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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請教法制職系工作內容如何?
發表人 懇請賜教  

發表日期

9/19/2007 3:25:58 PM
發表內容 如主題
請教現職於法制職系之大大
不知此工作內容與忙錄程度如何?
如於縣政府法制室、鄉公所民政課之法制人員又有何不同之處?
煩請指點一二
感激不盡!!
回覆 原原 在9/19/2007 5:12:10 PM的回覆:
縣政府法制單位工作內容包括
自治法規之初審提案、管制彙編等立法輔助事務。
訴願案件審議初審及決定書製作
國賠案件審議初審及決定書製作
府內其他個單位之會簽案件
縣府訴訟代理人
另外甚至需辦理消保業務
回覆 鼓勵 在9/19/2007 5:21:35 PM的回覆:
縣有消保官吧
回覆 飛天豬 在9/19/2007 5:21:54 PM的回覆:
就我自己的部分來談(我是任職於中央三級機關)
因為法制員額編制只有一名
所以我就是通通做
訴願業務,幫業務單位修改訴願答辯書
法規業務,參與法律跟法規之訂修工作,及公文法律意見會辦
以及大大小小業務單位需要法律諮詢的會議要參與,小到個案處理的意見,大到BOT合約案的意見
所以忙不忙,很難講,不過原則都可以準時上下班
上手之後做得有比較順利,但是還是很多不會的事情需要學習,因此還是會有挫折感,呼~~~
長官偏偏又很喜歡在開會的時候說,來,我們的某律師請發言,搞的我壓力很大,因為雖然有考上律師,但是我根本沒有律師實務經驗,偏偏長官覺得有律師可以靠好像很穩,卻不知我是軟腳蝦呀      orz

回覆 原原 在9/19/2007 5:28:30 PM的回覆:
喔喔
消保業務是協辦
協助消保官
回覆 月是故鄉圓 在9/19/2007 6:07:31 PM的回覆:
感謝樓上各位大大詳細解說
小弟有意轉調故鄉的鄉公所法制職缺(現職為技術人員)
不知是否能勝任
有些惶恐
還是感謝各位不吝賜教
感謝!!
回覆 月是故鄉圓 在9/19/2007 9:41:42 PM的回覆:
再請教飛天豬大大
為何捨律師而就法制工作?
您應該也是志在司法官吧
法制工作應該有助於準備司法官考試吧
可否再指點一二
感謝啦!!
回覆 好奇怪 在9/20/2007 8:09:41 AM的回覆:
法制職缺(現職為技術人員)
-----------------------------------
職組不合吧?
回覆 不奇怪 在9/20/2007 9:37:30 AM的回覆:
只要有法律系學歷文憑
可用「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相關規定轉任法制職系
所以這部份只要用人單位機關首長同意便沒問題
回覆 嗯~ 在9/21/2007 2:54:02 PM的回覆:
樓上說的沒錯!
技術職可依據「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相關規定轉任法制職系!小弟(技術職系)現正念法研所學士後在職班~之前寫了張申請書(後附法研所成績單~當然包含基礎學分,高考及格證書及銓審函等)至銓敘部,不久他們就會回函給你啦!不過前提是你修的課要跟高考法制科目幾乎ㄧ樣~而且要20學分以上!像我民法各編修了15學分~但他只採計6學分!不過還好~所有加起來已超過20學分!所以他回函給我時~認定有法制職系任用資格!
不過任用與否~還是要看首長囉!!




回覆 以學分部分任職不能領 在9/21/2007 3:24:04 PM的回覆:
主旨:「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五)」業經行政院修正核定,並自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一日生效。
說明:為貫徹法制人員專業加給支給之意旨,提昇各機關法制業務之品質,「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五)」(以下簡稱本表)經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於民國九十一年四月二十五日邀集銓敘部等有關機關開會研商後,簽奉行政院核定,修正重點如次:
(一)本表適用對象原「具法律系所畢業或法制類科考試及格資格及曾修習主要法律學科二十個學分」之規定,修正為「具法律系所畢業或法制類科考試及格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及格資格」。
(二)為維護現職人員之既有權益,在本表修正生效前,各機關已依原規定支領法制人員專業加給有案之現職法制人員中以符合「曾修習主要法律學科二十個學分」支領有案者,繼續支領至調離原機關辦理法制、訴願、調解業務之單位或職務為止。至其係於八十三年六月一日前已支領有案,但未具本表所定之資格要件者,得繼續支領至調離原機關原職務為止。(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三十一日局給字第0九一00二二一三三號函)
回覆 aaaaaaa 在9/21/2007 3:33:05 PM的回覆:
樓上說的沒錯!
技術職可依據「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相關規定轉任法制職系!小弟(技術職系)現正念法研所學士後在職班~之前寫了張申請書(後附法研所成績單~當然包含基礎學分,高考及格證書及銓審函等)至銓敘部,不久他們就會回函給你啦!不過前提是你修的課要跟高考法制科目幾乎ㄧ樣~而且要20學分以上!像我民法各編修了15學分~但他只採計6學分!不過還好~所有加起來已超過20學分!所以他回函給我時~認定有法制職系任用資格!
不過任用與否~還是要看首長囉!!


能不能告知這個申請書的下載地方呢
回覆 11 在9/21/2007 11:16:49 PM的回覆:
我是做公所的調解業務,而且只有一個人做,在鄉鎮公所很少人是專門只做調解業務的,一定被加諸許多不同的業務,且做調解時間都被綁住,因為訂了調解期日,當天一定都要在,有時突然上級要或是其他業務需要開會,時間一強碰到,心理的煩悶,如蠟燭兩頭燒....尤其調解書都需要法院審理,每位法官的見解又不一致,有時這位法官認定可以,另一位卻又持不同意見,簡單的若有問題補正即可,有時法院直接函覆不予核定......那真是蠻慘的,因為不知如何告知當事人,只好請其當作私人性之契約,有時當事人無法接受這樣的狀況,那麼....只好做砲灰了..罵罵罵~~~,因此種責任,所以同事間沒人願意做代理人....慘,總之,多問一下你故鄉公所的狀況打聽後再做決定,有時每天聽人對罵真的會影響心情,或許你家鄉情況沒我慘吧,對了,有時調解場合上還可以見識到一些所謂的兄弟,氣氛很微妙.....哈哈哈......
回覆 小乖 在9/22/2007 7:10:46 AM的回覆:
我也是在公所做調解業務,缺點也像樓上所講,根本走不開。
而且沒有代理人。加上長官不重視,經費也很少。而且要常
被罵,但是也習慣了,只是心態上認為自己能夠幫忙別人解決
一些紛爭,才能快樂一點。如果你要去的鄉公所很小,那案件應該不多,可以放心休息。而且你又是回鄉,應該不會有人欺負你。
回覆 畢業生 在9/22/2007 11:20:19 AM的回覆:
我之前在消保的法制單位打工

就自己親眼所見
消保的工作很辛苦
回覆 ****** 在9/22/2007 2:36:55 PM的回覆:
   
回覆      好奇怪   在2007/9/20   上午   08:09:41的回覆:
法制職缺(現職為技術人員)
-----------------------------------
職組不合吧?   
   
回覆      不奇怪   在2007/9/20   上午   09:37:30的回覆:
只要有法律系學歷文憑
可用「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相關規定轉任法制職系
所以這部份只要用人單位機關首長同意便沒問題
   
--
可以一步步轉~就可以到法制
回覆 嗯~ 在9/22/2007 3:13:43 PM的回覆:
TO:aaaaa
申請書自己用一張A4的紙打一打就行囉
像寫公文一樣~~
寫個主旨及說明!
回覆 月是故鄉圓 在9/25/2007 8:38:12 AM的回覆:
提早休了四天假
今天上班
先祝各位中秋節快樂啦
也謝謝樓上各位大大提供相關寶貴意見
我問過該鄉公所人事單位
這個職缺是可領法制專業加給
小弟不是學分班
我有中部某大學法律系文憑
該法制職缺是屬於民政課
誠如樓上大大所言
很有可能會兼任其他業務吧
但該缺是退休缺非轉調缺
也許情況會好些吧(不太確定)
由於是故鄉的關係
該鄉鄉長是我家族人脈認識的人
不過我不想透過關係
人情債最難還
加上回故鄉薪水會少一萬多元
所以小弟還在深思熟慮中
不過等到應徵上再傷腦筋吧
呵~~

附上向銓敘部的申請書
讓有興趣轉法制的大大參考吧~
約一星期後便可收到回文
效率滿快的

申請書
主旨:職000畢業於00大學法律學系,職是否具有委任法制   職系任用資格專長,請釋疑。
說明:
            一、職現任職於00單位幾職等之...。
            二、出生年月日、身份證字號,地址、聯絡電話...等相關資料。
            三、檢附00大學法律系畢業證書、派令、現職審定函等相關文件。


回覆 小警員 在10/9/2007 11:08:54 AM的回覆:
那請問各位大大
小弟是一位小警員
想要轉任一般公務人員
要如何辦理轉任呢
煩請   大家幫忙解惑   不勝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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