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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爭點整理
發表人 不懂  

發表日期

10/29/2007 3:09:59 PM
發表內容

老師你好
想請問爭點整理相關問題
爭點整理分事實上跟法律上爭點
那假設我為原告,應該只要整理自己的主張
不需要整理對方的主張吧
事不是雙方整理完   在準備庭上交換然後整理出最後的爭點
是這樣子嗎
回覆
李俊德 在10/29/2007 4:44:40 PM的回覆:

什麼叫爭點?

爭執之點

你認為何時何種狀況才會產生爭點?
回覆 *.* 在10/30/2007 10:36:34 AM的回覆:
爭點整理是原告意見整理嗎
回覆 大中 在10/30/2007 10:50:46 AM的回覆:
爭點整理就是法官要兩造提出兩造爭執或不爭執之事實的書狀摘要,內容大致如下,
1同意原告<或被告>提出的哪些主張<或答辯>,及不同意之理由。
2不同意原告<或被告>提出的哪些主張<或答辯>,及不同意的理由
3各項主張<或答辯>的事實有哪些證據可以證明。

不過,不寫不爭執事實也可以。反正法官自己會在判決書交代
回覆 不懂 在10/30/2007 10:53:01 AM的回覆:
你認為何時何種狀況才會產生爭點?
-------------------------------------------------


應該是雙方兩造對事實或法律關係有所爭執

若是不爭執事項   會先提出兩造不爭執事項於爭點整理書狀

是不是雙方都會幫對方整理爭點

例如甲為原告   a事實   甲提出主張和證據      也要在旁邊欄位

附上乙之主張      是這樣子嗎
回覆 大中 在10/30/2007 11:42:40 AM的回覆:
你要劃表格當然最好      
反正就是把你自己的主張      加上對造抗辯的主張列出      再提出證據支持說明自己的事實理由即可
其實不拘任何形式      不用太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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