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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律師的職業道德的界限
發表人 法律人  

發表日期

9/10/2007 4:56:53 PM
發表內容 張志輝判無期定讞 白冰冰:謝長廷抱孫笑,我在哭!
   更新日期:2007/09/01   12:38   記者: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最高法院判決張志輝無期徒刑定讞,讓受害家屬白冰冰非常感嘆。她說,張志輝在10年前二審就判無期徒刑了,是謝長廷幫他辯護,才在無罪和無期徒刑間繞一大圈,這段時間,又多一個人被害!對於廢除死刑的政策、殺人不用償命,也讓白冰冰相當憂慮。

白冰冰說:「在10年前就判無期徒刑了,他10年前就判過了,就被謝長廷他們一群大律師努力辯護出來,轉了一圈又多死了一個人,多增加一家破碎家庭。」

白冰冰說:「我覺得10年來,謝長廷後來自己又有一點有別的案子,然後也會喊司法不公,我想這句話我們已經喊了10年了,心裡多難過,當他很高興的做阿公,家裡有新生命誕生的時候,我們多羨慕啊,他在笑,我們在哭,他間接又影響張志輝他女朋友一家人的狀況。」

白冰冰說:「我在想,這幾年來夜深人靜的時候,不知道謝先生有沒有真的靜下心來思考一下,他這樣做到底對不對?他有沒有一絲一毫對不起這些被害人?」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與陳進興等人犯下白曉燕綁架案的張志輝,遭最高法院以擄人勒贖且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只是如果張志輝沒有在更二審獲判無罪釋放,93年間他的邱姓女友就不會因此被殺害。

張志輝原本一審獲判無罪,二審重重被打到無期徒刑的地獄,羈押3年多更二審大逆轉,張志輝再度獲判無罪。86年與陳進興等人犯下白曉燕案,張志輝從此在無罪、無期徒刑徘徊,官司纏訟10年。

從一審的無罪,到二審,更一審無期徒刑,更二更三,大逆轉再度無罪,更四審又被判無期徒刑,最高院依擄人勒贖且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

但在這中間,張志輝另外又犯下殺人罪,他開車載著邱姓女友的屍體,接受電視專訪後自首,震驚社會。

如果沒有更二審的無罪釋放,張志輝就沒有機會殺害女友,一條人命更不會因為判決兩極化的擺盪,白白斷送。

=============================================

張志輝無期徒刑定讞   白冰冰:罪有應得
   更新日期:2007/09/01   00:08   

(中央社記者羅廣仁台北三十一日電)發生在1997年間的白曉燕命案,主嫌陳進興妻舅張志輝被檢方依擄人勒贖共犯罪嫌起訴。全案歷經法院九年審理,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依台灣高等法院更四審宣判張志輝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白曉燕的母親藝人白冰冰獲知結果後說,「這是罪有應得,但曉燕並未沉冤昭雪」。

1997年四月間,藝人白冰冰的女兒白曉燕上學途中遭人綁架,對方剁下左手小拇指,勒贖五百萬美元,白曉燕後來遇害,警方循線查出陳進興等人涉案,全面查緝,陳進興等人逃亡期間仍不斷犯案,引起全國關注,陳進興最後棄械投降,遭法院判決死刑確定,並於1999年十月六日執行槍決。

對於張志輝今天被判無期徒刑確定,白冰冰認為張志輝罪有應得,背負了兩條人命,才判無期徒刑,而當初如果張志輝不是讓有力人士辯護放出來,也不會發生後來張志輝殺害女友的另一起命案,白冰冰說,「現在真的是殺人不償命,張志輝被判無期徒刑,曉燕並未沉冤昭雪」。
回覆 大話新聞 在9/10/2007 5:07:23 PM的回覆:
白冰冰說:「我在想,這幾年來夜深人靜的時候,不知道謝先生有沒有真的靜下心來思考一下,他這樣做到底對不對?他有沒有一絲一毫對不起這些被害人?」

-----

馬英九應該出來說清楚...
回覆 別人的仔死不了 在9/10/2007 8:16:49 PM的回覆:
哀         謝小夫   的這段豐功偉業   還被他的子弟兵在電台拿來講   ....我們長仔   多勇敢   勇於承擔      明明知道陳進興兇殘   還毅然決然的衝進去   談判   救了了武官一家人..........卻不談之後的發展      我想白女士聽到這一段一定心寒
回覆 愛做秀的政治人物 在9/11/2007 11:40:06 AM的回覆:
10年前謝長廷因為宋七力事件而名聲跌入谷底,當時許多媒體都猜測他的政治生命可能就要終結了。結果因為陳進興、以及張志輝的白曉燕案的關係,謝長廷的政治生命又活了起來……

但是,有時候政治人物真的是要捫心自問一下,當其依靠某一個事件而名聲大譟的時候,背後有沒有害到其他的人……
回覆 法律倫理的最佳教材 在9/12/2007 1:46:34 AM的回覆:
這個案件真的是法律系在上法律倫理課的時候,最佳的上課討論範例啊!

只不過,如果一個律師,明知一個重大殺人刑事案件的嫌疑犯,有參與這個重大犯罪的高度嫌疑,卻還是幫他辯護到無罪,但是後來這個律師卻當選了總統,----不知道上法律倫理課的老師,在課堂上會怎麼跟學生去詮釋這一件事情……
回覆 如何幫小謝辯解 在9/13/2007 9:12:54 PM的回覆:
奇怪,泛綠的網友怎麼都不見了?我很想聽聽泛綠的網友們對這件事情的評論說

還有,   以前說國民黨縱容黑道的網友,也很想聽聽看他們對這件事情的意見
回覆 2100 在9/14/2007 10:13:40 AM的回覆:
泛綠的朋友正在努力準備考試,無暇回應無聊問題,現在的人真的很會牽脫,母豬死了阿扁的錯,馬英九貪污被起訴也是阿扁的錯,國民黨連戰選不上總統阿扁的錯,自己欠了一屁股債又是阿扁的錯,從來不會檢討自己是不是自己努力不夠,還是某方面思慮有欠缺,想想如果張志輝是這麼壞的人,那他女朋友又為何要跟他在一起呢?跟張志輝在一起後出了事情然後就怪曾幫他辯護的人,如果這種邏輯說的通那要怪的人就多了,例如給張志輝看過病的醫生那些醫生知道他是張志輝,為什麼要給他醫病,讓他死了也就不會多害人了
回覆 這是良心問題 在9/14/2007 10:21:41 AM的回覆:
我如果是律師,不管對方給我多少錢、或者是我幫他辯贏了可以把自己的知名度衝得多高,我還是不會為一個被檢察官起訴的,一個極高度可能參與一個重大的擄人勒贖、強姦、殺人的案件的人辯護。

原因很簡單,就是良心問題。
回覆 665564 在9/14/2007 11:35:22 AM的回覆:
完全不顧被害人白冰冰的感受.完全忘記白曉燕的遭遇.自以為幫張志輝辯護是根據法律人所說的中立.但是非常顯而易見的是作秀.根據因果來說後來多送的那條命難道不該算在他身上嗎.事實證明最高法院判決張志輝無期徒刑定讞.當初幫張志輝辯護的時候以當事人的律師這種關係來說一定可以清楚的知道他有沒有涉案.但是還是幫他辯護到沒罪.這就是道德倫理與良心的問題了...我只想問阿廷對這件事到現在有沒有後悔過...
回覆 14 在9/14/2007 11:38:36 AM的回覆:
因為辯護到無罪而多死一個人.這件事不管怎麼說都是難辭其咎.邱姓女友的家人一定恨死謝長廷了
回覆 醫生跟律師是不同的 在9/14/2007 5:17:14 PM的回覆:
出了事情然後就怪曾幫他辯護的人,如果這種邏輯說的通那要怪的人就多了,例如給張志輝看過病的醫生那些醫生知道他是張志輝,為什麼要給他醫病,讓他死了也就不會多害人了
===============================================

這樣講就是外行話了,醫師法令規定醫生原則上是不能拒接病患的,但是律師要不要接案是律師的自由,律師是可以選擇決定自己某一個案子要不要接的。
回覆 魔鬼代言人 在9/14/2007 11:00:27 PM的回覆:
這件事讓我想起基努李維主演的電影:「魔鬼代言人」

政治人物有時候為了名或利,還真的是不擇手段
回覆 阿甲 在9/14/2007 11:05:55 PM的回覆:
想不到律師也成為我國審判者的一環,先就電視新聞報導審酌被告是否犯嫌重大,若屬之,則基於良心考量不予辯護,至於是否有無罪推定原則的適用?當然沒有啦!都已經告訴您基於良心考量怎麼還會有無罪推定原則的適用!那警察有無違法取證呢?當然也不可能啦!從電視新聞報導觀之,如此犯嫌重大怎麼會違法取證呢?寧願錯殺一百,也不能放過一個!

我與多數老百姓一樣,我不在案發現場,也沒拿到獨家錄影帶,我沒親眼目睹張志輝參予其中,我不敢任意斷定是否犯罪,當然我也沒受到托夢;我沒看過起訴書,也沒看過判決書,我也不知道張志輝關於白案的無罪,究竟是謝律師的功勞?還是檢警的舉證不足?
如果每件事都帶著有色眼光去看,那麼很多事情就失去它的客觀性!那就不知正義女神遮其眼睛目的何在?

如果從政治角度觀之,謝律師有無作秀成分?當然有了!
但其他政治人物不作秀嗎???
回覆 法律和道德還是分不清 在9/14/2007 11:16:09 PM的回覆:
樓上的,什麼叫法律?什麼叫道德?這二者應該是有區分的吧?還是在您觀之,這二者是等同的???

法律上站得住腳,不代表道德良知上就不應該受到譴責的!

還有,政治人物的所作所為本來就是要受到公評的,更何況是一個想出來選總統的人,當然就更不用說了,您沒唸過憲法嗎?
回覆 法律和道德本來就是要 在9/14/2007 11:17:52 PM的回覆:
法律只是最低限度的道德
回覆 333 在9/15/2007 1:22:57 AM的回覆:
看看擔諾自傳再說八
回覆 丹諾跟小謝很不一樣 在9/15/2007 6:20:34 AM的回覆:
丹諾是個很可敬的律師,因為他是一個很單純的人權律師,他沒有出來搞政治,他沒有以幫壞人辯護來提昇自己的知名度,然後以此出來競選,甚至出來選總統!

小謝在為張志輝辯護的時候,已經很久沒有在職業律師了,卻突然接了這個案子,接辦完了聲名大譟了以後,又不做律師了,又跑去競選了,誰都看得出來他的動機是什麼!他跟丹諾是天差地遠的!

丹諾為壞人辯護的動機是想保護壞人的人權,那小謝公然接這案子的動機是什麼?他如果也跟丹諾一是想保護壞人的人權,他就應該要跟丹諾一樣一直做律師,一直在為壞人辯護,一直去維護他們的人權。而不是像這樣子,在從政十幾年之後,"突然"去幫這個案子的被告辯護,更離譜的是在辦完了這個案子之後,聲名大譟了,"突然"又不做律師了,又跑去搞政治了!!
回覆 事件當時的背景 在9/15/2007 6:32:18 AM的回覆:
小謝那個時候為什麼"突然"的去接這個當時在台灣驚天動地的擄人勒贖、強姦、殺人的案件?

因為當時之前不久發生了宋七力的案件,宋七力裝神仙詐財,被人檢舉之後,被法院判刑,當時小謝也被發現他也向宋七力下跪參拜,當時小謝的聲望當然是跌到了谷底。後來他出此險招,果然有用,政治聲望又回來了,結果又跑回去搞政治啦!又"突然"的不做律師了!!
回覆 事實很清楚 在9/15/2007 9:38:31 AM的回覆:
但總是有人愛硬凹

沒辦法
那種人做什麼都是愛台灣
都是出於台灣主體意識的維護
假如有錯
一切攏係阿共ㄟ陰謀啦...

反正就是這樣
回覆 原原 在9/15/2007 2:21:37 PM的回覆:
印象中謝為張志輝辯護似乎是陳進興挾持南非武官家人當人質
謝為要求陳進興投降的交換條件吧
還是我記錯了
回覆 回樓上 在9/15/2007 2:37:06 PM的回覆:
我不知道是不是你說的那樣,不過如果是這樣子,幫他辯護,注意他的應有的人權有沒有受到保障就好了,也不用這麼盡力去幫他辯護到無罪吧?!

白曉燕被害死得那麼慘,被殺害之前還被輪暴、受盡凌虐-----

像這種犯了那麼令人法指的擄人勒贖、強姦、殺人的案件的嫌犯,除非真的確信不是他幹的(但是這個可能只有宋七力那種活神仙才有辦法知道吧),為什麼要幫這種人渣辯護到無罪呢??
回覆 原原 在9/15/2007 3:02:45 PM的回覆:
辯護律師做他的工作
檢察官做他的工作
為何不質疑法官是用什麼理由判張志輝無罪的?
一直加入非客觀的感性因素
這是刑事證據法則該有的原理原則嗎?
不懂
回覆 .... 在9/15/2007 3:03:44 PM的回覆:
一個本來死刑的可以辯到無罪
真的很會凹
很可能是第二個阿扁
回覆 ... 在9/15/2007 3:05:14 PM的回覆:
更正樓上是無期徒刑辯到無罪...
真是口若懸河...
回覆 法律和道德還是分不清 在9/15/2007 3:13:10 PM的回覆:
好像沒有大大說過謝長廷法律上有什麼錯誤吧?!

這一篇明明是在探討律師的職業道德,又沒有說謝長廷法律上有什麼錯,怎麼會有那麼多人連題目都看不懂呢?
回覆 傻傻分不清楚 在9/15/2007 3:31:50 PM的回覆:
大大的意思是謝答應陳進興的條件
道德上應該必須單獨虛偽意思表示
等他投降後毀諾不為張志輝辯護
這就是律師的職業道德?
回覆 回樓上 在9/15/2007 3:51:09 PM的回覆:
如果事實真的是這樣的話,辯護也不一定要盡全力的去幫他辯護到無罪吧??

辯護可以只幫張志輝注意說,他在訴訟中的權利或人權沒有受到不當的待遇、而有受到保障就好了嘛,幹嘛那麼的努力,謝先生一定非得要用他厲害的三寸不爛之舌,去盡全力的去幫張志輝辯論到無罪?有非得一定要這樣子嗎??
回覆 一定要幫罪犯辯護到無 在9/15/2007 4:00:10 PM的回覆:
律師一定要有被告辯護到無罪,才是有職業道德??

不是吧?恐怕正好相反!

我的研究所的在做律師的學長,以及我之前工作的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他們都說如果遇到嫌疑犯的犯罪嫌疑極高,他們認為被告應該是有犯罪的話,他們都是會先勸他看看要不要認罪,跟被告說這樣法官會判輕一點,或者是如果要件符合的話就勸他認罪協商。如果他不認罪,他們也不會去盡全力幫他辯護到無罪。您能說他們這樣就沒有職業道德??
回覆 這樣就真的是魔鬼代言 在9/15/2007 4:04:34 PM的回覆:
如果明明知道被告有犯罪,律師有什麼義務一定要幫被告辯護到無罪??
回覆 ?? 在9/15/2007 4:09:21 PM的回覆:
還是不懂
我們又不是他
也沒看過卷
又怎知當時他的辯護律師會一定"明明知道"他有罪?
回覆 回樓上 在9/15/2007 4:14:51 PM的回覆:
如果他沒有高度的犯罪嫌疑,第一,檢查官不會起訴;第二,更不會有那麼多更審庭、以及最高法院的那麼多的法官判他無期徒刑。

明明知道張志輝有那麼高度的犯罪嫌疑,還盡全力的幫張志輝辯護到無罪,就我所認識的一些律師而言,他們都不會這樣做。如果我是律師,我也不會這樣做。

不過謝先生卻這樣做了!
回覆 這是哪裡有這樣的規定 在9/15/2007 4:20:32 PM的回覆:
律師接了一個刑事的案件,就一定要盡全力幫被告打到無罪,否則就是沒有職業道德??

這個我才真的是不懂……
回覆 明明知道真的很好笑 在9/15/2007 4:31:01 PM的回覆:
如果他沒有高度的犯罪嫌疑,第一,檢查官不會起訴;第二,更不會有那麼多更審庭、以及最高法院的那麼多的法官判他無期徒刑。
=明明知道???

檢察官起訴、法院判有罪
就等於明明知道??

那請全國律師不要再接刑事案件了
回覆 回樓上 在9/15/2007 4:58:18 PM的回覆:
樓上的總愛把別的人的話斷章取義,人家的意思明明是:「明明知道有高度的犯罪嫌疑」,您就只拿「明明知道」這4個字出來大做文章……

張志輝在官司還在打的時候在外面又殺了人,足見其人之兇殘!但是謝先生還是盡全力的去幫他辯論,如果謝先生真的以為他不會犯罪,那可以看得出謝先生真的是識人不明。

當然,謝先生也是常常識人不明的,包括以為宋七力真的有神力,把合成的照片也當成真的,就真的把他當活神仙跪拜。

還有,高雄市長任內任命了那麼多貪瀆被抓的官員,是台灣有史以來手下的官員貪瀆被抓的最多的直轄市長,如果他不是共犯,當然就是識人不明。

所以,搞不好您說的對,謝先生搞不好真的以為張志輝是好人也說不定……

不過我一直以為他很聰明的,您這樣說他,他就變成好像很容易被騙似的,原來他是被張志輝騙了哦
回覆 傻瓜代言人 在9/15/2007 5:01:41 PM的回覆:
如果他真的那麼不聰明,那麼的識人不明,真的是那麼容易被人騙的人,那我們還能選他當我們的總統嗎?
回覆 原來 在9/15/2007 5:30:19 PM的回覆:
原來這篇是政治文哪
那您要早說呀
何必掛個什麼法律道德的標題
應該下:謝長廷為張志輝辯護憑什麼出來選總統!
這種標題
才對


附帶一題,我對政治文沒興趣
很抱歉走錯地方
回覆 律師的職業道德是政治 在9/15/2007 5:37:47 PM的回覆:
律師的職業道德是政治文?那是有人在扯,我就跟著扯嘛。

另外,法律跟政治是息息相關的,像是憲法就跟政治十分相關,高雄大學好像有設一個政治法律系,那樓上的您是不是主張該系要關起來?
回覆 不要學小謝硬凹 在9/15/2007 11:55:36 PM的回覆:
不要一邊說對政治沒興趣,一邊拿一些歪理一直在幫某個政治人物辯解
回覆 非法政 在9/16/2007 12:15:04 AM的回覆:
法律跟政治是息息相關的
------------------------------
沒錯
光看應考資格就知道了

更何況對政治不感興趣的話
將來如何能做大法官呢???
(例如:監委同意權之行使是否政治問題,
必須坳得過別人,才生得出釋字632)
回覆 因果關係 在9/16/2007 1:24:12 PM的回覆:


有些人把因果關係牽連的太過廣泛
什麼事都硬要扯上關係
那麼是不是應該也要怪那些犯罪人的母親當初把他們生下來   
所以造成他們今日侵害別人
屬個人行為部分不應恣意牽連
法院之所以有有罪無罪迥異判決乃是案情本有疑點
而該疑點部分是造成有罪或無罪迥異判斷的關鍵
如果要說律師把某人辯到無罪
導致某人又再去殺害他人      其罪惡者究竟是誰?
應是該犯罪之人而非其他
否則      是不是也要怪該犯罪行為人母親當初不該生下他
或不好好管教他      也一起把他的母親抓起來關?
很多事情不應該泛政治化      
受害人的母親處境令人同情   
但是就法言法      被告也有請律師的權利   
其罪惡者是被告(被告真的有犯案)而非被告律師      
實不應恣意牽連      
對於一個受害者母親的心情有時無法盡如人意
這也是法律的不足之處
回覆 回樓上的大大 在9/16/2007 2:29:05 PM的回覆:
受害人的母親處境令人同情         
但是就法言法                  被告也有請律師的權利

=============================================
樓上的大大講的並沒有錯,的確,如您所說的:「就法言法」,律師做得都沒有違反法律;

但是您講的所謂的「因果關係」還是在講法律層面的東西,但是本篇主題並非在談法律,如前所述,於法律層面而言,律師一點點都沒有錯!但是本篇在討論的並非法律層面的問題,而是律師的道德層面的問題。
回覆 這一篇明明就是在談律 在9/16/2007 2:43:26 PM的回覆:
本篇的主題明明是在討論「律師的職業道德」,我真的搞不懂為什麼那麼多人在談律師的法律層面的問題?      如果要談律師的法律層面的問題,   那就請另外譬一個主題去詳談吧!

否則,   這樣子文不對題,「雞同鴨講」,怎麼可能會有交集?永遠也不會有交集啊,   變成是大家在各講各的,   各說各話   !

不管您是故意假裝看不懂題目   ,還是過失忘了主題是要討論什麼,   如果要談法律層面的問題,   就請另譬主題去別的主題談吧   !
回覆 原來總統的道德問題是 在9/18/2007 7:12:16 PM的回覆:
泛綠的朋友正在努力準備考試,無暇回應無聊問題,

============================================

原來總統的道德問題是很無聊的問題,

難怪連阿扁這樣,還是有那麼多人在支持他啊

之前在最危急的時候,說什麼「權利下放」、「一審有罪就下台」,現在都不算數了,反正呆丸人最好騙了,騙一騙,風頭過了就不用下台了!

日本的安倍晉三,才鬧幾個官員的醜聞、家裡也沒有人被起訴,這樣就下台了,真是笨啊!

我們台灣民進黨政府,官員的醜聞比安倍他們多得多,連總統的家裡面都有好幾個人被起訴,都不用下台了,安倍怎麼那麼笨,和中國人一樣在講什麼禮義廉恥,真是笨啊!我們「去中國化」,早就把這些中國的道德的東東都去掉了。
回覆 反正別人的小孩死不完 在9/18/2007 7:19:35 PM的回覆:
我們只要「愛台灣」、搞獨立,道德什麼的就都可以不管了,講的話當然也可以不算數,反正呆丸人很好騙的!

安倍一定很羨慕我們這些在台灣搞政治的吧!

我們搞獨立,中國打過來,打不贏就帶著美金、坐飛機跑到美國去就好了,反正別人的小孩死不完,管他什麼道德,錢和權比較重要啦!

什麼道德,安倍真是笑死人了,一直賴著首相的位子不是很好,幹嘛那麼笨自己辭職啊!
回覆 去中國化 在9/18/2007 11:27:18 PM的回覆:
我們「去中國化」,早就把這些中國的道德的東東都去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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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祖第一次出巡美國
泛綠就說"提升入聯訴求強度""充滿台灣味"
"這次新港媽祖美國行,除了宣慰僑胞,進行交化交流,最重要的是將到聯合國前廣場遊行,為台灣加入聯合國發聲"

X,媽祖明明是中國人耶
應該請呂秀蓮去遊行吧?
回覆 騙久了媽祖就變成台灣 在9/19/2007 10:02:38 AM的回覆:
媽祖明明是中國人耶
應該請呂秀蓮去遊行吧?
------------------------------------------------------------------------------

不會啦,   反正呆丸人很好騙的,   我們騙呆丸人說媽祖是台灣人,   騙久了那些笨笨的台丸人就會以為媽姐是台灣人了!
回覆 愛台灣就要拜台灣的神 在9/19/2007 7:21:25 PM的回覆:
媽祖明明是中國人耶
應該請呂秀蓮去遊行吧?
========================================

對啊,拜什麼中國人,搞獨立的遊行還請中國人的神去遊行,根本就不愛台灣!

要學學咱們小謝,別人都拜中國人的神,他不一樣,他都拜台灣人的神------宋七力活神仙!   

小謝最愛台灣了!連拜神也堅持要去中國化!他真是有本土意識啊,這樣的高尚情操,真是令人敬佩得五體投地

另外找呂秀蓮去美國遊行,可能沒什麼人要看;

不如找宋七力活神仙去美國遊行,不但愛台灣,還可以叫宋七力去美國遊行時邊表演他的神力,美國人一定看得很高興的,

而且他還可以順便去斂一斂財,騙騙美國人的錢回來台灣拼經濟,這樣才是愛台灣啊!

回覆 還真的是很會騙人 在9/20/2007 10:28:31 PM的回覆:
小謝以前都騙說進不了聯合國是因為用中華民國的名義,   所以才進不去聯合國,   用台灣的名義就可以進得去了

結果這一次用台灣的名義,   還花了比以前更多的錢,   不但還是進不去,   而且美國和中國反對得更厲害!

小謝真是是很會騙人!   這樣子騙人有什麼道德可言呢?
回覆 鼓勵 在9/21/2007 2:22:25 AM的回覆:
入聯返聯...
明知中共有否決權
不如錢送中共買他一票,
比畫個豬頭logo,遊行買買小國家來得實際些
回覆 早就知道的結果 卻假 在9/21/2007 4:21:53 PM的回覆:
換個名義如果有用
那我不如也改個名
看司法官榜單會不會因此有我...

把自己的人民都當愚民
原來經過美化修飾以後
這就叫做愛台灣   有台灣心   (或什麼堅持台灣主體意識   核心價值...云云)

回覆 2100 在9/22/2007 4:47:27 PM的回覆:
從前中華民國也是常任理事國啊,也有否決權   ,奇怪那那時候中華人民共和國怎可以加入聯合國啊?還取代中華民國,那時候的中華民國是笨蛋還是腦殘啊?不會動用否決權,所以......
回覆 就這麼簡單 在9/22/2007 8:30:36 PM的回覆:
應該是這樣子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裡面有否決的實力,所以我們受到他否決的實力的影響,所以進不去。

而以前中華民國之所以阻止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進入聯合國,是因為沒有否決的實力。那個時候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國際上的實力已經比我們大很多了。------現在當然就更不用說了!

大家都知道,外交是看實力的,在聯合國裡面的國與國之間的交往當然也是一樣。

舉個例子吧,美國和古巴,都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但是二個國家的實力實在是不能比,美國跟其他國家說要給古巴經濟制裁,當然大部分的其他國家就聽美國的,一起去欺負古巴囉!

我們的處境,也跟古巴有點類似。
回覆 獨立不等於實力 在9/22/2007 8:36:16 PM的回覆:
所以,即使獨立了,如果實力沒有變強,當然也是進不了聯合國!

所以小謝騙了我們十幾年,十幾年前他就主動要求跟蔣孝嚴辯論,在辯論的時候,就說什麼用台灣名義就可以加入聯合國,大家看看今天實際這樣子去做的結果,就可以知道那都是在騙選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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