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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8月24日~26日 務必全程到考(您才有機會考上律師)
發表人 李老師加油  

發表日期

8/2/2007 7:44:46 PM
發表內容 律師考試再20多天而已

請大家為了自己能考上律師

務必<   全程到考>

假如您今年實力還不考取

你的全程到考才能讓您在      明年      考取律師

因為律師錄取率是百分之八

換言之

假如有13個人全程到考...就產生一位律師

一間考場...假如全部來考...那平均一間教室就有3位律師產生

假如您不想讓別人考上

那他在錄取邊緣落榜

他明年還會不會來考律師

答案一定是......會的

那他明年再來考試

無形之中

就會提高明年律師高考的最低錄取標準

那你明年就要更努力

*********************************************
讓自己考上律師的方法有2種

1.提高自己的程度

2.敵人很弱

假如大家覺得今年考不上...就未全程到考

那明年的強敵就會越來越多

************************************************
再者

我們的立法院正在審議法案

讓未來國考出現重大變革

未來的律師的錄取

將會進行<   總量管制   >

換言之

以後的律師錄取人數會由考選部訂定<人數>

而且將費考國私/強執

加考第二外語   及   智慧財產權法

大家還要重唸

因此

假如這一兩年沒考上律師

那您將永遠考不上律師

因為雖然有落日條款(新考試制度)

但落日條款後

您就必須再去考   法律專業研究所   才有考試資格

大學畢業      與      法研所      畢業      屆時都不能考律師了

如此一來

誰最高興呢?

當然是已經考上律師與司法官的人了

所以

再次請大家在8月24日到26日      務必全程到考

是為了幫您自己有機會考上律師

只要13個人全程到考就多一位律師產生

請大家告訴大家

(歡迎轉寄)   
回覆 殺出一條生路 在8/2/2007 9:12:45 PM的回覆:
法律人能團結嗎??
關於此點小弟之前就大聲疾呼過
全程到考完有如下好處
一、當年未考上也可增加實戰經驗
二、拱他人上去明年高手減少
三、對抗政府即將實施的新制度
四、錢都繳了為何不考完
五、司法官九節都敢考完了何況律師只考八節
綜上所述,全程到考完實是利人利己
如此佳事為何不做呢?
法律人
就算很難團結
至少在這幾年的律師考團結些
把今年的錄取人數至少衝到500人甚至550人以上
加油吧~
各位戰友~~
回覆 加油 在8/2/2007 9:28:55 PM的回覆:
回應樓上的

假如不團結

只要立法院一修法

大家永遠都考不上

最高興的就是......已經考取者

回覆 殺出一條生路 在8/2/2007 9:36:06 PM的回覆:
再增加1條好處
六、沒有全程到考完怎知你考得上考不上呢??
回覆 有道理 在8/3/2007 8:58:02 AM的回覆:
我覺得樓上的大大講得蠻有道理的

我會全程到考

我也會叫我正在當兵的同學請公假來考試
回覆 123 在8/3/2007 11:56:34 AM的回覆:
........................
回覆 ........ 在8/3/2007 10:42:01 PM的回覆:
有點狗吠火車........
回覆 這個才需要推 在8/5/2007 9:32:27 AM的回覆:
有吠總比什麼都沒做好吧

就算到時候很有心的狗
仍然因為抵擋不過大趨勢而被火車壓過去

至少被壓扁的可憐狗狗      也許還能上個新聞角落版面之類的......



支持開板!!



回覆 ` 在8/6/2007 10:37:20 AM的回覆:
支持+1
回覆 火車來了 在8/6/2007 4:13:28 PM的回覆:
旺旺   )   )      )         )            )
回覆 百分之八違憲,沒全程 在8/7/2007 3:02:33 PM的回覆:
還有一點,
現行規定以全程到考百分之八作為錄取人數,
違反人性之處不說,
本質上有違憲的高度可能。
(請大家想一個點就好:若每年聯考以全程到考百分之x作為錄取人數,合理嗎?)
若將來有人訴訟平反,
這次沒全程到考者將無法一併主張。
回覆
李俊德 在8/7/2007 4:02:35 PM的回覆:

平反?

總不會全程到考就當然取得律師證書吧?
回覆 去考場吃便當 在8/7/2007 4:08:10 PM的回覆:
我全部到考

多吃幾個便當

以行動大力支持
回覆 路人 在8/7/2007 7:26:37 PM的回覆:
你可能沒聽過判斷餘地

若你要主張行政有判斷瑕疵,法院才不會理你,法院甚至大法官根本也沒能力審查,所以他們都對行政的判斷餘地都非常非常尊重。

進入法律系也沒有說取得律師執照與否絕對與憲15之工作權有關,因為無律師資格不代表無工作,法務也是工作,就業就是工作,以滿足生活上所需為目的獲取經濟上利益的社會活動本來就沒有類別問題。大學教育依照一般說法也並非職業教育。

由於大學教育目的設定太廣,廣到變成號稱全人教育(這是政府現在的方向,才會開那麼多怕大家常識不足無聊的通識課),在無法將"進入法律系"與"法律系四年所學科目'"的關係鎖定在法律系畢業必定都要當律師下(律師考科與四年所學有密切相關),自然也就沒有侵害法律系畢業生工作權疑慮,更不需要再談幾趴妥適的問題。

8%有沒有人數太低的瑕疵,隨便一個理由就可以說他沒瑕疵

例如律師素質影響司法訴訟品質、市場飽合因素、終究會回到公益取向。

但你要說他有瑕疵卻很難

因為找不到標準可以說它有瑕疵。

回覆 百分之八違憲,沒全程 在8/7/2007 8:09:24 PM的回覆:
老師別緊張,當然不是全程到考都可以平反。
大略上可以用平等權跟其他幾個專技的錄取方式、人數相比,
精緻論述來日再細說。

還有,憲法最核心的概念就是人性尊嚴,大家不妨也從這邊想一想:
以全程到考的百分比最為錄取人數,是不是把人當成工具了?
每一百個考生中,證立每8個錄取者的正當性,竟然是靠另外92個人?!
這樣的選材方式,違憲之處不只這一點。
回覆 路人 在8/7/2007 8:44:01 PM的回覆:
是不是應該要先解決工作權問題,平等權可以單獨被審查嗎?

若以趴數就論違反人性尊嚴,依照此說法,由於考試本質上就是競爭關係下,每個上榜者都取決於落榜者的成績需低於上榜者,所以每個落榜者都是工具,那錄取99%也違憲,因為1%成就了他們,那有不違反人性尊嚴的考試嗎?   又若無人落榜全部錄取算是考試嗎?

回覆 路人 在8/7/2007 8:51:07 PM的回覆:
簡單的數學問題

又,百分之八;一百個錄取八個,本來就要把上榜者算進,換言之,若無上榜者自己本身算入,錄取人數根本不會有八人,而是92乘以8%,那依照仁兄講的人性尊嚴採工具理論;客體公式,上榜者本身也是工具;自己成就自己(因為它有計入母數阿)

莞爾
回覆 百分之八違憲,沒全程 在8/7/2007 9:53:39 PM的回覆:
平等權本來就可以獨立檢驗,請去翻一下書。(還有你判斷餘地的觀念有點舊了,良心建議update一下)

但是這邊要討論工作權當然並不衝突。

律師考試應該是資格考而非競爭考,你的思維停在競爭考,這是被國家機器奴役馴化的結果。

自己成就自己當然沒關係,但是當大家都很不錯,有能力的人遠超過國家訂下的莫名門檻,剩下的92個不是工具是什麼?

想想標準的競爭考,例如司法官,即使只取一百名,但是不是以分母式的方式取才,是「定額式」的,就沒有什麼人會成為工具。

喜歡算術,請算一下,看看下列問題如何回答?

為什麼訂在百分之八?
為什麼設全程到考的限制?
這種手段跟所謂為市場把關的目的有關聯性嗎?合理嗎?必要嗎?衡平嗎?
在極端的情況下,大家都很爛,也一定會產生百分之八的訟棍,對人民、公益是好事嗎?

回覆
李俊德 在8/7/2007 10:04:15 PM的回覆:

法律服務市場小,百分之八,已經使律師的收入摔出前20名。

法律服務市場大,百分之四十,也不怕衝擊既有律師的收入。

如果今年真的律師錄取超過五百個......,我看下個會期的總量管制的考試條例......鐵定過關。
回覆 百分之八違憲,沒全程 在8/7/2007 10:15:08 PM的回覆:

老師啊,你所說的那個統計,根本沒有計入自行開業的,只有算受雇律師。自行開業還是很不錯的。

市場小,目前的確如此。但是市場小正是因為律師人太少。律師真的多起來,供給會創造需求。美國錄取率百分之七十、日本也已覺悟,正邁向百分之三十努力。皆為明證。

回覆 路人 在8/7/2007 10:36:24 PM的回覆:
平等權本身並無意義需與其他基本權競合成為複數基本權,而先自由權後平等權檢驗,才有意義。

故我說的平等權無法獨立作檢驗意指在此。

(李惠宗   2004      9月   2版1刷   p114   第二項   平等權      首段文字參照)
相信這種基礎理論改版後應未改變見解   
--
判斷餘地理論本來就繼續存在,一個理論不會無緣無故消失,除非全然錯誤,不然只會改進。
一方面此理論的功能雖可說是對司法權對行政權的尊重,但真正說是當司法做為審查者發現自己無能為力或力有未逮時,用來下結論的不得已方法。


為什麼訂在百分之八?         
---
百分之八本來就是總量管制,每年就是會有那麼多人去考,就會有一定數額出來。

而且你律師的市場缺額如何算出來?沒有缺額怎麼會有一定的錄取數量出來,換言之,無法精算要多少人,但司法官需額多少是可以從案件量和法官退休人數來精算。

你可以主張因為定在百分之八,結果是錄取太少,讓很多有能力的人沒辦法出頭,所以要增加多少多少。
但卻無法以此反駁百分比模式的不妥,百分比模式就會侵害人性尊嚴我無法接受,因為連法官也難以精算律師的市場到底要多少人,就看司法院有沒有辦法藉助助理以統計學方式算出,我是覺得很難。
---
為什麼設全程到考的限制?

沒到考就是零分,由分數客觀上觀之,律師需要在每種訴訟都有一定水準來應付市場需求,一科零分就知道該律師的能力就會有漏,也不用再去說只是不去考或其他科很強。



回覆 念書就是了~ 在8/7/2007 10:45:20 PM的回覆:
簡言之
物以希為貴
想要好考又要錢多就是做夢
大學錄取率高達97%
每個行業都一樣
高度專業性才能活下去
才有競爭力
律師執照只是入門
而非結果
想要有高收入就要努力
而不是夢想只要有律師執照就能高薪
那種時代已經過去了
醒醒吧
接受吧
就算總量管制
一年600人還不多嗎??
回覆 知福惜福 在8/8/2007 9:03:24 AM的回覆:
市場小,目前的確如此。但是市場小正是因為律師人太少。律師真的多起來,供給會創造需求。美國錄取率百分之七十、日本也已覺悟,正邁向百分之三十努力。皆為明證。

----------------------------------------------------------------------------

我對這句話感到怪怪的,
律師增額可以創造需求?實在很難想像
不過,8%也好,總額錄取也好,
都是考銓方式之一
其實與其它考試相較
高普考2~3%,教師零點多%
我們應該要感到欣慰了
我真的覺得,只要肯努力,
律師真的不難考
剩下的這些時間,
大家要好好努力哦
加油啦
回覆 123 在8/13/2007 9:08:45 AM的回覆:
怎麼討論的內容與標題沒什麼關係ㄚ
回覆 無關主題 ^^ 在8/14/2007 2:14:08 PM的回覆:
考量出路   一班11人讀法律   
羅高林季葦有主見   捨台大物理系   決讀警大鑑識系   
記者廖雅欣/羅東報導   
   
   
大學放榜,羅東高中輔導學生選填志願時發現,多數學生以「未來出路」為考量,其中有一班就有11人選讀法律系,考上台大物理系的林季葦想選讀警察大學鑑識系,因為未來的職業有保障,也有研究升學的機會。
羅東高中輔導室主任胡敏華說,現在學生和以前大不同,會有自己的看法,或以同學、師長的建議為優先,因此在輔導學生選填志願時,比以前費心,多數學生仍以未來發展為考量。

自然組的學生,仍優先選填資訊電子科系,基礎科學也開始翻身。胡敏華說,學生都會了解現在熱門發展的資訊類別,選填志願,第三類組也不見得完全選醫學系,生命科學、生物科技都頗受歡迎。

已經考上台大物理系的林季葦,很有自己的看去,他決定選讀警察大學鑑識系,林季葦說,他經過深思熟慮,知道警大畢業有保障,且鑑識系未來可以再升學做研究,與父母研究後決定投入人民保母行列。

也有學生對自己的興趣很堅持,像中度聽障的學生黃泊淳,今年甄試考上淡江大學資訊管理學系,他笑容滿面,人緣佳,希望能在電腦資訊部分有所發展;曾罹患憂鬱、社交恐懼症而休學的李維新,很喜歡畫畫,因而走出障礙,考上長榮大學媒體設計科系,要去追逐自己的夢想。




【2007-08-09/聯合報/C1版/宜蘭•教育】
   
   回標題頁   
回覆 562 在8/20/2007 9:39:00 AM的回覆:
再剩幾天了
回覆 過來人 在8/20/2007 10:12:34 AM的回覆:
真的要對自己有信心            那就把每一題的基本觀念好好寫進去   因為你去考古題      哪一題不是基本觀念?再去延伸      有基本分數就贏別人很多了      部要迷信考猜      而亂了陣腳
不過考猜中如果有新的實務見解      是你準備時沒有看過的   就看他一眼吧

因為不是要考第一名   不要期待自己都很會寫   但是要把題目多看幾次      不要急著寫下去   不要迷信一定要把試卷填滿      因為不會因為字數與分數成正比      往往分數高的反而是寫不多的那一題
很奇怪吧      但一點也不奇怪      因為閱卷者只看重點去加分而已
有寫到重點   就有基本分   所以盡量把結論重點寫前面   就是下標題啦      閱卷者看到了      就再往下看去給更多分數      這是一個國考閱卷者跟我說的
當然前提是大家都很努力準備      然後全程考完      就有很大機會
我只能分享這樣      因為當初我也是很努力考完      結果還是上了
回覆 快考試了 在8/20/2007 3:58:52 PM的回覆:
GO      GO      GO      

全程到考
回覆 快考試了 在8/20/2007 4:02:00 PM的回覆:
請問樓上的

您當年有每科都唸完嗎

遇到不會的題目...您怎麼去寫呢
回覆 過來人 在8/20/2007 4:35:32 PM的回覆:
如果是要考試      就不是抱著考看看好了      練練筆感      考經驗
既然要考就要全部唸完      且不可投機取巧的唸
即使不是全職考生      也只是唸的比別人少一點而已   

考過的都有這種經驗      在考場中看不懂爭點在哪   過幾年再做考古題時   覺得很簡單      甚至以前就考過類似
如果看完題目   都無法下筆      那就是讀不熟      那就沒辦法跟你說要如何下筆了      因為這是自己讀不熟不通
如果是看的懂問什麼   而只是不太熟   實務見解或學說爭議
那別擔心      只要把基本東西寫下去   再寫的過程中      其實爭點就浮現了      而你寫的內容就是爭議的一個結論      或許不是通說   但是也是言之有物也沒關係吧      不信你去看所有實務見解      不都是至少會有二說嗎   每一說不都是先引法條嗎      然後各自去深論嗎
換言之      大前提都一樣   但是每一說看法解釋不同而已

說真的      除了前50名甚前10名      她們各科成績都差不多
但是大部分考上的人      都會有一二科成績高標      就是60分以上一二科低標以下   就是40分上下
記住一點      不會寫的還是要盡量寫就對了      因為沒有人知到你的成績是否夠不夠錄取標準了      
回覆 在8/21/2007 12:17:05 PM的回覆:
請問過來人

您說考上的都有1-2科衝到60分

有1-2科在40上下

那其他科目是在50分上下嗎?

(因為我覺得要達到50分...其實也要很強

例如...民訴...行政法強執....我一直覺得很難衝高分)

回覆 過來人 在8/21/2007 12:42:26 PM的回覆:
通常考上的人很少說都很平均      即使是考前50名的   他們也都會有一二科很高分   而有一二科很爛      
訴訟法行政法通常分數都不高   
不過也不一定      反正考試有時運氣很重要   
有時候自己程度不是很強      但那年出現了一題很相似的考古題
那分數就會很好      只要一題就夠了
我另外3科   都是45到50初
其他就是靠國文      國文真的很重要      
尤其作文要好好寫      因為他就是關鍵分數      
回覆 誠心詢問,準備明年再 在8/22/2007 3:22:09 PM的回覆:
請問過來人

要如何提升自己的作文能力   ?
與如何拉高國文分數?


你各個法科,是如何準備的?
可否一一告知



謝謝
回覆 過來人 在8/23/2007 7:22:10 PM的回覆:
今年司法官國文題目      如果是我來寫一定寫不出來
所以說      考試有很多不確定因素      有時候真是運氣
但大家會有運氣      如果運氣來就要好好寫      這就是我說的要好好寫國文的意思      因為大家都不會去好好寫作文
因為大家國文程度都差不多      只有好好寫才能比別人多一分
那怎樣好好寫呢?就是去參考訪間寫作格式      和技巧      就樣是基ㄉ      如果要更好
我就不知道了      因為我沒做過
至於其他科目   我分二部分來說

待續
回覆 過來人 在8/24/2007 9:43:08 PM的回覆:
補充一下作文的建議
作文除了字跡工整   標點符號正確外   再來就是內容
剛開始我不注重作國文      都只有50分      後來我只是重視基本格式小技巧      就進步到60分以上      這期間   我都沒有去準備作文
再來就是其他科方面的淺見      野人獻曝了      但我要書的是共通方法      而不是各科準備方式      因為只要共通方法做到了   每一科就照
共通方式做就對了      
1   一定要唸教科書再以參考書為輔
            我舉刑事訴訟法的例子好了      我是看林鈺雄的      為什麼看它的
            我想是他寫的不錯   且有別人意見   實務見解      當然也是出題委      
            員      加上我看的習慣      就上述幾種為考量去挑教科書      那其他
            學者意見可能沒寫到就要參考書輔助了      至於參考書挑選原則也是以上述標準去挑
         之前我已經說過      所有考試都是以發條為出發點      也在考基本觀念      再延伸至其他爭議點      例如實務見解或學者爭議   所以      觀念很重要      尤其考試時間有限      還要審題      一看到題目就要記課反應並寫出答案      而這答案就是重點      
      所以沒有觀念清楚很難做到      所以前提就是要把教科書看的滾瓜爛熟      一看再看      看到很髒   就對了      那時候你會發現      好像很有把握去應考
            參考書   是用來參考的      就是你教科書所沒有的      而參考書有的   就把他補充在教科書內   大家都說一本主義      而這一本就是教科書      因為教科書有體系   能幫助你建立觀念      這是參考書做不到的
至於商事法   國私   或者強執小科目      就無須教科書了。即使你考過很多次還是以教科書為主>>.>>


   
            
                  
回覆 過來人 在8/25/2007 12:42:36 PM的回覆:
2條列清楚      分點敘述
考試不是做學問      尤其現在題目臭又長   如果寫答案還來個前言
再深論之      廢話一大堆      都沒有用      改題只在找答案      如果寫到就給分      是用加分的      所以建議      要把答案直接寫在最前面   例如題目問你法院如何處理?就直接在寫處理結果      以下再分點深論之
當然結尾可以把結論再寫一次
因為答案再前面容易看的清楚      
字體不可太小      標點清楚      上下排列清楚
3   答案會寫一定寫不完   但不能尾大不掉
除非不會寫      否則一定會寫不完      儘管有一提不太會寫
通常每題約寫個25分鐘      第一題往往花了快40分鐘   甚至更久
那也才25分      造成最後一題只剩15分鐘      根本不夠      所以要精簡寫      意思就是      不要廢話一堆      只要重點就好      而重答案重點就是就準備時所背誦的重點答案      
很多人都問要不要把答案卷寫滿   ?
不用      因為真的寫不完      除非你寫很快又都不須思索   否則不可能寫滿      且沒有規定要寫滿吧      且出題者不會去事先測試該題答案是幾行吧      因為不是作文      是深論而已      就是把答案加以詳細說明而已      就我商事法考67分經驗      我只寫不到6頁
刑法61分來說   我只寫滿6頁半   
當然要看該題目之答案'長短而定      沒有一定標準
   
回覆 小豬 在8/25/2007 4:00:37 PM的回覆:
國文題目,感覺是法科的老師在改的。
若是真由國文科老師改,我很懷疑他們是否真的看得透徹...
回覆 babythinke 在8/25/2007 7:46:48 PM的回覆:
過來人的經驗和分析頗為中肯

如什麼考卷一定要填滿那恐怕是沒進過考場實際下筆的說法

在自己考了一二年後,真的慢慢發現,會寫的題目很容易壓縮到其他的題目,而努力朝精簡邁進

若說靠法感掰,不如多背些法條實在些。

希望「過來人」能再多分享一些。
回覆 過來人 在8/25/2007 8:46:25 PM的回覆:
因為打字不快      分次提出淺見
續上
我有一親戚曾擔任過稅法      審計法方面的出題及改題委員   雖然不是律師法科目   但也相通      我曾問他   大家都很關心且疑惑的問題      那就是      如何寫答案及改題者如何改題目   ?   為何不公佈申論題正確答案?他大致上說到
<改卷子之前      會   針對題目如何給分標準開會   原則上題目會以學者的教科書為出題方向      因為改試卷有時間限制      不太可能很仔細去看      為求一致性給分標準      要像作文一樣      要在每一標點符號或段落下點記號      以示看過      有寫到答案就給分      如果該題有五個答案      或爭點      要先在每ㄍ開頭寫上標題      改題者如果看到標題對了      會先給分      再去看以下申論答案      然後再給分      如果標題結論不對      不給分      但是會繼續往下看申論答案      酌給分數   >

<如果公佈答案      爭議會更大      造成仍無法統一的結果   改題者不能自己去裁量給分標準   >
回覆 路人 在8/25/2007 8:52:03 PM的回覆:
過來人的作法確實有訣竅

就我而言,我剛好相反是以參考書為主教科書為輔,
參考書寫的見解去查教科書

現在想想好像有點慢,如果反向操作的話,可以從參考書記很多東西在教科書上,似有助於理解記憶,參考書有點太片段。
不過前提要找一本合適的教科書才行

各科情況不太一樣吧!      例如近來公法文獻迅速累積,參考書引的文獻,恐怕教科書都找不到,蒐集文章好像更重要,不過很累就是了,光自己看教科書我自己是覺得很難理解,教科書通常都寫的很淺不然就是很簡陋,不然就是唸過之後可是根本派不上用場,要不就寫不滿分數,例如憲法就是好幾十頁可能才解決一個考題上的問題,釋字還比教科書更管用。
回覆 過來人 在8/25/2007 10:13:29 PM的回覆:
我先對樓上大大的看法再提出淺見      請參考
我以今年司法官考試的行政法來說明      為何大部分科目都是要以教科書為主的理由
請去查閱今年司法官行政法考題   像第一題行政委託      訴訟種類
第三題      行政契約判斷      第四題國家賠償
都是要考大家觀念問題      而這在法條都有      祇是你法條的要件能否寫出而已      我相信題目要問什麼      大家都能懂個八成以上      但是要能及時反映出法條位置   及其內容      就真的要靠平時功力及林場反應了      
這就是我要繼續說的
4   勿捨本逐末   捨近求遠      
或許很多人認為要蒐集文章      因為會考文章      沒錯      確實如此      但是各為會發現      文章的東西      都是基本問題再去變化   吧      如果真的考出來   而沒看過該文章      但至少有基本東西可以寫      而且大家都不太會      況且即使時看過      真的就能寫出來嗎或寫好嗎?
那這就是運氣問題了      況且部是每年都會考文章的吧      因為大部分題目都很平實      如果怕考出來      頂多去補習      看看老師會不會提供文章
問題是值得大家去捨本逐末嗎      我不認為
大家以為吳庚部會在出題      就認為他的書不必再看      去看陳敏
我不是說陳敏不能看      我意思是      以自己看的習慣書為主   以我而言      我比較習慣看吳庚的      所以不是說吳庚不再出題就不看他的
或者行政法越考越難      認為吳庚的書跟不上了而不值ㄉ看
結果呢      司法官第二題   不就考出來他書內增訂版內容嗎
這題反而比較像四等考題      就像很多書記官刑法考題      祇是題目比較短而已      但內容不見的簡單   一樣道理   
因為我說過      出題是參考現有教科書為方向      但總不能把所有教科書都看吧      教科書為壹本主義      以參考書為輔
總之      而大法官解釋      當然要看   不過是無法取代教科書的
因為他只是其中一部分要寫進去得答案      例如考到隱私權      當然要提到相關解釋      例如識字631      但題目不見的釋考該解釋的內容吧
回覆 過來人 在8/26/2007 11:30:08 AM的回覆:
5   反覆唸到考試前一刻
很多人都有如此經驗      就是越到考試前一個月或一禮拜      越是心服氣噪且唸不下去      這有許多原因      或許是都唸過一二遍      覺得再唸也是一樣或是感覺怎麼唸到後面就忘了前面的感覺
我也是如此      大家應該都一樣      但是   後來我越是後面越加緊唸
因為記憶越新鮮      不容易忘      而且越是基本的越要唸   不會去要鑽什麼文章等等
反而平常大家是全職考生者   更要注意休閒活動      不一定要每天唸上8個小時   只要維持一定節奏及進度就可以      否則會彈性疲乏
到後面階段會沒力氣      因為對考試有幫助的是階段一個月
6   書本如何畫重點
我都是以教科書來複習      那課本一大堆內容      要總複習時候就要能很快可以快速複習      總不能從頭看到尾吧      
所以      做筆記      便利貼   就很重要   還有一點      就是主題架構
就是到最後      妳腦筋要能浮現   你所唸的階段是落在何一範圍
而不是只看內容而不管架構      這樣會真支離破碎
我會把題目用一種顏色      法條用一種顏色      重點用一種顏色三種不同顏色螢光筆劃上去      不須劃一大堆      因為會看不完   當然如果看的時候前後無法連貫題意      那再去看前後文      不需求多      因為考試根本寫不了那麼多      不要在教科書看起來重只有一點點喔
寫下去時就知道很多了   

回覆 在8/26/2007 11:34:24 AM的回覆:
寫得太好了
請大大繼續幫我們這些考生,提供你寶貴真實的實戰心得
並建議宇法將此篇收入為"精華區"
回覆 在8/26/2007 11:39:03 AM的回覆:
過來人,可請你開出你所選讀的教科書書名嗎?
譬如:民法.民訴.商事法.憲法.....,就不知要找那一本?
還有行政法,有那一本書較好?內容有包括最近發生的實例?
謝謝!!!
回覆 過來人 在8/26/2007 9:41:31 PM的回覆:
7要做筆記嗎?
筆記一定要做      問題是筆記要怎麼做?因為這牽涉到在考場時候
有休息時間      而這休息時間不是讓考生休息      而是要讓監考人員休息      所以      這短短時間要繼續複習      
那總不能把教科書都帶去吧      因為裝不下      而且重點太多      看了反而心亂      所以筆記的做法就格外重要            而每個人作法不同         而我的做法是
我不是把書中內容拿來做筆記      也不是把重點寫在法條上      
之前我提到      我複習時還是以教科書為主      只是到了前一個月或者更早一點      我會挑重點寫筆記      而重點有點像   考前猜題      我會照著教科書      的編排內容      去做筆記      其中當然包含意義      立法理由      法條條號      實務見解      爭議      及考古題         而這筆記要取捨      否則就不是筆記了      所以這又牽涉到考古題得出現機率      再者      我認為我很熟的我不會在去記筆記      這反正自己去拿捏      舉例來說      我認為   刑事訴訟法中的證據很難      也很有機會再考      我會特別去認真做      壹方面      有做過   會比較熟      好像做數學   不能只用看的一樣
還有一點      考猜就是在碰運氣      因為考試本來就一點運氣成分
所以      要特別注意以前曾考過的題目      但已經很幾年沒考      那就要特別注意         例如國家賠償      還有去年有考得範圍      就要再注意他會連續出題      例如再審或附帶上訴的新增條文
做筆記另一功用在於練筆      平常用習慣電腦      如都不用筆寫字
那考場中首會很僵硬
以上筆記      我就是在考場看的      當然      最後衝刺時已看過一次了

8哪些科目有投資報酬率      要怎麼分配時間?
大部分考上的人      都是以商事法或民法為主      當然有例外      而這些高分的就是自己拿手的科目      
很多人都會把時間花在大科目      這在平常是可以      但是到了考前3個月      我會把時間做調整      就是把時   花在投資報酬率的科目
例如強制執行      國際私法      憲法      商事法      四科      每隔一天就要把這4科都看一點      其他科目就隔比較多天才會在看到它
還有親屬繼承         我也是把它放最後階段         當然像新修正物權中的抵押      也可以放在最後         
之所以放最後      就是保持新鮮記憶的用意

9書單   
我想這是很多人最關心的      也是要長期抗戰的基本配備
我前面已經提過      就是自己習慣看的書      包含參考書也是      當然內容要廣面性      而非自己的學說而已            那挑選書籍      不能隨便站著隨便番一番      要挑一天有空時間去坐下來挑      且要把同科目拿來互相比較內容      而不要買去就反悔
休息一下      再寫
         
回覆 未來人 在8/27/2007 7:52:38 AM的回覆:
過來人不會打標點符號喔?
回覆 未來人不要吵 在8/27/2007 1:27:18 PM的回覆:
未來人不要吵
難得有人願意無私分享
標點符號礙到你喔?
人家不打標點符號好過某些人只會打嘴砲
回覆 收穫良多 在8/27/2007 2:51:32 PM的回覆:
請過來人
續推
你寫的真的很實用
回覆 未來人 在8/27/2007 5:11:29 PM的回覆:
*另一篇的回復者”銀河英雄楊威利”,也不太會打標點符號。
*我不只會打嘴炮,我還會給你考上的建議,你一定要遵循我的建議,不然保證你一定考不上。
*建議就是~~寫考卷時一定要使用標點符號!
~~考上後記得感謝我~~
回覆 小洪 在8/27/2007 9:12:52 PM的回覆:
請過來人用專篇的方式,e-mail給大家好嗎?
或是告訴我們去那下載。
謝謝         功德無量!
回覆 過來人 在8/27/2007 9:29:24 PM的回覆:
有人問到書單      本來想提供      但是這沒有意義      因為適合我的不見的適合大家   
不過我認為      考古題盡量以做主自己寫的為主      不要買全套由補習班編的      當然沒有全部      如果不放心      再參考其中一家考古題
互相比較      例如某家補習班行政法考古題是由作者寫的      就寫得很好      順便可以當複習用

最後想說的是      之前已有考上的人   再別處陸陸續續提供考試經驗談      各有特色      也都值得的學習      但最終還是要自己去找出自己可行的執行方式      認真執行就可      別三心二意。
我也是受過很多考上前輩的經驗談影響      也想說等考上後就上來提供自己的經驗談      不是很完整      但如有問題歡迎隨時指正      我會盡量回答      
ps   本人是律師高考及格         檢察事務官特考及格      
   
回覆 過來人 在8/27/2007 9:41:30 PM的回覆:
更正<考古題盡量以做主自己寫的為主>
正確為   作者自己寫的為主
回覆 AP 在8/27/2007 11:13:37 PM的回覆:
謝謝過來人ㄉ指導         GP奉上^^
回覆 謝謝 在8/28/2007 11:20:50 AM的回覆:
可否請過來人重新整理你考試的寶貴經驗?
再請問,你現在是從事律師的行業或是檢事官的工作?為甚麼會如此選擇?可提供給我們參考麼?
回覆 過來人 在8/28/2007 11:02:55 PM的回覆:
寫考試經驗談      本來就沒有預定要留底稿      只是隨手摘要寫下而已      當中可能表達不清楚      所以歡迎大家指正/
其實看過去就好了      我的經驗不見的適合每一人      考國家考試運氣當然重要      但是實力更重要      突然想到   要考大學之前的用功
程度      以國文為例      連長恨歌都在背      那國考也是如此吧      就是一背再背      把書翻爛      那種好像要考上的感覺      就會浮現      考試就有信心      有信心      題目就會覺得不難了且得心應手      這種感覺      如人飲水吧

我曾執業過      不過不理想      就是覺得自己不適合執業      也不能一輩子受雇      因為覺得心理不平衡,薪水不會再升      又很忙。主要是沒退休金      加上整個大環境影響      覺得有種不安定感
而檢事官薪水很不錯   也很忙      但是至少有退休金      
而在退休後   也能再執業   但前提是身體要顧好      至少有個事情做
不須太累的做      
所以建議各位如果是以當公務員為目標      還是應該考個律師            
回覆 殺出一條生路 在8/28/2007 11:39:42 PM的回覆:
終於把律師考完了
很累
原本覺得很難撐下去
但看到本班有個伯伯還在考
也就很努力的把三天寫完
聽說隔壁班有位考生寫到吐
可能是吃到不乾淨的東西或壓力大吧
不過整體而言比起去年我覺得寫得還算順手
當然其中有幾科幾點超不會寫
但每科我都很努力的寫到七頁滿
不過憲法只寫到五頁
有夠爛的科目
不知是否有機會吊車尾上就好
天啊!!
另外一提是老師有教我們把行政法的行政機關、行政處分德文給背起來
我真的給背起來耶
而且第一題就是老師一開始課程所講的行政機關或內部單位
雖然此題算是半送分題很好發揮
不過不知寫幾個德文分數會不會多個一、二分
呵呵呵
如果沒上
那就明年再來了
真是痛苦的輪迴啊!!
回覆 不錯 在8/29/2007 3:19:48 PM的回覆:
今年大家很團結哩
律師報考8,266人,到考6,219人,缺考2,047人
預計錄取498人
耶~
希望有機會上啦~~
回覆 月是故鄉圓 在11/6/2007 8:55:26 AM的回覆:
今天就放榜了
原本預計可錄取近500人
但還是少了近50人
不管如何
大家都努力了
考第一天時覺得考的不甚理想
原本沒啥鬥志了
但看見旁邊一個阿伯還在考
我就很努力的寫完三天
我知道今年的實力還是無法考上
但也盡力了
先恭喜今年上榜的同學啦
回覆 321 在6/29/2009 8:03:57 PM的回覆:


2年前的這篇文章好酷喔

回覆 4652626546 在7/1/2009 4:36:21 PM的回覆:
我決定要全程到考了

回覆 651561 在7/2/2009 1:53:31 PM的回覆:
看不懂

文章太長了
回覆 ㄚ呆 在7/14/2009 7:08:09 PM的回覆:
加油加油
回覆 小花 在7/23/2009 12:15:52 PM的回覆:
要全程到考喔
回覆 123 在7/28/2009 9:20:20 PM的回覆:
大家會來考嗎????
疑問
回覆 月是故鄉圓 在8/7/2011 4:50:34 PM的回覆:
考試前難免有些壓力
還是鼓勵大家盡量全程到考完
有拚有機會
小弟已在去年考上律師了
目前仍在準備司法官
大夥繼續加油~
回覆 hi 在8/7/2011 5:19:23 PM的回覆:
對啊   忍耐一下就過去了。除了第一天感覺比較漫長,最累以外,第二天以後就習慣了。
想到去年,三天寫完,沒有一科寫到第七頁,有的還只寫到第六頁第一行。結果
分數更是爆冷門,有的很低,有的卻意外的高。
結果就上了。
我想狠多人大概都是在這沒有保握下上榜的。
回覆 閒人真多 在8/7/2011 6:04:47 PM的回覆:
去挖那麼2007的文,推出來,不知有何企圖
回覆 最後會變成 在8/7/2011 6:07:06 PM的回覆:
律師錄取總平均,等是去年大學錄取總分7分就能上大學

人人一手一張....丙級檢定證書
回覆 hi 在8/7/2011 9:04:16 PM的回覆:
既然會成丙級證照   那更要考上
比都沒證照的好多了
回覆 開版者 在8/8/2011 12:22:46 AM的回覆:
我是這篇文章的開版者

看到自己文章被找出來

內心好驚訝

(羞)

回覆 開版者 在8/8/2011 12:25:52 AM的回覆:
希望大家全程到考有錯嗎?

說別人有企圖的~其實你自己才心懷不軌吧~~

可是~最近那篇律師錄取人數被誇大~也是我寫的

其實我只是希望大家不要誇大今年律師錄取人數~

但還是希望大家全程到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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