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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請教李老師民法與消保法
發表人 碰碰胡四ਫ਼  

發表日期

8/27/2007 9:54:39 AM
發表內容 請教李老師一個與法律有關,
但似乎與考試無關的問題...
一直以來,都有許多網拍賣家,
因在網拍(特別是雅虎)上販賣違規商品(比如酒類,錢幣,醫療...等)
而被政府官方處罰(罰款或判刑),
且被雅虎停止使用權的新聞...

當然,
網拍賣家本身要負大部份責任(誰叫自己不看清楚,雅虎公司的提醒與注意條款),
但當初雅虎公司,強力主打的廣告詞其中就有,
"什麼都有,什麼都賣,什麼都不奇怪"...

所以就想請問李老師,被處罰的網拍賣家,可以向雅虎公司主張什麼權利嗎?雅虎公司,有消保法商品製造人或服務提供者的責任嗎?


註1.
這不是發生在我自己身上的問題啦!
只是看新聞後,有感而發,故想請問而已。
如不方便回答,還煩請網管人員將此問題刪除。

註2.
之前因為無名小站片面強迫會員更改密碼事件,
才知道原來雅虎公司的客服人員,是全部外包出去的;至於外包給哪家公司,則屬保密,雅虎不肯透露。
所以,就算使用者本人親自去雅虎公司抗爭(捷運古亭站附近),雅虎公司的回覆仍然也是請打客服電話(有夠好笑的!)


回覆 畢業生 在8/27/2007 10:09:07 AM的回覆:
賣家和奇摩之間應該不存在消費關係
而是一種商業性質的契約關係

在民法上
或許賣家可以向依契約向奇摩公司主張權利
或許賣家可以向奇摩公司主張民法184,但仍須視案例事實是否民法184之要件

淺見


回覆
李俊德 在8/27/2007 12:56:28 PM的回覆:
所以就想請問李老師,被處罰的網拍賣家,可以向雅虎公司主張什麼權利嗎?
----------------------------------------------------------------------------------
就算雅虎沒有提醒賣家,賣家被處罰也不能向雅虎公司主張權利

雅虎公司,有消保法商品製造人或服務提供者的責任嗎?
---------------------------------------------------------------------------------
有消保法服務提供者的責任,但須提供的服務有缺陷。
回覆 碰碰胡四ਫ਼ 在8/27/2007 1:13:17 PM的回覆:
"什麼都有,什麼都賣,什麼都不奇怪"...
---

那講這句廣告台詞的雅虎公司...

都不必因此負什麼責任嗎?

還是這是種"可容許的誇張"...


再請教之....3Q
回覆 碰碰胡四ਫ਼ 在8/27/2007 1:21:45 PM的回覆:
補充:

我指的網拍賣家,
不是指那種每天以網拍(想賺賤)為生的人。

而是一般不常玩網拍的人,
可能只是想出清(標多少賣多少)擺在家裡沒啥用處的東西。

如果只因賣個OK磞,
就要被官方重罰,好像也點可憐說!
回覆
李俊德 在8/27/2007 1:30:56 PM的回覆:
"什麼都有,什麼都賣,什麼都不奇怪"...
----------------------------------------------------------------------------
這是廣告詞,難道你能夠因為找不到想買的商品,而對它主張權利嗎?
回覆 附帶提問 在8/27/2007 1:49:13 PM的回覆:
請問雅虎可以適用民法居間的關係嗎?
回覆 畢業生 在8/27/2007 1:52:11 PM的回覆:
我懂開板者的意思了

開板者的意思可能是認為
賣家賣了依法令不得販賣的物品
奇摩公司沒有幫賣家管制
如果奇摩公司有管制
賣家就無法賣亦不會被罰
如果奇摩公司沒管制
賣家在不了解的情形下
就上網進行交易而誤觸法網被罰

於是開板者的意思
想了解奇摩公司在這樣的情形
是否要負責
回覆 畢業生 在8/27/2007 1:53:47 PM的回覆:
謝謝開板者和李老師
我好像有得到一點啟發
回覆
李俊德 在8/27/2007 2:32:06 PM的回覆:
雅虎可以適用民法居間的關係嗎?
---------------------------------------------------------------------------------
不可以

雅虎僅僅提供平台,資訊提供或交易磋商仍舊是賣家與買家之間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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