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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請問民法一問題~~夫婦離婚訴訟進行中,夫因病身亡~~請問
發表人 小學  

發表日期

11/7/2007 10:47:22 PM
發表內容 夫婦離婚訴訟進行中,夫因病身亡~~請問有何效力?
回覆
李俊德 在11/7/2007 11:14:15 PM的回覆:

訴訟終結
回覆 小學 在11/7/2007 11:22:55 PM的回覆:
我知道是民訴第580條的訴訟終結。訴訟終結是代表離婚有效還是無效呢??謝謝老師

回覆
李俊德 在11/7/2007 11:38:20 PM的回覆:

婚姻關係仍存在
回覆 高中 在11/7/2007 11:50:53 PM的回覆:
這應該可以這樣去理解
想想看,夫或妻一方死亡,即無當事人,而在婚姻事件中,不可能有繼承人繼受訴訟,那訴訟當然終結,
既已終結。法院當然無法以形成判決將婚姻關係消滅。\
所以婚姻關係繼續存在了。
回覆 VV 在11/8/2007 2:42:48 AM的回覆:
夫婦離婚訴訟進行中,夫因病身亡   ,   依民訴第580條擬制訴訟終結,婚姻關係視為存在。

那請問一下,依此原則觀之名間習俗有,因配偶之ㄧ方死亡再婚者,其婚姻效力會不會因婚姻關係存在而受影響?
回覆 小家 在11/8/2007 10:36:47 AM的回覆:
後學補充一下:
  後學認為夫妻一方死亡,其婚姻關係當然消滅,他方當然可再婚。婚姻關係消滅的原因有一、離婚
   二、婚姻撤銷
   三、死亡
  而民法第971條所規定者乃姻親關係會因離婚及撤銷而消滅,但死亡者,其姻親關係不消滅。
                     結論:淺見認為大妻一方死亡婚姻關係當然消滅,但姻親關係仍存在。   
回覆 小學 在11/8/2007 9:27:46 PM的回覆:
謝謝各位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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