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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姻親關係消滅之理解
發表人 kimi  

發表日期

9/20/2007 8:30:37 PM
發表內容 請問老師:
您說為姻親關係消滅之原因僅止於離婚及婚姻經撤銷.死亡或死亡後再婚不為姻親關係消滅之原因.
1.我是用生為某家人.死為某家鬼的想法來記.所以配偶之ㄧ方死亡.如要再婚.仍要考量983.如是因為離婚或撤銷婚姻.則不用顧此倫常.要跟誰結婚就跟誰結婚.不用考量983.
2.照老師講義上說法.夫死妻再婚.姻親關係消滅.妻死夫再婚.姻親關係仍存在.您說有違男女平等.但細心觀察.感覺是偏袒女性耶!因為夫死妻再婚.姻親關係消滅.她就不用顧忌983了.感覺跟傳統觀念不合.純粹有趣之推論.希望老師見諒.
回覆 管窺之見 在9/20/2007 9:50:44 PM的回覆:
我覺得有點怪耶
姻親不是   配偶之血親,血親之配偶,配偶之血親之配偶嗎
所以   夫死妻再婚,或反之,應該是討論"婚姻"關係存在與否吧
原則上   沒有配偶(配偶已死)   就不算重婚了吧??
我是這樣理解的
回覆
李俊德 在9/20/2007 10:59:31 PM的回覆:
1.我是用生為某家人.死為某家鬼的想法來記.所以配偶之ㄧ方死亡.如要再婚.仍要考量983.如是因為離婚或撤銷婚姻.則不用顧此倫常.要跟誰結婚就跟誰結婚.不用考量983.
2.照老師講義上說法.夫死妻再婚.姻親關係消滅.妻死夫再婚.姻親關係仍存在.您說有違男女平等.但細心觀察.感覺是偏袒女性耶!因為夫死妻再婚.姻親關係消滅.她就不用顧忌983了.感覺跟傳統觀念不合.純粹有趣之推論.希望老師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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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你自己的錯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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