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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請教babythinker,小小,張三豐,米花各位先進
發表人 鼓勵  

發表日期

10/16/2007 5:26:54 PM
發表內容 趁這2天很閒,一直來洗版,真是抱歉

是這樣的,今天發現我們在做的事,有很多前輩早已做過了
例如看法條,紀錄讀書時間等

我的想法是質無法衡量,那麼就以量來控制
也許考不考得上,與讀書時間會有正相關
那麼留下紀錄,就算這次沒上
也可以做下次改進參考
萬一,萬一僥倖上了,也不用提供一些空泛的讀書方法
而可以留下確實的程序步驟時數給後人

但是前輩早已做過這些事了
所以今天我們這麼做會有什麼後果,
也許早已被決定了

所以我很想知道各位先進
您們考試的結果如何
以您們的眼光來看
我們要做到什麼地步
才會有希望?



回覆 畢業生 在10/16/2007 5:43:55 PM的回覆:
我問學校的老師

得一個兩個建議
第一      條文唸非常熟
        不要求死背      
        但是要法律要件和法律效果要確實無誤
第二      勤做題目
        培養解題的洞悉力和應用能力

個人意見部分
我知道你們很認真
不要給自己太多壓力
花了很多時間
其實你們有沒有進步
你們自己也知道
最重要的是
如何在考場上拿出你們的---最佳狀況

淺見

回覆 babythinke 在10/16/2007 7:08:58 PM的回覆:
我自己的想法已經說了很多了(在其他主題)

我比較記得的是

前二、三年在台大旁聽王皇玉的犯罪罪(因為那時剛考上書記官,正計畫準備考檢事官,後來放棄檢事官,因為我知道,即使上榜我還是會想考司法官律師,那我幹麼那麼累考兩次……)

王老師說,她大學畢業時選擇的和其他人不一樣,因為她想要出國,但錢不夠,所以她選考公設辯護人,她說是因為只要受訓4個月(還是6,忘了),就可以實任,而且薪水和司法官一樣,她考上後約二年就辭職去英國留學。


她說,她那一年的公設辯護人,只有1個缺,真的,就這麼1個,所以,考榜眼的話就等於落榜。

但她很拼,她說你就是要一直唸,一直唸,……

唸到感覺「老天爺會為你下紅雨」(這句話我一直都記得)

就會考上。

她足足勝了第二名平均約5分多,而且較當年的司法官平均約高了6分。


我想,我就是沒做到她說的,我自己覺的自己的努力,別說是老天爺,連自己都不想下紅雨的……
回覆 法律人法律人長得不一 在10/16/2007 8:01:14 PM的回覆:
每個人狀況都不同

問題、困難不同

處境也不同

支援也不同

相同的是,需要:信心、努力、毅力、恆心、解決問題的能力

法無常形啊


回覆 孫山 在10/16/2007 10:08:09 PM的回覆:
只要有心,人人都是狀元!
回覆 張3豐 在10/16/2007 10:54:39 PM的回覆:
有背法條有差喔

我現在是有考上某考試(並非律師、司法官,甚憾,但我會繼續努力!),但基於個人隱私,恕我不便說明是何等考試

我大概說一下   部分分數(特別是有認真背法條的)   

民法   73         (均為實例題)

商事法   64      (均為實例題)


當然我的考科難度   比不上律師、司法官

但從考試中,我發覺一些事情:越基本的,越重要!

基本的弄通了,遇到變化題,用基本的觀念+法條去寫,分數也是會不錯。

爭點太多了、太細了。

但是,注意,請注意,宇法老師書上的爭點與所強調的重點,務必弄通、熟練。因為那是你的最基本的武器、最熟悉的招式。

千萬不要捨本逐末,基本爭點與重點不顧,因為只有基本功熟了,看到新的爭議點才會觸類旁通、才會豁然開朗。


千萬不要瞧不起最基本的東西(如:重點法條、重要爭議),因為基本的東西才是考場所能發揮的神兵利器。


當然,我還是要繼續努力。

人總是有自己的問題與困境要解決,說多了,也沒意思。問題總是只有靠自己才能徹底解決,不是嗎?

----------------------------------------------------

還有,就像宇法老師所說的,背法條忘記,是正常的,但是,如果常背的,法條用語會內化成你寫考卷答案的一部份,會比較精準。

即便一題考古題給您花45分鐘背熟,您可以試著45分鐘後「親自」寫寫考古題,您會發覺「其實法條文字不用全部寫出」,重點是「點出關鍵字句」。

背法條,還有一個好處,就是:當您法條非常熟悉時,您看著題目,如果您題目中的敘述似乎有跟法條有所出入時,這時,很可能就是爭議所在,肯定說、否定說馬上自動彈出,肯定說否定說的「理由」可輔以各科所強調的「重要原理原則」作為論據(如:公司法的交易安全.....),如此,有法條又有指出爭點,也就可以拿到基本分了。


請注意,基本分。

想必大家都有注意到,只要是涉及法律的考試,不論是哪一科,基本上只要50分以上,就算非常不錯了。

我所要強調的是,不要有國小時想要拿到滿分的那種幻想。

請注意,如果以52分做為基準,以四題來計算,一題只要拿13分就夠了。這還涉及到考試時各題的時間分配,時間分配涉及到是否足以使你「得分極大化」,非常重要,考古題「親自」寫個一、兩題,即可體會。


當然,「不能」「只背法條不看講義」。


講義還是要看!不然光背法條,會「不知道」「考點何在」與「法條如何正確運用」。


法條,法條,法條,真的很重要。但這是高分的部分因素,仍需配合熟讀講義+熟悉考古題。


我目前是有考上「非」「律師、司法官」職系的工作。不過,還是跟法律有關,是在處理法律問題的。但其他的,對不起啦,由於這工作無足輕重、不怎麼起眼,我也就不方便說了。請原諒我這個奇怪的觀念,讓我保有一點小小的隱私,感謝。



當然,最需要感謝的,當然還是宇法老師的指導,老師的民事法類科教的真是好!之前面授時,有幾次到下課時,我幾乎很想站起來拍手叫好,因為宇法老師實在上得太精彩了!我忍不住想要喝采一下,但是礙於旁人的眼光與課堂安靜的需求,我還是只有在心中默默地叫好。


還有,很認同老師所說的,「讀書還是要靠自己」。畢竟,即便您所上的課是名師,如果沒用力念,那就暴殄天物了。


接下來,我會繼續準備考試,準備律師、司法官。還要繼續跟「自己」戰鬥,克服自己的惰性、情緒、不安..........。



謝謝宇法老師幫我點了一盞燈,一盞指引康莊大道的燈,但我知道,要讓這盞燈繼續發亮進而照亮我的前程,還是要靠我自己小心翼翼的呵護與不斷的努力。



老師,感謝您,我會繼續努力的。











































回覆
李俊德 在10/16/2007 11:36:42 PM的回覆:

加油吧﹗

聽你的描述,大概離岸邊不遠了﹗
--------------------------------------------------------------------------------
考試這種東西,就像濃霧中行舟,快到岸也不知道。

有些人覺得自己實力雄厚,卻不知道自己才剛出發。

回覆 張3豐 在10/17/2007 8:44:03 AM的回覆:
謝謝老師的鼓勵。

我會繼續努力的。

回覆 心態很重要 在10/17/2007 8:55:33 AM的回覆:
不認輸的心

想要解決問題的心

認為一切都將否極泰來的心

心態很重要

否則,即便是一個小困難,如果自己無限想像擴大其難度,那就會變成實質的阻礙。

回覆 鼓勵 在10/17/2007 5:05:56 PM的回覆:
謝謝老師及各位前輩先進寶貴的指導
我細細的看了好幾次
尤其是張3豐兄的指導

我本來對「要不要投資時間唸法條」還是有些疑慮
因為看法條實在很花、很花、很花時間
有人認為不用刻意背,因為水到渠成,書唸多自然法條就熟了
而且我用「看」字而不說「背」
是因為除了少數耳熟能詳的法條以外,我根本背不起來
不過有了3豐兄令人驚羨的分數做佐證
就是繼續下去最好的動力了

感謝各位
不但幫我點了一盞燈
也給了我信心

就讓老天爺為我們下場紅雨吧…
回覆 張3豐 在10/17/2007 7:36:48 PM的回覆:
「鼓勵」您好:

一、   關於背法條一事,您可搜尋「宇法老師」之前所發表過的文章、建議及回答,具有高度的參考價值。強烈建議搜尋一下。


二、避免「討厭」的感覺:

背法條,如果有討厭或噁心的感覺,就會很難持續下去。

建議上,最好是挑精神比較好的時段,如:剛起床或白天,這樣比較有效率。

再者,每天、每隔二天或定期背誦(視自己情況而調整),每次時間建議上不要超過90分鐘。因為根據我的經驗,超過這個極限,往往就會有「討厭」或「記憶遲鈍」的感覺出現。

您可以每天背,但時間上不要超過90分鐘或60分鐘,這樣比較容易堅持下去。


三、先從重要法條開始背:

時間就這麼多,當然是從重要法條開始背。

如果要全背,也無妨,但關鍵是要看你擁有多少時間。

建議上,從「重要法條」開始背,比較容易入門、也比較容易建立信心。


四、重要法條的挑選:

(一)考古題中,答案裡所出現的法條。
(二)老師所特別強調的法條。
(三)老師不斷強調的法條。
(四)突襲性法條:
              有些法條,傳統上並不甚重要,但是由於修法或者老師寫文章、評論的關係,於當年度或來年的考試重要性,   即明顯提升。如:公司法:172-1等新修法條.......。



五、萬丈高樓平地起:

剛開始,不要有「我似乎永遠也背不完」的負面想法。

這種負面想法,不要有。忘記他。

剛開始,由於不熟悉,多少會覺得不順。但常背,就順了。



六、要背的法條,其實沒有這麼多:

除了國際私法要全部背誦外,其實,法條並不用全部背誦。

即便你有過人腦力能全部背誦,但限於現行國家考試的型態(2小時內寫4個實例題),你所背誦的法條,亦無法全部表現出來。


七、答題時,點出關鍵字句即可:

如果您常考試的話,您會發覺,其實法條如果全部默寫出來,題目根本寫不完。而且會壓縮到寫其他爭點的時間。

所以,考試時,寫「關鍵字句」+「條號」即已足夠。

除非是要考你整個制度的描述,始有必要將整個法條寫出,否則,一般而言,寫關鍵字句就夠了。


八、背法條不是唯一:

這個很重要。

非常重要。

請特別注意。

為啥有時候我們法條明明背了,但是考試時卻無法正確適用或援引呢?



原因在於:我們不知如何正確是用法條。亦即,我們對於法條的理解不夠,不知道在何種情況下恰當地引用法條。



要避免這種情況,就要徹底理解法條的立法目的與體系位置。

既然如此,讀講義(或教科書)、聽老師講解以及看考古題很重要。

理解、背誦相互為用。



九、條號、條號是王道:

考試時,我們會發覺時間根本不夠用。

這時,條號就很管用。

正所謂「千言萬語,就在條號」。

當考試時間來不及時,正確引用條號,即可替代條文內容來不及寫出的缺憾,不無小補。



十、建議可以找朋友一起背法條:

這樣大家會因為怕丟臉,而卯起來背。

對了,建議上,可以每週規定進度,然後見面時馬上背誦,背完回家。不要浪費時間哈啦打屁,除非你當情緒很鬱卒,不然背完就回家,大家有默契,這樣可以節省時間。

還有也可以用電話或SKYPE背法條。

我之前是跟同學約見面背法條為主,因為當場見面背法條,你根本沒有偷翻書的餘地與機會,你會不得不一定要背熟。

當開始,大家都壓力很大,深怕每星期的見面。

因為見面就背法條,背法條背不出來,實在會感覺很糗。

但是當我們背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海商法、刑法後,就覺得:其實自己還不賴,法條也竟然可以背的這麼熟。

當我們背完商事法時,我就跟伙伴一起去餐廳慶祝一下。慶祝這個小小的自我勝利(因為克服自己的懶惰與恐懼)。


十一、靠自己:

講了這麼多,我的方法只是一個參考而已。您可以從中挑選自己認同方法試試看。

關鍵還是自己。自己。自己。自己!


十二、心存善念:

在情緒上,我是容易緊張與不安的人。或者說,我在情感上是脆弱與懦弱的。

但是,在我脆弱的時候,總是會有人會給我一些良善的建議或助我一臂之力,讓我有新思考與新視野。感謝這些人,特別是宇法老師。

我一直認為,不管是背法條或國家考試,競爭對手,其實是「自己」。自己的懶惰、不安、情緒.......等等才是自己最大的敵人。


不要將身旁的準備考試的朋友當成敵人,這樣對於自己是一種寬恕。

「鼓勵」同學,加油,這個討論區是溫暖而富有人性的,再加上宇法老師的加持、自己的努力,生命總會找到自己的出路!


祝福您。

大家一起互相勉勵吧。

如果還要給您建議的話,那就是:先做了再說!

「做了」,才會發覺您自己的問題所在。

說不定您會發覺,背法條對於您來說,根本不構成問題,而且還游刃有餘呢。不要一開始就將法條認定為是很痛苦的事。心情可以轉換的。

加油,不多說了,我要去唸書了。晚安。Gook   Luck!











































   














回覆 鼓勵 在10/18/2007 12:03:31 PM的回覆:
嗯嗯
我覺得國考路又遙遠了些...
我會儘力趕路

對於:
(一)考古題中,答案裡所出現的法條。
(二)老師所特別強調的法條。
(三)老師不斷強調的法條。
(四)突襲性法條。
這四項,必須先弄熟並整理好李老師的教材才行,
原來我才剛剛離岸而已。
回覆 給自己希望、給自己信 在10/18/2007 12:53:27 PM的回覆:
祝心想事成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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