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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請問無因管理
發表人 人字拖  

發表日期

9/12/2007 4:57:30 PM
發表內容 在講述"管理事務之實施",
檢驗債務不履行的第二個要件
"管理人須有違反給付義務之行為"時.

在書中所舉之例,
狗主人將狗腿打斷(不准他人救治),
好心路人將其延醫救治,日夜照料(好心路人似無疏失),狗仍不幸死亡.

請問李老師,
好心路人(債務人),
為何不能在債務不履行的第二個要件即為排除?
(狗腿斷了,不是應該送給獸醫看嗎?)


煩請李老師賜教

回覆
李俊德 在9/12/2007 5:29:43 PM的回覆:

變態狗主人不是禁止他人送醫嗎?
(主觀心態:撿來的狗生命力旺盛,送醫醫藥費要5萬,不想送醫,也負擔不起,健保費都繳不起了,還狗.....)

你幫它送醫,醫藥費5萬?
回覆 人字拖 在9/12/2007 7:02:07 PM的回覆:
所以李老師的意思是...

在管理事務實施,構成債務不履行的第二要件檢驗上,

要以本人角度來觀察,

而不是由管理人或一般人角度來看.

回覆 人字拖 在9/12/2007 8:15:06 PM的回覆:
不好意思,能否再多一個問題...

就是在不合意管理中
有關您舉例"汽車車主將車送到劉師父那裡修車,因劉師父不在,車主囑學徒不准碰車。但學徒強要修車,結果修壞"的例子...

請問李老師,
該車主有無可能主張與劉師父已經締結(承攬)契約,
依224,向劉師父主張債務不履行?
(應該劉師父比較有資力吧)

謝謝
回覆
李俊德 在9/12/2007 9:31:10 PM的回覆:
在管理事務實施,構成債務不履行的第二要件檢驗上,

要以本人角度來觀察,

而不是由管理人或一般人角度來看.
-------------------------------------------------------------------------------
不純然

但是給付義務是來自於債之關係,故債務人之給付能否發生清償之效果,不能不考慮債權人之主觀意志。

我請你幫我寫一首歌,創作者自認是天籟,業主認為爛歌一首,你說有沒有發生清償之效果。

何況,這個例子,狗都死了,怎麼也談不上符合債之本旨‵。

回覆
李俊德 在9/12/2007 9:33:57 PM的回覆:
請問李老師,
該車主有無可能主張與劉師父已經締結(承攬)契約,
依224,向劉師父主張債務不履行?
(應該劉師父比較有資力吧)
----------------------------------------------------------------------------------
你如果是劉師父呢?

喂,我人不在!這樣還能契約合意?
回覆 人字拖 在9/12/2007 11:02:35 PM的回覆:
何況,這個例子,狗都死了,怎麼也談不上符合債之本旨‵。
---

不好意思,
只想到為好心路人解套,
卻忘記其他要件....

變態狗主人,
如果要向好心路人請求"債務不履行損賠".
應該還有第五要件(債務人受有損害),
及第六要件(相當因果關係)要去檢討....

學生猜想狗主人,應該通不過第六要件的檢驗吧
(即刻送醫都救不活了,更何況繼續置之不理)

-----

如果以上推論正論,
狗主人,應該也只能在管理事務之"承擔"上,
向好心路人請求"侵權行為賠償"了
(好心路人,侵害狗主人對該狗的"使用收益之類"的權能吧!)

不知以上理解,是否還有疏漏...

還請李老師指正.
回覆
李俊德 在9/12/2007 11:58:32 PM的回覆:
變態狗主人,
如果要向好心路人請求"債務不履行損賠".
應該還有第五要件(債務人受有損害),
及第六要件(相當因果關係)要去檢討....
----------------------------------------------------------------------------------
恐怕第五個要件都通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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