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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不食人間煙火的官
發表人 基測不能喝水? 有  

發表日期

7/15/2007 8:58:43 AM
發表內容 奇摩首頁的新聞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714/17/h9y5.html
雖然只是個小小的喝水限制
但還是讓人看了有些感覺
畢竟我也是今年大熱天要考試的
我也知道考試時是身心的煎熬
一兩個小時沒有補充水分簡直就是要命
故對於那些年紀小的考生也有些感同身受...
(那些說只要出考場再喝就好的   你不必寫到一半喝口水緩和口乾舌燥   那算是你的一項優勢      但不代表其他人也都不會有這個需求)

請問大家覺得所謂考試規則的法律性質是什麼呢?
法規命令?      行政規則?      職權命令?

那...假使法律真的有授權其對外生效而得為法規命令
因係就人民的基本權利所加之限制或剝奪
(我覺得至少也是憲法22的一般行動自由)
那不是應該要特定授權嗎?
規定所謂不得攜帶包括飲水等食物入場有符合授權的具體明確性嗎?

退步言之   縱符合法律授權明確性的要求
其考試規則規定的實質合憲性能否通過檢驗?
公益目的是為了避免考生污損考卷
好吧,   這種小小的公益目的勉強算你通過了公益目的的檢驗...
(但其實去假設有帶水的凡進入考場就會污損考卷      是種莫名奇妙的有罪推定      其正當性也很可能被質疑吧...)
而審查密度的採擇部分
由於考生幾乎是毫無反抗任人宰割的絕對弱勢
且此一事件不需要尊重行政專業   不具專業性   經驗性等
我覺得至少應採德國的可支持性審查密度
亦即政治部門的決定必需出於合乎事理說的過去並可以支持的判斷...
這符合比例原則?
只要要求考生將帶來的水放在地板上不就是同樣有效而更小侵害的手段?

故結論:   我認為      違憲........=   ="

大家覺得呢?      親愛的老師覺得呢?
回覆 不食人間煙火的官 在7/15/2007 8:59:58 AM的回覆:
對不起...

發表主題和發表人欄搞錯了   

致歉......
回覆 flydragon 在7/15/2007 12:41:37 PM的回覆:
國中基測是國家公權力行為嗎?

另外那個每次都說不能打小孩要捍衛小孩人權的團體怎麼不見了?   這種是輿論跟團體壓力很有效
回覆 tea 在7/16/2007 8:39:43 AM的回覆:
如果考司法官跟律師時
不能喝水
我想............應該有人會在考場跟監考人員打架?????
回覆 人權團體 救命ㄚ 在7/16/2007 10:25:48 AM的回覆:
人權團體
你們在哪裡?
快來救命ㄚ
回覆 人人一拳 在7/16/2007 1:16:57 PM的回覆:
考生那有什麼人權

只有罪犯才有人權
回覆 建議 在7/16/2007 2:36:50 PM的回覆:
司律的國家考場應規定勿穿迷你裙、高跟鞋或噴味道太重香水,因為有礙觀瞻及造成空氣污染。
回覆 還有 在7/16/2007 3:50:51 PM的回覆:
為了空氣清新,考生們不可以只看書忘記洗澡
還有請每位考生少呼一口氣,少製造一些CO2
還可以積陰德增加上榜機率
回覆 消基會在哪裡 在7/16/2007 3:52:36 PM的回覆:
該是請消基會出來發言
爭取消費者權益的時候了
回覆 A 在7/17/2007 1:33:12 AM的回覆:
如果吐痰或檳榔汁在考卷上..

監考人員該不該收這張考卷呢..??

假設還是濕的..
回覆 可悲哪 在7/17/2007 11:09:12 AM的回覆:
哈哈哈.....這個好笑..........

回覆 Ann 在7/17/2007 2:27:05 PM的回覆:
不食人間煙火的官可不止大考中心哪!   我們最近一二年跟監理單位的纒鬥,   也有很深的無力感.....監理所居然用公文駁回法院裁定!!   看到公文差點沒昏倒,   去找他們理論,他們還說:   這只要有點法律常識的人都知道,   是法官不懂!!.......無言.....唉,   我們一家子學法律的,   碰到完全不守法的公家機關,   卻一點辦法都沒有,   只能慢慢跟他打訴願,   行政訴訟!
我把過程全貼上部落格,   有興趣的人,   讀完書想放鬆一下的,   進去開開眼界吧!.....http://tw.myblog.yahoo.com/badlaw-badgov

不食人間煙火的官,   在台灣~~   多得是!



回覆 523 在7/17/2007 2:42:32 PM的回覆:
不食人間煙火的官,         在台灣~~         多得是!
?????????????????????????????
法官更多吧!!!!!
回覆 不食人間煙火的小民 在7/17/2007 3:10:12 PM的回覆:
不食人間煙火的官
和不食人間煙火的法官之區別
在於不食人間煙火的官,以為自己是公僕
但法官的確自以為是"官"
好大的官威哦
回覆 在於不食人間煙火的官 在7/17/2007 7:14:07 PM的回覆:
在於不食人間煙火的官,以為自己是公僕
在於不食人間煙火的官,以為自己是公僕
在於不食人間煙火的官,以為自己是公僕
在於不食人間煙火的官,以為自己是公僕
在於不食人間煙火的官,以為自己是公僕
在於不食人間煙火的官,以為自己是公僕

是笑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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