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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情報] 目前得知的律師命題老師~~~
發表人 小p  

發表日期

10/8/2007 2:06:58 PM
發表內容 目前只知道刑法~刑訴~民法,三科的命題老師

若有同學知道其他科目或是司法官的命題老師,還望不吝補充^^

民法   第一題:陳猷龍(   聽他說全國都沒人寫到他要的理想答案...囧rz)
物權:蔡明誠(台大老師)         債法:郭麗珍(成大老師)      身分法:陳惠馨(政大老師)

刑法   第一題:甘添貴(嘿嘿嘿~意外吧@@)

               第二題:陳志龍(台大老師)

               第三題:吳景芳(台北大老師)

               第四題:陳子平(這位殺手級的老師應該不用多介紹了吧@@,據可靠消息來源
             今年的第四題殺戮的程度,不亞於去年司法官的那題...唉@@)

刑訴:今年四題都是實務界的老師,沒有學界老師出題...蠻令人意外的~~         
回覆 小道消息 在10/8/2007 9:51:10 PM的回覆:
聽說今年律師民訴第三題係姜世明老師所出
據說姜老師對該題有其特殊的見解
另外行政法第三題係蔡宗珍老師所出
據說其見解與行政法院之看法不同
因為聽說行政法院有與該題相同之案例事實(行政法院認為應提起撤銷訴訟)
但是蔡老師好像認為該題應提起預防性不作為訴訟
以上均是在下聽到的消息
僅供各位參考!
不過
我認為
既然國家考試所考選的人未來都是要從事實務工作者
而不像各校的研究所考試所篩選者大多都是有心於學術研究
似乎出題老師不應逸脫於現實
而一昧的採用其特殊見解
我實在不知道這樣有何意義
只是苦了考生
畢竟這些學者老師也都是過來人
應該體諒考生
以上只是我的一些牢騷話
並無法改變現實
總之
要考的人還是得屈服於現在的遊戲規則
大家繼續加油吧
祝大家都能早日脫離苦海
回覆
李俊德 在10/8/2007 10:10:32 PM的回覆:

猜,猜,猜

猜老師

猜解答

猜改題

真是悲哀的法治國
回覆 過來人 在10/8/2007 10:24:13 PM的回覆:
我們可以去請教今年筆試通過的考生
問他們當時在考行政法或民訴時      是否知道是誰出的題目
而是否有以誰的見解為答案?

我意思是      真的民訴或行政法考50分<有水準的分數了>的同學
都是以該出題老師為答案嗎?

建議各位勿陷入誰出題之謎思了
回覆 123 在10/9/2007 5:23:51 PM的回覆:
確定是姜世明老師嗎??

怎麼可能

我聽說是邱老師
回覆 暗黑包廂裡的摸摸茶 在10/9/2007 7:30:18 PM的回覆:
國家考試就像

暗黑包廂裡的摸摸茶

見不得光啊

你也看不清楚你點的小姐

然後糊里糊塗、莫名其妙的就付錢了

也就是被坑了
回覆 引喻失當 在10/9/2007 8:37:08 PM的回覆:
我覺得樓上舉的例子   讓人不舒服      
回覆 邱派在司法官考試精銳 在10/9/2007 8:45:33 PM的回覆:
可去對照姜世明老師的   擬制自認   及   具體化義務及真實義務的兩篇論文   就知道誰出的啦   
回覆 小D 在10/9/2007 9:37:40 PM的回覆:
律師   行政第三題      東海   黃啟貞老師
        海商∼聽說是玄奘賴來昆老師
回覆 333 在10/10/2007 6:03:22 AM的回覆:
刑法第4題是陳子平老師出的
不過老師給分不低
老師說去年拿到20分的有200人`
最高給24分
不要污衊陳老師
回覆 A 在10/10/2007 12:56:07 PM的回覆:
刑法第4題是陳子平老師出的
不過老師給分不低
老師說去年拿到20分的有200人`
最高給24分
不要污衊陳老師
-----------------------------------------------------------
律師考試給學界命題本來就會有這種弊端..

高分人數多不代表公正性..
如果這兩百人的高分群..都集中在自己的學生...
這種狀況可稱公平乎..??



回覆 在10/10/2007 2:47:08 PM的回覆:
你不也在幫助這個悲哀的法治國猜猜猜   考考考嗎   
回覆 pp 在10/11/2007 9:27:31 AM的回覆:
我覺得出題的運作方式更讓人不舒服

只是很多人假裝沒看到而已
回覆 機密文件 在10/11/2007 7:38:31 PM的回覆:
2007-10-11╱中央社╱國內政治╱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十一日電         
      
出書被質疑洩密 吳茂雄:為建檔留紀錄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十一日電)考試委員吳茂雄出版「2006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暨法官考試實錄」,遭質疑洩密且圖利。吳茂雄今天表示,出書是為六年考試委員任期留下紀錄,為考試院建檔,沒有洩密、圖利;考試院秘書長張俊彥則說,是否合宜公布有討論空間,但沒有洩密或違法問題。

蘋果日報報導,國民黨籍立委陳朝容認為,吳茂雄利用擔任典試長機會,將列為機密的國家考試資訊交由補習班出書,涉違法及圖利,吳茂雄應請辭下台。

吳茂雄下午受訪表示,司法人員暨法官考試實錄不是教科書,也不是考試用書,純粹是為考試院建立檔案,保存檔案,為他及所有考試委員留下紀錄。

遭質疑洩密,他說,考試院長姚嘉文曾批示命題、閱卷等委員名單,榜示後解密,且考選週刊也刊登相關委員名單,何來洩密?

他說,不知道出版社與補習班關係密切,書印製一千五百本,他以半價自費購買五百本送給考試委員、典試委員等,根本沒有圖利及賺錢。

陳朝容要求下台,吳茂雄表示,將資訊公開,符合民主法治精神,他沒有錯,立法院應該鼓勵、表揚他,況且,公務員要不要下台,是由立委決定的嗎?     

張俊彥說,依典試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應考人不得要求告知典試委員、命題委員、閱卷委員、審查委員、口試委員或實地考試委員的姓名及有關資料。對試務機關主動公布,未有明文規定。

他認為,是否合宜公布,有討論空間,目前考選部處理方式都是榜示後解密,對這本實錄而言,尚無洩密或違法問題。

張俊彥表示,考試院之前對各項考試是否公布命題委員名單、公布是否違法,曾決議由考選部徵詢法務部意見後再研究,目前考選部已依據法務部意見提出研究報告,尚未送院,如送到考試院,將依據資訊公開法、典試法、檔案法相關規定審議。   
回覆 哈哈 在10/11/2007 7:48:34 PM的回覆:
好個考試院
官字兩個口
都他自己說的算
不是機密就是所有考生都可要求公布拉
如果是機密吳茂雄就犯法啦
還那麼多意見
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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