非常生氣

亂搞!
回覆 如果真的這樣子,那現 在6/22/2007 7:15:37 PM的回覆:
如果真的這樣子,那現在台面上的法律系與法研所應該如何自處?

呂秀蓮的言論

又再一次顯示了「自以為是,不顧別人死活」的態度,

其實最需要改革的,是檯面上的這些政治人物,

換湯不換藥有何用?


回覆 無奈 在6/22/2007 8:32:09 PM的回覆:
我認為

民進黨高層其實並不知道我們的想法

總統府自以為是---改革

但是

殊不知這是在剝奪大家的考試權

我已經看過---草案了

假如今年通過

大家明年還是可以考律師與司法官(因為有落日條款)

但是

考試制度將產生重大變革

也就是未來考試分為2組

甲組考試科目

與目前的考試科目最像

但加重民法與民訴的比重

而乙組雖然也是加重民法與民訴的比重

但加考英文或第二外國語

並加考證券交易法之類的法規

而且草案還說

未來將逐步減少甲組名額

如果想讓民進黨高層知道我們的想法

我認為不妨參考<樂生>那群學生的作法

人數雖然不多

到緊黏著政治人物

使得全國頓時都在關心樂生

個人淺見

僅供參考.......大家看看就好



回覆 flydragon 在6/22/2007 8:36:41 PM的回覆:
想想全國要考律師法官的人都出來抗議!   

古往今來絕對是國家的大事,高官絕對會馬上檢討,甚至凍結草案,但重點是誰肯站出來?
回覆 秀蓮阿姨加油~ 在6/22/2007 8:51:36 PM的回覆:
以法治化、科技化、全球化三大考量,全面性、全方位的改革法律人養成制度。
-------------------------------------------------------------
奇怪了
與世界接軌又有什麼不對嗎?
呂副總統是哈佛的校友
她希望未來的法律人也有像她一樣的視野與國際觀
進而提升世界競爭力
是你們不懂她的用心良苦啊!
別忘了
任何改革都有陣痛期的喔~

話說回來
不改被你們罵
改了又被你們嫌
似乎真正該檢討的人永遠都在檢討別人......
回覆 輸家滾蛋吧 在6/22/2007 9:06:27 PM的回覆:
哈哈
我是研究生
好爽
大學部的滾吧!
回覆 flydragon 在6/22/2007 9:59:13 PM的回覆:
任何改革都有陣痛期的喔~
.................
沒錯,像教改雖然得繼續痛下去,他們還是痛的下心改!


話說回來
不改被你們罵
...........................................
不改當然要罵,都什麼時代了還在念民國初年(或光復時期)定的法律

改了又被你們嫌
.......................................................
當然得嫌,因為有資格改的人大部分都沒參與,至今我遇到的教授,沒人支持!

似乎真正該檢討的人永遠都在檢討別人......
.......................................
沒錯,我映該檢討一下,為什麼很多聲音都沒被改的人聽到
回覆 支持秀蓮阿姨 在6/22/2007 10:19:38 PM的回覆:
沒錯,像教改雖然得繼續痛下去,他們還是痛的下心改!
--------------------------------------------------------------------------
學測與基測給了考生兩次機會
不像以前的聯招一次訂終生
多元化入學
突破了萬般皆下品
唯有讀書高的傳統觀念
凡是都有利與弊
為何只挑不好的那一面找碴呢?
你幾時看過建中北一女的出面批評過?


因為有資格改的人大部分都沒參與,至今我遇到的教授,沒人支持!
------------------------------------------------------------------------
說穿了
不就是分不到甜頭嘛......


不改當然要罵,都什麼時代了還在念民國初年(或光復時期)定的法律
---------------------------------------------------------------------
當然要罵啊
只是矛頭應該指向國會的那些玩多數暴力的流氓在野黨吧


沒錯,我映該檢討一下,為什麼很多聲音都沒被改的人聽到
---------------------------------------------------------------------------
你應該檢討的方向是
1.了解呂副總統將台灣法律人推向世界舞台的苦心
2.陣痛期的自我調適與轉型
3.釐清在野黨國會議員應負的責任
回覆 flydragon 在6/22/2007 10:28:31 PM的回覆:
秀連阿姨有你這樣的支持者會很高興!   

其他我只能說,一個社會會走道什麼地步,很多都跟人的心態有關
回覆 秀蓮阿姨Go!Go! 在6/22/2007 10:31:47 PM的回覆:
一個社會會走道什麼地步,很多都跟人的心態有關
--------------------------------------------------------------------
是的
特別是當"狀況外"的人不幸是社會上相對多數的時候!
回覆
李俊德 在6/22/2007 10:53:38 PM的回覆:
輸家滾蛋吧在2007/6/22   下午   09:06:27的回覆:
哈哈
我是研究生
好爽
大學部的滾吧!
--------------------------------------------------------------------------------
同學,你樂什麼?你跟傳統的考生一樣都是同列第二試第一組

換句話說,現在所有法律系及法研所,都在同一條船上(第二試第一組)。不知道你在爽什麼?
回覆 超不爽,我很想罵三字 在6/22/2007 11:22:01 PM的回覆:
超不爽,我很想罵三字經。

是不是要把全國傳統法律系所學生與老師搞死,這些立委豬公豬母才會爽?

你他媽的呂秀蓮,出生在好人家,一生好命,衣食無缺,這是你的福氣。


呂秀蓮啊,如果你當初不是出生這樣的家庭,沒錢給你唸書,沒錢給你出國,你會有今日的成就嗎?

你能不能體諒一下我們這些可憐的考生啊?

影響所及者,不止這些考生,還有這些考生的家庭,更是要一併承受這樣的劇烈痛楚。並不是每個家庭都富裕到能一直金錢支援家裡的孩子來考國家考試。

怒!怒!怒!

為什麼當官的人,官越大,對於人民的痛苦就越麻木呢?

真的超級不爽,很想罵三字經。













回覆 回去草案看清楚啦 在6/22/2007 11:26:38 PM的回覆:
輸家滾蛋吧   在2007/6/22   下午   09:06:27的回覆:
哈哈
我是研究生
好爽
大學部的滾吧!

-----------------------------

不止法律系,連我們傳統法律所的學生,也會遭受其害。

亦即,不管法律系或法研所的學生,大家是一起要面對這個挑戰的。

真搞不懂你在白癡啥?

我也是研究生,國立的,那也怎樣?有啥好屌?

看你發言,莫名其妙!

少在那裡幸災樂禍。

如果真的過了,你也逃不了啦。

大家應該共思對策才對。



回覆 法律人服從性比較高 在6/22/2007 11:29:28 PM的回覆:
難道是法律人服從性比較高?

就可以任人宰割?

希望全國大學法律系團結一致,凝聚共識,想出對策。

我們學生不能任人宰割啊。





回覆 秀蓮阿姨才是王道啊 在6/22/2007 11:44:40 PM的回覆:
希望全國大學法律系團結一致,凝聚共識,想出對策。

我們學生不能任人宰割啊。
--------------------------------------------------------------------------
站在學生的角度或許是如此
但是站在未來國家司法從業人員的競爭力來看
絕對是利多於弊呀
舉個例子
順便告訴大家一段秘辛
為什麼北迴鐵路要分成山線跟海線呢
因為當年在蓋鐵路的時候
彰化當地的父老不希望鐵路壞了風水
也強力拒絕土地被徵收
所以鐵路並沒有"通過"彰化
而是"繞過"彰化
但結果呢?
因為當年彰化鄉親父老們的抗拒
造成了彰化的沒落
也促成了台中的崛起!

所以不要因人廢言
秀蓮阿姨如果不大刀闊斧
台灣司法品質永遠是原地踏步!

她最聰明的地方就是
改革從"人"開始!

回覆 科科 在6/22/2007 11:59:00 PM的回覆:
如果過了,那按照這個草案

http://lis.ly.gov.tw/lgcgi/lgmeetimage?cfc9cfcacfc6c8cdc5cec8cad2cec7ce

今年大一的就慘了

因為大學畢業只能考到104年,那大學入學96年,四年後民國100年畢業,再當個兵一年多,民國102年退伍。

科科,只剩兩年給你考喔,而且你還只能考錄取率最低的傳統組喔,而且他要逐年下降錄取率,所以到時要考也是比現在錄取率低到不行。

現在就已經夠難考了,何況逐年下降每年砍錄取率砍個七八次,到時你能考上,是屬於天方夜譚。
回覆 科科 在6/23/2007 12:06:22 AM的回覆:
>>但是站在未來國家司法從業人員的競爭力來看
>>絕對是利多於弊呀

法專所只唸三年,由於是找別的領域的精英,所以他們肯定都是邊唸邊工作,可是錄取率很高一畢業就有律師牌。

我們全職唸四年都不見得能通了,你邊工作邊唸混個三年,你會多懂法律?

到時出去就一堆根本不太懂法律的律師在那邊執業,然後國民找律師找個幾次後發現「現在律師怎麼比以前更爛」,以前有不知道吹喇叭是什麼的法官,以後搞不好就變成除斥期間跟消滅時效都不會分的律師在那邊混吃等死。

如果有人請律師請個幾次都很爛,那他以後遇到問題就不會再尋求司法途徑解決,而是找黑道找關係找民代通通自己來。

於是,人民對司法的信賴度就會下降。
回覆
李俊德 在6/23/2007 12:42:42 AM的回覆:

對於全國律師公會,台北律師公會........及通過律師考試的人而言,真是天大的喜訊。

對於全國的法律系,法研所........及未通過律師,司法官考試的人而言,真是天大的橫禍。
回覆 科科 在6/23/2007 12:55:55 AM的回覆:
李老師好,為什麼對於各律師公會以及已經考上的人來講是好消息呢?

既然李老師也這麼說,那或許這個制度真有許多可取之處也不一定,所以我想知道一下好處是什麼呢?
回覆 科科 在6/23/2007 12:57:34 AM的回覆:
順便為我上一篇班門弄斧的文章表達愧意,因為老實說什麼司法信賴度下降之類的,也算是我硬凹掰出來的啦...
回覆
李俊德 在6/23/2007 1:09:31 AM的回覆:

名正言順的降低律師錄取的人數,豈非天大的喜訊。

全國律師公會及台北律師公會對每年錄取四,五百名律師,早就快抓狂了。

三年制專業法律研究所-----真是太好笑了
---------------------------------------------------------------------------------
同一批法研所的老師,能教出什麼不同的東西?

倒是將來失業的法律系老師會很多,可憐哦!
回覆 去你的腦殘 在6/23/2007 8:25:00 AM的回覆:
如果此草案通過且明年實施
將是災難的開始
純法律系大學念四年還念的不知所以然
以法律研究所念個三年會比較強嗎?
大學念非法律系四年加上法律研究所三年(男生加上當兵一年)
未來至少得七年才能取得報考資格
考上呢?
司法官一個月薪水多少?
律師又多少?
真是有夢最美
大家跳樓燒碳相隨
以目前草案筆者可考到104年
還有8年可考
真的考不上也算了
只是想到白天上班晚上至進修部法律系念書
熬了五年才畢業(之前畢業於某國立專科電子工程科)
也算是有雙學位不怎麼專長的雙專長
立法者不該陷人民於不義
但綜觀我國立法
似乎總是如此
無力如我
又有何著力之處
還不是淪為魚肉
大家努力吧
盡量這幾年考上吧

真是去你的腦殘立委豬公
(多少偽善者假藉改革之名行殘殺之實啊!!)

回覆 練瘋話 在6/23/2007 11:08:19 AM的回覆:
面對改革一定會有不同立場之不同聲音
我們絕對願意傾聽各方意見
但這是轉型正義
不管外界批評意見如何
對的事情我們一定要做
為了國家未來
為了提升競爭力
為了全球化
改革不容片刻拖延

就算我好運
我已經考上了
你想怎樣
哈哈哈

ps.
拜託有報律師的
請全程到考完
把今年錄取率衝到六百人吧
哈哈哈
不過很難就是了

真是去執政黨的!!
回覆 飛天豬 在6/23/2007 12:39:47 PM的回覆:
不過我這星期收到考選部有關律師司法官考試改革的問卷調查
他的附件裡面也是有修正草案
但是內容跟前面網友所po的立委提案內容並不相同
大學法律系畢業者仍有律師及司法官報考資格
而且也沒有就此訂落日條款
更沒有所謂分組考試
只是考試科目(比現在多證券交易法一科)跟考試方式有所改變
所以我覺得      似乎一切還在未定之天
因為.....長官講的話跟記者的報導未必完全


回覆 aaa 在6/23/2007 1:15:13 PM的回覆:
立法院提案160多個委員連署...
還管你考試院怎樣勒....
這是副總統交辦了..
考試院敢不遵守嗎
回覆 RE 在6/23/2007 2:25:23 PM的回覆:
這代表現在的律師、司法官能力都不夠,難怪要改。
回覆 無奈 在6/23/2007 2:45:45 PM的回覆:
只要法案一過

未來不管是大學部or研究生....都不能考

因為未來的資格是....法律<專業>研究所      畢業生

但有設...落日條款就是了

換言之

假如沒有落日條款......全國<沒有人>有資格來考律師

因為

大家都不是...法律<專業>研究所      畢業生

(希望我的解讀沒有錯誤)
回覆 無奈 在6/23/2007 2:56:24 PM的回覆:
針對有人批評民進黨

我要提出幾點說明

(一)就算民進黨2008年敗選

考試制度的變革....還是會照草案來走

因為這是<法律保留>的事項

是立法院說了算

而不是呂秀蓮說了算

(二)大家看清楚草案

該案已經完成......朝野協商

連署的立委已經達到......全體立委的四分之三

在名單中並非清一色綠營立委

也有超多藍營委員

(三)
假如呂秀蓮宣示明年9月要實施

那那加上前一陣子有某教授在中國時報的讀者投書可知

該法案在下個會期通過的可能性極大

大家想想

民法物權與身分說通過就通過

還不是殺得大家措手不及

(四)
積極作法

提出另一個草案

下個會期送進立法院審查

以取代現在的爛草案

(五)消極作法

大家衝高今年...律師...的錄取率吧

往600人邁進

(純屬個人意見)
回覆 請大家考後一定要站出 在6/24/2007 12:17:48 AM的回覆:
法律人養成制度   明年9月改革   
檢察官、律師   法研所畢業才能考   法官改遴選   
記者謝恩得/民雄報導   
   
   
副總統呂秀蓮昨天到中正大學參加法學教育改革研討會,她談及法律人養成制度興革方案,未來需是法律專業研究所畢業才能考檢察官、律師,未來法官將由資深律師、檢察官和法學教授遴選,這項辦法預定明年9月開始實施。
這項方案曾提出相關落日條款,對於明年起法律人養成制度的改革,舊制大學法律系畢業生報考司法官的資格,原擬延至2021年為止,但許多法界人士咸認時限過長,將研討是否縮短。

呂秀蓮昨天上午參加這項研討會致詞結束後,談到她在高中就立志當法官,後來考司法官時,因國文作文分數未達60分,她考57分而未考上,為此她曾向當時的監察院長陶百川陳情,她雖需自我檢討,但制度也有不妥,呂秀蓮談到她的志願也因此轉而從政。

呂秀蓮提到目前我國的正副總統、五院除了立法院及尚無院長的監察院,其他司法院、考試院、行政院長全是法律系畢業,全盛時期連國、民兩黨主席都是法律系畢業,代表法律人才養成好的一面,但另一面也是不好的,畢竟法律人才養成的目的不是要從政。




【2007-06-23/聯合報/C2版/嘉義縣市新聞】
   



=====
立院三讀   記帳代理業務人不考試可為記帳士
   更新日期:2007/06/15   22:40   
(中央社記者曹宇帆台北十五日電)立法院今天經不記名表決,三讀通過爭議性極大的記帳士法第二條條文,允許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不經考試,可憑登錄職業證明書,換領記帳士證書,並充任記帳士。初步估計,約七千五百名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可免試取得記帳士證書。

不少經考試取得記帳士證書者到立院關切,對於立院通過爭議條文非常失望,揚言要到財政部大門燒掉記帳士證書,並聲請大法官釋憲。

記帳士法於2004年公佈施行,現行條文明定,本法施行前已從事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滿三年,均有報繳該項執行業務所得,自施行日起,得登錄繼續執業,即只要符合規定,凡領有執業證書的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以及經考試及格,合法取得記帳士證書的記帳士,都可執行相同業務。

財政部長何志欽曾解釋,現行規定意旨為保障原業者工作權,非同意原業者得不經考試可取得記帳士資格,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仍應參加記帳士考試通過,才可取得記帳士資格。

他說,若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可憑執業證書,換領記帳士證書任記帳士,違反中華民國憲法「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執業資格,應經考試院依法考選銓定」規定。

但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蔡家福(台北縣)等於提案說明指出,財政部曲解立法意旨,才讓記帳士法立法前已執業的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與立法後經考試取得記帳士資格者,成為同一行業卻有兩種不同身分從業人員。要求財政部應重視「以訓代考」重要性,比照地政士「以證換證」,讓業者正名。

全案經財政委員會初審,立院院會晚間不記名表決,出席一百九十四人,贊成一百五十二人,反對二十八人,棄權十四人,多數贊成通過。三讀條文明定,凡依規定合法領有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登陸執業證明書者,可換領記帳士證書,充任記帳士。

根據財政部統計,目前約有六千名經考試取得記帳士資格的合格記帳士,約八百多名記帳士加入公會執業;八千五百名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中,已有一千零二人參加考試取得記帳士證書。960615

====

記帳士免考試?   遭質疑為私利
   更新日期:2007/06/11   23:09   
四月底,大批報稅代理人,上街陳情,要求修法,以訓練代替考試,讓他們就地取得記帳士資格,獲得不少立委支持,議員林瑞圖點名推動修法的立委蔡家福,是為自己擔任記帳士的太太護航,蔡家福則反擊說,林瑞圖的姊姊,擔任會計師,因為擔心記帳士搶生意,才會阻擋修法林瑞圖召開記者會點名立委蔡家福,主導修改記帳士法,是為了讓自己的老婆,就地合法還質疑,報稅業務人的工會,大有問題蔡家福不甘示弱反擊林瑞圖立委用政治生命掛保證,公會也嗆聲提告之前通過證照考試的正牌記帳士,對免試就能拿證照,很不服氣議員,立委互相爆料,都扯出親戚捲入,看來利益迴避的問題,才是重點(民視新聞台北報導)



====



請大家可以先去上網查查看:
不久前報稅代理業務人是怎麼在剛剛的會期內通過就地合法放水的法案


團結.上街.緊叮.找立委.包圍立法院!!!!!!


故此,可否懇請老師發動帶頭,並且大家快聯絡自己的學弟妹,學學記帳士主動積極的作法
不然,照此法案...不管是採雙軌制或訂有日落條款,只要大家今年沒通過考試,一定都會大受影響,因為甲組的員額一定會逐年遞減.
大家的權益一定都會受很大很大的影響


法律人大家不團結,只在這叫叫叫.
你們想想:大家在學的或畢業的....能比得過那些已通過考試既得利益的律師嗎(老師說得真棒!他們爽死啦~~)?比得過自以為是的呂副.陳明真立委嗎(自以為神嗎?憑甚麼他們幾個少數人就來決定我們大家幾乎是一生的命運!!!)?

請那些教授不要在中正大學開會啦!!!!
要先站出來.
將法案卡死.抽出來~~~
法律人如果不學學記帳士們站出來大聲發聲的話
就保佑今年大家一起上榜吧

不然每年650個名額還分兩組.再逐年遞減第一組的員額,那大家能分到多少ㄚ???


請大家一定要站起來!!!!!!!!!!!!!!!!!!!!!!







回覆 佳嬋 在6/24/2007 1:32:27 PM的回覆:
好複雜~~~
那現在情形是如何?
確定是這樣就是了。
回覆 shawn 在6/24/2007 1:47:23 PM的回覆:
現在情形是還沒過關,但立法院支持的人很多

所以要嘛就是讓我們的聲音傳出去,讓他們知道多數人的觀感
回覆 近萬名記帳及報稅代理 在6/24/2007 2:39:58 PM的回覆:
一個法案如果已送進政黨協調,幾乎都會通過。
而現在這個法案已正式送政黨入協商,法制委員會的立法委員大家都有共識要讓它通過,差別只在最終版本的一些枝枝節節的地方在討論。
尤其是那個陳明真是召集委員,擁有很大的權力一直想要把法案排入議程中。
我特地去找了一篇報導:
[近萬名記帳及報稅代理人昨天包圍立法院,向委員陳情。財委會議場朝野立委幾乎一面倒支持通過修正草案。]
大家如果想使該考試法案胎死腹中,應學學記帳及報稅代理人發動近萬人包圍立法院,向委員陳情,才有可能。
不然還有第二條路,天天焚香期待呂副與立法委員的良心沒被狗吃掉,早日良心發現,走回正軌。


(轉載)
逾7000人就地合法
報稅記帳代理人   可望免試換證      
   
記者賴昭穎/台北報導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記帳士法」修正草案,開放已執業之報稅和記帳代理人不需經考試,即可取得記帳士證書。法案若完成三讀,逾七千人可「免試換證」、就地合法。
考選部司長林光基說,「免試換證」將嚴重破壞國家證照制度,未來護士、導遊等行業都可能要求比照辦理。另外,大法官會議曾解釋,記帳士應經依法考試或檢覈,才能有執業資格,因此免試有違憲之虞。

近萬名記帳及報稅代理人昨天包圍立法院,向委員陳情。財委會議場朝野立委幾乎一面倒支持通過修正草案。

但財政部、考選部官員都強調,這項修法不但有違公平性,也破壞國家考試制度。記帳士公會也發表聲明反對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就地合法」,最後財委會決定,全案二讀前仍需經朝野協商。

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公會全聯會動員全台近萬名代理人及親友,頭綁「反歧視、要正名」布條,將立法院周邊擠得水洩不通。議場內大多數委員也都爭相發言,力挺代理人「免試換證」。

為避免修法造成不公,財政部和考選部提出折衷方案,同意在七年內,為七千多名記帳及報稅代理人舉行五次特考,通過考試就可換領記帳士證書;但立委不接受。

多數立委主張,同樣是幫公司記帳或報稅,卻有「記帳士」與「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兩種身分;代理人也不適用記帳士法的懲戒等相關規定,造成中小企業主和市場的混亂。

此外,行政部門要求代理人必須考試才能取得證書,也漠視專門職業人員的經驗與能力,重點是政府以往也同意土地登記代理人「以證換證」為地政士,並非無前例可循。

但財政部長何志欽表示,全國八千五百多名記帳及報稅代理人中,已有一千多人通過記帳士考試,若修法讓剩下的七千多人「免試換證」,對通過考試才領到證的人不公平。

此外,在記帳士法公布前,財部並無訂定管理辦法或核發合格證明或登記卡,不像土地登記代理人有取得相關證明或登記卡,因此不能比照地政士辦理。




破壞證照制   怎能開例      
   
本報記者賴昭穎   
   
   年底選舉將屆,朝野立委在卯起來替記帳及報稅代理人爭取權益,強行初審通過讓代理人「免試換證」的法律修正案。若此例一開,不但對辛苦準備考試取得證照的人不公平,也破壞國家證照制度,嚴重程度不下於調高老農津貼等錢坑法案。
政府虧待這些報稅、記帳代理人嗎?其實不然。記帳士法在九十三年立法時,為了保障代理人的工作權,同意代理人只要從事相關工作滿三年、每年接受四十小時的專業訓練,就可登錄繼續執業;但如果想取得記帳士執照,必須通過考試。

考試或許不是最好的方式,但至少能維持一定程度的專業水準與客觀標準,更何況,代理人就地合法後,叫所有辛苦準備考試的人如何服氣?

此外,苦是以同樣的邏輯,以後是不是只要密醫、司法黃牛能動員幾萬人包圍立法院,就可以免試取得醫師、律師執照?

當立委諸公們在議場振振有詞的說不是為選舉,但大家看到的是,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公會代表堂而皇之的坐在議場內釘場,記錄並點名,甚至還派了攝影人員大剌剌的錄下立委的言行。記帳士法修正案一讀能獲得多達一百卅位立委連署支持,不是沒有道理的。

   

回覆 民法學員 在6/24/2007 10:22:40 PM的回覆:
不是有過渡時期嗎      對現在的法律系學生不是有保障條款   好像是多少年      不確定      
回覆 ... 在6/24/2007 10:25:32 PM的回覆:
那個過渡條款只有到民國104年,換言之今年大一96年入學,100年畢業,再當個兵一年多102年退伍,就只剩兩年可以考。
回覆 自大的呂副,連法案都 在6/25/2007 12:35:12 AM的回覆:
大家不要被這些立委所矇騙了

他們釋出雙軌制(大學.研究所與專業研究所都可以考).日落條款(多延長幾年)
但試想一下:
法案中,每年的錄取員額是不是都是固定650,且一定會分成大學.研究所與專業研究所兩組,其中大學.研究所的員額是不是會每年遞減?
650分成兩組,再逐年遞減.......我們還要考蝦米!!!!!

再者,法案通過後,法律系必定被消滅,這可攸關以後學弟妹就讀法律的意願,非同小可
學校的教授們就如同老師說的......剉列等......等....退休啦
大家千萬不要被政治人物所騙

呂副.陳明真(僑選的)明年都會不在任了,所以她們猛推此案,一點也沒顧忌
大家應該組織起來,對年底要參選的區域立委施壓,甚至有計畫的由教授帶頭,大家與在學的學弟妹一起包圍立法院,要求與法制委員會對話,要求徹簽此法案,這才是釜底抽薪之法

否則,口頭打打嘴泡.或如教授們召開討論會.發共同聲明,真是關在象牙塔內的書生.這對自大的政治人物而言,都只算狗吠火車.對他們不會有任何的影響
試看看自大的呂副,連法案都沒立法通過,竟敢在教授的討論會上宣布明年七月就要實施考試新制,真的好猖狂.把自己當成古代的女皇帝了
或因為立委釋出一點小利:雙軌制   .日落條款就自我退縮.給矇騙

這法案通過後,吃大虧的人,還是我們大家.學弟妹.教授們.....
至於,律師公會的那些人,大家可以看看前面老師所說的話,已考上律師的人高興的要命....最好,每年錄取650....以後再修法成為一年只錄取65名,這樣他們案子就接不完.又可漫天喊價,躺著幹都可以賺
法律人,不要在坐在書桌前躲在冷氣房內,不要學教授的開討論會.發發聯合聲明稿.要有組織.要有計畫,大家一起悍衛自己.學弟妹與教授最基本的權利吧
回覆
李俊德 在6/25/2007 1:38:58 AM的回覆:

法律系劫數難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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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的本色在此劫難一定會充分顯現

1.法律系教授高傲自視本質:使其難為自己爭取權益

替樂生居民發聲,這叫人性尊嚴,自己權益受到影響,抗爭......太難看了........,其實如果陳明真立委的提案通過,法律系的老師影響會最嚴重,是生存權及工作權受到直接影響的一群。沒有學生的系所,老師的命運會如何?用膝蓋想就知道了。

2.已經畢業準備考試的法律系學生:考試在即,無暇分身

何況離104年多麼遙遠,那麼久考不上.......有沒有應考資格也不重要了。

3.大學部的法律系學生:有那麼嚴重嗎?

關心資訊的:可以考到104年,我應該應屆一二年就可以考上了。

不關心資訊的:有這件事嗎?

4.考試院:法律系的學生很好搞

上次加考英文,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叫的兇,多延幾年,就沒人會叫了。

5.律師公會:釜底抽薪最有用了

與其老律師難生存,不如死學校老師。
回覆 補習班呢? 在6/25/2007 1:59:17 AM的回覆:
補習班呢?
會不會有影響呢?
回覆
李俊德 在6/25/2007 2:21:03 AM的回覆:

短多長空吧
回覆 ... 在6/25/2007 2:22:56 AM的回覆:
我不得不說說以前某個我的老師

他上課的時候大力讚揚改制重要性,說什麼改制之後錄取率提高,就不會有一堆考生當米蟲重考,還大言不慚說希望學德國,考兩次就終身不得再考免得性格扭曲(也不想想他自己也重考好幾次才考上國考)

他上課時大力支持國考改制,說什麼改制後法律人才會有雙重專長、才不用補習、才不會考好幾年...等等

我必須說這個人真是溫室長大的花朵,根本不知人間疾苦,這就不提了。不過他也沒有稍微用大腦想想看:以後法專所採醫科的總量管制制度+高錄取率,全國每年只能收少少的法律研究生,或許是現今的每年錄取500人左右再加個一兩成,算600人好了

如果全國所有學校每年只能分配600個左右法律學生名額,到時候光台政北清交成,再加個東吳,搞不好就把名額分配光了,他還以為到時候他還有頭路嗎?
回覆
李俊德 在6/25/2007 3:25:08 AM的回覆:

你估計的滿精準的,好像規劃中就是每年650人。
回覆 ... 在6/25/2007 3:40:48 AM的回覆:
個人猜想律師公會的計謀

1.國考改制每年全國只能收600人法律研究生
2.先把台面上法律系學生以及教授用這招砍掉一堆
3.每年600學生,高錄取率下畢業後錄取律師可能500多個,品質可能有差
4.再以此為藉口要求把錄取率降低為10%,從此每年錄取600x10%=60個律師
5.輕輕鬆鬆把律師錄取大幅降低,壟斷市場,還沒考上的學生管你去死。
回覆
李俊德 在6/25/2007 1:20:21 PM的回覆:

你想太多了,應該不至於如此陰謀。

律師公會應該僅希望每年律師人數不要增加那麼多而已
回覆 阿裕 在6/26/2007 11:28:38 AM的回覆:
法律人的本色在此劫難一定會充分顯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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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老師的分析,覺得實在很精辟又句句切中關鍵
至於法律系一定會倒掉八.九成,但看日本的例子,補習班反而會短多長空,連補習教材都印得非常精緻美觀大本.
這法案在當前的情勢下,幾乎可確定必會通過.無奈無勢的考生,只期望老師利用此大好之轉變情勢,好好大舉擴展領土,為我們考生出一口鳥氣

回覆 阿裕 在6/26/2007 11:47:49 AM的回覆:
對不起
打錯了,此新制通過後,補習班會短空長多,但競爭會更激烈
因我們是無奈無勢的考生,只能轉為寄望老師在新制通過後,能大舉擴展,為我們出出悶氣.
到時,不管是已考上或不能考,如能看到650個名額.人人都是看李老師教材考上的,大家一定都會很開心很高興,因為至少看到努力的好人也能在惡質的環境出頭天
回覆
李俊德 在6/26/2007 12:12:16 PM的回覆:

何以短空長多?希望賜教
回覆 苦讀者 在6/26/2007 12:27:53 PM的回覆:
請老師不要再隨一些人起舞,把教材趕出來才是當務之急,畢竟未來仍是未定數,先解決學員需要不是比較實際嗎?
回覆 看不下去+不想打筆戰 在6/26/2007 5:27:02 PM的回覆:
樓上的,你真的是典型的法律人
^^
很想問你一句話,當你鄰居小孩呼喊救命時你又趕著出庭,手機也不通附近沒人可幫助,只剩下你一個人可以幫助那小孩,你會怎麼選擇?
明天如你同學想借你的筆記,你又會如何選擇?
老師回答學生的問題,與編教材是不相衝突,老師長期以來的認真,希望你不要用兩句話來誣蔑
你可以看看這些苦心趕製出的教材!!!!!!!!!
期望你不要隨隨便便用兩句話就抹煞李老師這些精心編制教材的心血
謝謝~   
回覆 管窺之見 在6/26/2007 6:37:31 PM的回覆:
最近天氣熱   又反覆無常
加上考試將近   
大家思慮都變的很躁進呀
偏偏考前又吹皺一池春水
悶透了
回覆 菸酒僧 在6/26/2007 7:23:03 PM的回覆:
給苦讀者:

您也是,希望您也不要上網看討論區,專心辛苦讀,才是準備考試的不二法門,不是嗎?
回覆 海殤君 在6/27/2007 3:15:42 PM的回覆:


            律師考試改革應該朝分眾及專業化的路走才對
 例如家庭法律師 例如財經法律師
 而非提昇律師考試學歷資格就解決一切問題
 是問 讀比較多書的就保證比較適合當律師嗎?
 那麼敢請問現在律師公會內的滾滾諸公
 你們都是法研所畢業才去考律師嗎?哈哈∼顯然不是呀!

 現在的情況就好比一群已進去演唱會的人
 開始要求主辦單位限制那些還沒進場的
 他們也不管場地還很大 空間還很多
 也不管外頭那些排隊的已經買票了沒
 他們只要獨佔自己眼前的享樂和利益

 如果此法一過 那醫師公會應該也要比照辦理
 因為醫生一刀定生死 開錯藥也會要人命
 哪是讀完六年考過國考就可以說當就當
 至少要拿到博士學位才可以當醫生
 你說是不是?∼    
回覆 flydragon 在6/27/2007 4:51:32 PM的回覆:
 如果此法一過 那醫師公會應該也要比照辦理
 因為醫生一刀定生死 開錯藥也會要人命
 哪是讀完六年考過國考就可以說當就當
 至少要拿到博士學位才可以當醫生
 你說是不是?∼   

......................................
包含考駕照!覆議(全台灣一年死於車禍者絕對比因為律師不專業而導致當事人被判死刑的多很多)
回覆 哈哈 說得好 在6/27/2007 4:58:34 PM的回覆:
哈哈   說得好
回覆 543 在6/28/2007 12:00:16 PM的回覆:
吾也給苦讀者:

看完李老師剖析法律人那篇之後,深深覺得自私自利,自大,瞧不起非法律人,放不下身段,常常自己關門營求本身的私利,是讀法律的人所特有的通病

新制通過,我與你也會一起在分成兩組中的第一組,面對每年遞減的錄取人數,你我是一起爭取把餅做大,還是耗費精神做競爭與鬥爭

管見以為你我一起好好努力,才是通說

回覆 不瞭 在6/29/2007 3:57:36 PM的回覆:
請問各位大大:
1)
所謂的「法律專業研究所」,和目前的法研所,有何不同?
是為了讓考生取得國考資格,而另外成立的研究所嗎?

2)
科法所畢業,是否與「法律專業研究所」資格相同?
倘若打算明年考研究所的話,   應選一般法研或科法所?
又,各研究所又應選擇一般生或在職專班始符將來的應考資格?
而研究所,又應專攻何科目,始符將來的應考資格?

感謝各位的惠覆.

註:
本人大學法律系畢業近10年,
今年曾報考法研所在職專班,
目前準備考司律當中.
回覆 希望你滿意 在6/30/2007 10:09:47 AM的回覆:
請問各位大大:
1)
所謂的「法律專業研究所」,和目前的法研所,有何不同?
是為了讓考生取得國考資格,而另外成立的研究所嗎?

---------------------------------------------------------------------
最大的不同,在於日後只有「法律專業研究所」才有資格報考司律,現存的所有大學與研究所都只能於落日條款前(草案定在105年前)應考,以後規定即不能再報考。



2)
科法所畢業,是否與「法律專業研究所」資格相同?
倘若打算明年考研究所的話,         應選一般法研或科法所?
又,各研究所又應選擇一般生或在職專班始符將來的應考資格?
而研究所,又應專攻何科目,始符將來的應考資格?
--------------------------------------------------------------------
當然以後只報考「法律專業研究所」,因為只有具此資格才能報考司律。
至於科法所或其他的研究所,日後會不會再存在或有沒有學生再報考,則在未知之天。




感謝各位的惠覆.

註:
本人大學法律系畢業近10年,
今年曾報考法研所在職專班,
目前準備考司律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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