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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民法繼承編修法立院逕付二讀
發表人 小P  

發表日期

11/23/2007 11:00:42 PM
發表內容 立院逕付二讀
   更新日期:2007/11/23   13:41   
(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二十三日電)日前引發外界質疑調查局擴權的法務部調查局組織條例修正草案,今天經立法院院會決議逕付二讀,由立法院長王金平召集黨團協商。另外,與「保人死、債務亡」相關的民法債編第七百五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順利付委審查。


朝野共同提案的法務部調查局組織條例修正草案,外界質疑修正草案通過後,調查局將增加三百餘人,且業務範圍擴及涉外國家安全調查事務,與國家安全局衝突;而新設立的廉政處,也將波及「廉政總局」的成立。不過,調查局表示,修法後僅讓法制化的單位有正式編制,實際預算員額並未增加。


法務部調查局組織條例修正草案提案後順利排入今天院會報告事項,經決議逕付二讀,並由王金平召集黨團協商。


有關最近民法繼承編修法獲朝野共識,未滿二十歲及受禁治產宣告人等弱勢繼承人,不再揹負繼承債務可全面回溯,連帶引發父母作保的保證債務,是否不限對象一律免除,即「保人死、債務亡」的討論。


與此相關的民法債編第七百五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院會決議交付司法委員會審查;而與弱勢繼承人全面回溯免除債務相關的民法繼承編施行法增訂第一條之一條文草案,也在國民黨團要求下逕付二讀,並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另外,國民黨籍立委李紀珠(不分區)期盼透過修法,讓中央銀行成為實質獨立機關的中央銀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在民進黨團再度提出異議下,七度遭退回程序委員會。961123




回覆 P 在11/23/2007 11:03:03 PM的回覆:
限定繼承   無限期回溯   
   
【聯合晚報╱記者高凌雲/台北報導】   2007.11.23   03:06   pm   
   
      
立法院院會上午無異議通過國民黨團提案民法繼承編施行法第1條之1修正草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這項條文與正在進行中的民法債務限定繼承修法有關,主要是規範條文回溯時限。朝野昨天取得共識,法律回溯期無限期,以解決許多年幼兒童債務纏身的社會問題。

院會也通過無盟立委顏清標所提民法債編751條條文修正草案,交付司法委員會審查。這項條文規定保證人死亡,其保證責任也隨之終止。其他相關的民法繼承編修正案,還有台聯黨立委賴幸媛、郭林勇提出的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民法繼承編施行法增訂第1條之1修正草案,都由院會交付司法委員會審查。

顏清標認為,許多民眾根本不知道父母為人作保,卻被銀行強迫繼承債務,被銀行查封財產,現行法律規定不完備,有必要修法。

顏清標所提修正草案,與保人債權在其死後是否由子女繼承的問題有關,朝野上周在台聯黨立委郭林勇提醒下,了解這個問題的重要性,朝野都有共識,保人債權在其死亡後,不應由子女繼承。

立法院下周一將對保人債權問題,對於保人債權限定繼承對象適用範圍,再次進行協商,由於銀行界反彈很大,朝野希望透過協商釐清保人債權繼承引發的爭議。   

【2007/11/23   聯合晚報】
   
回覆 奇怪的調查局 在11/27/2007 11:05:12 AM的回覆:
調查局是怎樣?連槍戰都不敢的單位,ㄧ天到晚自肥,考試科目又比律司少,程度差還要擴權,真希望看見國安局與警察局和調查局互幹,以免台灣成為警察帝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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