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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描述南京大屠殺 法院判罰
發表人 沒有南京大屠殺  

發表日期

11/3/2007 1:11:39 PM
發表內容 日作者佯裝生還者描述南京大屠殺   法院判罰
   更新日期:2007/11/03   10:20   記者:張仲琬   
   
(法新社東京二日電)   日本法院官員表示,東京地方法院今天判決一名撰寫南京大屠殺暴行的作者,因在書中佯裝一名中國生還者婦女口吻描述大屠殺,而構成毀謗罪,必須賠償這名婦人。


  判決書指出,亞細亞大學教授東中野修道在「南京大屠殺的徹底檢証」一書中的描述,令人以為原告中國婦女夏淑琴,在書中作證描述南京大屠殺。該書由「展轉社」出版。


  法庭判決東中野必須支付夏淑琴合計四百萬日圓(約合新台幣一百一十三萬元)的賠償金。


  日本時事通信社報導,審判長三代川三千代在法庭上說:「本書所作的詮釋並不恰當,也不具有學術價值。」


  審判長在裁決書中表示「書中提到原告的部分並非事實,本庭判定構成毀謗。」


  日本共同社報導,東中野表示,將向高等法院提起上訴,「判決結果實在令人非常失望,我計畫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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