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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一個朋友向我訴苦的問題
發表人 鐘鼓饌玉不足貴  

發表日期

7/24/2007 12:47:53 AM
發表內容 老師您好   
這是一個今天朋友打電話向我訴苦的問題   
想要求教於老師   
朋友任職於民間公司   
至今已連續15天沒有休假,但是假也沒有積起來,就這樣憑空消失了,此為其一
每天晚上都加班,六日亦不例外,但是沒有加班費不說,尤有甚者,上司不給外出買晚餐的時間,托辭工作都沒時間,哪還有時間吃飯,導致我朋友天天晚上餓肚子辦公,近來已有胃痛跡象,此為其二
上司訓話常口出惡言,普通者如,你這樣沒績效,更本是浪費公司水電,過分者如:你是豬啊,你老媽生你做啥的?   此為其三
近來更有誇張者如上司頭髮掉落地上,竟要我朋友趴著替他撿乾淨!
據我朋友所言,上司僅針對她及另一名更新進的員工兩人如此
學生想要問的是具體的救濟辦法,而不是學理的推論!
學生已經寄信給台北縣勞工局!因為學生愚昧認為,這應該是勞工局管轄的範疇,   不知此舉是否無益??
煩請老師撥冗釋疑            多謝老師
回覆 畢業生 在7/24/2007 10:38:24 AM的回覆:
僱主的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部分

應由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訴訟解決

台北縣勞工局
大概只就勞動法規規範的部分
去處理申訴案

~~~~~~~~~~~~~~~~~~~~~~~~~~~~~~

另我個人的看法

辭職
找一個適合自己的工作才有未來

我不反對僱主或主管對下屬有所責難或指導
因為那是一種學習的開始
但是
跟著一個會對人人身攻擊的僱主
這樣的工作沒有未來
這樣的工作沒有價值




回覆 我的經驗 在7/24/2007 11:20:05 AM的回覆:
我以前辨公室是沒這麼多限制啦,
同事們也是愛講什麼就講什麼,
老闆也不管的,
所以,女歐巴桑們講黃色笑話一天可以講八小時,
(扣除一小時休息時間)
而我,加班加到比開版者好不到哪去!
十五天沒休假,
去年十二月沒有一天不到辨公室的!
回覆 沒有繼續做的理由就走 在7/24/2007 12:12:47 PM的回覆:
真可憐
我有同學在勞委會工作
有需要的話
可以提供電話給你朋友
不過要先做好離職的準備
回覆
李俊德 在7/24/2007 1:18:25 PM的回覆:

參考一下上面同學的建議

但是很顯然這是要逼人辭職的方式
回覆 告死他 在7/24/2007 1:28:07 PM的回覆:
帶個錄音筆
現在一錄都可以幾十個小時
你也不用開機關機
多錄幾筆他虐罵你的證據
然後告死他
回覆 鐘鼓饌玉不足貴 在7/24/2007 5:53:37 PM的回覆:
其實老師說的這一點我也知道
該公司就是不願付資遣費   要逼我朋友自動辭職
不過我還是覺得   辭不辭職是後話
可是   不當的行為      該非難的還是要非難
能救濟的還是要救濟   
我問了一些人   他們說勞基法有規定   
七天內一定要又一天休假   
加班一定要詢問員工意思   
可以找勞工局調解   只是接下來在公司就黑掉了
我還是很想幫我朋友爭取
他"應有的"權利!
回覆 另外 在7/24/2007 5:59:17 PM的回覆:
我也已經請他開始蒐證了
例如帶錄音筆   還有去看醫生證明胃方面的疾病及可能的肇因
無奈朋友說   公司說他沒有假,連看醫生的時間都沒有
如上文所說,他還有另一個菜鳥同被欺負,也許可以作為證人吧
回覆 這是在演日劇嗎 在7/25/2007 1:16:02 AM的回覆:
剛剛我朋友回信和我說
她們之前有一個已經離職的前輩就是這樣被逼走的
結果對老闆提告了   ,下場是
老闆動用了龐大的人情資源
讓該名員工到現在都還待業中
這是里見醫生指控了財前醫生   
被逼走的劇情真實版嗎?
難怪老師說   勞資不平等,真的是被吃夠夠
不過也讓我聯想到去年看的一齣日劇裡面演出的案例
某甲是a公司的主管,a公司也是逼他辭職而他堅忍不辭
公司最後串通b公司用高薪挖角讓甲到b公司當主管
可是b公司有定三個月的試用期,而且b公司利用甲底下的員工架空某甲,導致三個月過後達不到b公司的期望而不予錄用,
最終因為a,b公司都沒了~差點妻離子散
日本民法有這類的規定   
但是易地而處,如果是台灣的相關法規,有沒有保護某甲的規範呢?
回覆 大公司小員工的血淚 在7/25/2007 1:16:47 AM的回覆:
我的公司也是一樣,許多工作都外包給人力支援派遣業。公司都把老員工逼走..........無奈。
回覆
李俊德 在7/25/2007 2:22:29 AM的回覆:
結果對老闆提告了         ,下場是
老闆動用了龐大的人情資源
讓該名員工到現在都還待業中
--------------------------------------------------------------------------------
可是,我不認為是這個原因(老闆動用了龐大的人情資源)

比較有可能是,因為你的履歷表要寫上你的工作經歷,而你面試的新工作,人事主管通常會向前面的公司詢問,該名離職員工為何離職?之前工作評價如何?工作能力如何?甚至還會探詢之前薪水多少?確認履歷表或自傳的真實性。

可能是被前面的公司作了極惡劣的負面評價,以致新公司一聽之下,寧可雇用較無爭議之人。
回覆 畢業生 在7/25/2007 8:19:11 AM的回覆:
如果不希望把事情鬧大

或許離職
找個新工作

重點
找一個自己可以接受的工作
回歸正常的生活
回覆 A平方 在7/25/2007 10:37:01 AM的回覆:
我的公司也是一樣,許多工作都外包給人力支援派遣業。公司都把老員工逼走..........無奈。
-----------------------------------------------------
這也是政府德政下的產物,現在公司請人,要勞保,健保,現在又再加上個勞退,基本工資也調漲,台灣景氣差,很多公司都受不了,總之就是,--政府無能-全民受災--
回覆 太賤了吧! 在7/25/2007 10:50:00 AM的回覆:
可是,我不認為是這個原因(老闆動用了龐大的人情資源)

比較有可能是,因為你的履歷表要寫上你的工作經歷,而你面試的新工作,人事主管通常會向前面的公司詢問,該名離職員工為何離職?之前工作評價如何?工作能力如何?甚至還會探詢之前薪水多少?確認履歷表或自傳的真實性。

可能是被前面的公司作了極惡劣的負面評價,以致新公司一聽之下,寧可雇用較無爭議之人。
--------------------------
那這種老闆還真是惡劣!
不過這種人應該很多
那就不要寫自己之前的工作經驗就好了..
反正有的時候
工作也學不到什麼東西
說真的
真的有人會打回去問嗎?
要不然就在後面附註這家公司已經倒了...
回覆
李俊德 在7/25/2007 3:56:10 PM的回覆:
那就不要寫自己之前的工作經驗就好了..
反正有的時候
工作也學不到什麼東西
說真的
真的有人會打回去問嗎?
--------------------------------------------------------------------------------
那如果面試的人,問你畢業到現在,或93年到97年之間,你在幹什麼,你要怎麼回答?


真的有人會打回去問嗎?
---------------------------------------------------------------------------------
你真的沒有社會經歷,才會問這種話。
回覆 這樣說也不錯 在7/25/2007 4:30:56 PM的回覆:
那如果面試的人,問你畢業到現在,或93年到97年之間,你在幹什麼,你要怎麼回答?

可以說幫家裡顧店,賣早餐啦,紅茶什麼的
現在生意不好做店收了
所以出來找工作
回覆 畢業生 在7/25/2007 5:09:02 PM的回覆:
沒有那麼複雜吧

就算提供之前的工作履歷
也沒有什麼吧

每個人在工作時
多少都會做得好或做不好的經驗

而且也不是每個工作都適合每個人

找工作
要衡量自己能為老闆做什麼
你希望老闆能夠給你什麼待遇
其他就看自己的努力

工作順利
代表你的工作狀況不錯
工作不順利
先反省自己
再去評價別人

補充一點
在談論上一個工作時
用虛心的態度
不要批評別人

不是每個人都可以當聖人
不犯錯
而是犯錯了
想一想
自己是不是可以改進
增進自己的學習能力和態度

一句鼓勵的話

從大處著言            小處著手


回覆 誰會問這麼多 在7/25/2007 10:31:32 PM的回覆:
那就不要寫自己之前的工作經驗就好了..
反正有的時候
工作也學不到什麼東西
說真的
真的有人會打回去問嗎?
--------------------------------------------------------------------------------
那如果面試的人,問你畢業到現在,或93年到97年之間,你在幹什麼,你要怎麼回答?

有人會問這麼多嗎??
而且問93到97
都還沒有畢業有什麼好問的...

回覆
李俊德 在7/25/2007 10:54:36 PM的回覆:

對啊!問這麼多幹什麼?

少爺來你們公司面試,已經是你們公司的莫大光榮了,還在那麼囉哩吧嗦.........

應該是你要告訴我,公司有多少福利?多少的假?薪水多少?一年幾個月?
回覆 鐘鼓饌玉不足貴 在7/25/2007 10:59:17 PM的回覆:
其實我們法律系因為大多都執著於執照   很少是很認真的去找工作的
但是   其他像是企管啊   財金啊   這類的
連是不是應屆   都差很多喔
當初我那個朋友   找工作找了一年   
找到新的畢業生都出來了
他就很擔心   因為就會開始被問   那你這一年都在作啥??
這些都是我們法律系不了解的
回覆 真的會問喔 在7/26/2007 9:52:58 AM的回覆:
而且問93到97
都還沒有畢業有什麼好問的...


李老師說的是對的
我自己的經驗是當完兵出來找工作時
面試的人還打電話到母校問我的求學態度跟人際狀況
而且上班第一天還得意的對我說
"我有打電話聯絡上你的老師喔"
然後老師也打電話給我
我沒接到也沒回電
不過我想他是想跟我說"沒扯你後腿,不然你怎會錄取"
所以
人生在世,不管做什麼都要"巴結"一點比較好
回覆 真的會問喔 在7/26/2007 9:56:19 AM的回覆:
補充一下

後來我上班時
也接到別人打電話來問同事的工作如何
而那同事尚未離職
於是乎我就知道了他騎驢找馬的秘密
還好我吹捧了同事一番
然後和他心照不宣
還好不是主管接到電話...
回覆 鐘鼓饌玉不足貴 在7/27/2007 10:42:59 PM的回覆:
我把勞工局回應的內容分享給大家
希望不要再有人受害了

回覆內容:   親愛的勞工朋友,您的來信我們收到了,有關您的問題我們做了下面的回答,如果還是不能解決您的疑惑,請來電洽承辦同仁許先生,將親自為您說明,電話0229603456轉6333分機。關於您所詢工作16天沒有休假、加班沒給付加班費及加班不給吃飯時間等問題,依照勞動基准法第36條規定「勞工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公司應遵照上開規定,給予勞工至少1日休息。同法第24條規定「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下列標準加給之:
1.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1/3以上。
2.再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2/3以上。
3.依第32條第3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之。」,勞工有加班事實即可向公司要求依照出勤卡之資料計發加班費。同法第35條規定「勞工繼續工作4小時,至少應有30分鐘之休息。但實行輪班制或其工作有連續性或緊急性者,雇主得在工作時間內,另行調配其休息時間。」。
勞工繼續工作4小時後,同意晚上加班,公司應給勞工休息30分鐘後,始可繼續加班。
有關公司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可向工作地之勞工管機關申請協調,或提供違規公司名稱、負責人、營業地址及電話,當地勞工主管機關派員前往檢查,以保障勞工權益。   承辦單位:勞工局   聯絡電話:(02)29603456轉分機6333   正
本:   副本:
回覆 不要怨嘆 在7/31/2007 8:29:12 AM的回覆:
這個月,
我創下了新記錄
整整十三天,下班之前沒吃任何東西

早上進辦公室就開始忙忙忙忙忙忙         
忙到中午了好不容易有空了
不好意思,老闆叫開會
下午三點,會議結束了,
中餐時間也沒了
因為客戶五點時要來跟你開會,
你還有工作沒處理完…

五點半客戶入場,屁話寒喧一陣,
開始開開開開開開開會,
客戶之所以為客戶,就是因為他永遠說不清楚到底他的過去是怎樣,未來想幹嘛,
你就要東套西套好不容易搞清楚,八點,
先寫完internal         report,
走得時候已經是九點鐘,
這時你收好公事包,離開辦公室,還要頭低夾尾得不敢喘大氣,還要一直say         sorry.....因為別人還要加班

這年頭工作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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