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線 上 購 課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學 員 服 務

心 得 分 享

歷 屆 試 題

解答更新•試閱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司法官及律師考試改進方案應試科目(初稿)
發表人 鼓勵  

發表日期

10/23/2007 3:11:32 PM
發表內容 10月版
請隨意參閱不用客氣
但不包括認日本人做老爸那位

http://wwwc.moex.gov.tw/public/Attachment/7101816454571.doc
回覆 補註 在10/23/2007 3:13:55 PM的回覆:
含命題大綱喔
回覆 更正一下 在10/23/2007 3:16:59 PM的回覆:
上面進不去的請複製以下網址貼上
http://wwwc.moex.gov.tw/public/Attachment/7101816454571.doc
回覆 謝謝~~ 在10/23/2007 3:21:45 PM的回覆:
感謝喔
回覆
李俊德 在10/23/2007 3:31:40 PM的回覆:

這種命題大綱很幽默

有不等於沒有
回覆 老師謝謝您光臨 在10/23/2007 3:35:07 PM的回覆:
老師可以預先籌畫
證券交易法科目
以免確定要考後又被高X搶先喔
回覆 請問 在10/23/2007 4:36:07 PM的回覆:
這是說明年就真的要廢考強執國私,加考證交嗎??!!
回覆 學生 在10/23/2007 4:40:04 PM的回覆:
如果沒有意外   
應該是以這初稿去實施了
因為實施程序很快
回覆 請問 在10/23/2007 4:54:44 PM的回覆:
這裡真的是法制國家嗎?這種變革速度沒有違反信賴保護原則嗎?
回覆 管見 在10/23/2007 5:26:47 PM的回覆:
老師說的沒錯
這命題大綱也真是有趣
感覺只是增減考科跟配分
其他好像都沒有變動(國英變重要了.哈)
1."民法、憲法與行政法各占150分.7科考試時間均為2小時"這就有些詭異.....是用加權計分嗎?
2.至於我思考另一個問題是
那段時間是考試旺季
會計師.律師(也許會計師題目納入律師中)
司法官.檢事官(也許檢事官題目納入司法官中)
至少有2位證交法老師要出題
那檯面上的證交法巨擘就都要出題了
一時洛陽紙貴
回覆 不知道在講啥? 在10/23/2007 5:28:41 PM的回覆:
重點還是錄取率。

不論怎麼改,如果錄取率低,那還不是一樣嗎?
回覆 丁丁是個人才 在10/23/2007 5:29:36 PM的回覆:
這種命題大綱很幽默

有不等於沒有

---

所以他們能當上大官

官大學問大
回覆 為何不參酌會計師考試 在10/23/2007 5:29:49 PM的回覆:
為何不參酌會計師考試「及格科目保留」之制度?
回覆 為何不參酌會計師考試 在10/23/2007 5:29:49 PM的回覆:
為何不參酌會計師考試「及格科目保留」之制度?
回覆 我笑了 在10/23/2007 7:19:33 PM的回覆:
刑法大綱整個帥
回覆 錄取率開放吧 在10/23/2007 7:34:57 PM的回覆:
天靈靈地靈靈
回覆
李俊德 在10/23/2007 8:11:03 PM的回覆:

證券交易法應該會增加為考試科目

國私與強執倒不一定會廢考
---------------------------------------------------------------------------------
有人在奔走囉
回覆 有修科目增加,那有些 在10/23/2007 9:31:25 PM的回覆:
有修科目增加,那有些科目就要刪除

否則考生的負荷量會過重。

官員都把考生當超人

他們最好也要來考一下

還有一個方法,就凡是出國家考試的老師,均需具有律師或司法官考試及格始得出題。

不然,一個沒有通過考試的老師來出題,就好像今天蘇嘉全一樣說:「怎麼不會去買一把5元的青菜」,一樣不知民間疾苦、一樣昏庸(可比「何不食肉靡」般昏庸的晉惠帝)。這樣或許考題才會難易適中。


回覆
李俊德 在10/23/2007 9:37:33 PM的回覆:

甚有道理

但是等到你考上律師後,可能想法又會改變。

你是考生時:

一次錄取一千人,律師考試應該是資格考,讓市場來決定.....

你考上律師後:

一次錄取一千人!程度太低落了吧!阿狗阿貓都能當律師,律師還有尊嚴嗎?
回覆 考試範圍好多 在10/24/2007 4:33:51 AM的回覆:
前揭民法各編之施行法(即民法總則施行法、民法債編施行法、民法物權編施行法、民法物權編施行法、民法親屬編施行法、民法繼承編施行法),因涉及民法規定適用之原則、範圍、施行前新舊規定之比較適用、施行日期等規定,影響民法之解釋與適用,故列入考試範圍。
-----------------------------------------------------------

慘了這個都沒唸
回覆 總是令人意想不到 在10/24/2007 9:43:51 AM的回覆:
我們的立委諸公

行事詭譎多變

沒啥準則可言

如果有準則,那就是「亂搞一通」

先靜觀其變

----------------------------------------------------------------

對了,考試院那些考試規則(尤其是律師、司法官),是行政機關得以自行修改的行政規則呢?還是需要立法諸公表決通過始得修改的法律呢?

這個可能要先釐清一下

要先弄清楚   「重要關鍵」才行



回覆 怎一個亂字了得 在10/24/2007 7:26:29 PM的回覆:
感覺很混亂
可否請問知道的人
這版本會成為明年的考試科目嗎?
強執國私廢考的說法可信度高嗎?
回覆 廢考強制與國私 在10/24/2007 8:01:14 PM的回覆:
看來加考證交法是既定的事實
但是要廢考強執與國私,那些主修強制與國私的典試委員及學者會輕同意嗎
如果輕意同意的話
他們的書不就沒人買
還得另覓專長來茶害考生
回覆 嚷嚷 在10/24/2007 11:14:32 PM的回覆:
我大學有個同學

時常嚷嚷律師率取率太低

三不五時說要去考試院或考選部         自焚抗議

後來還是乖乖唸書

考上了司法官

真是奇妙的人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現場諮詢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