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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司法官律師考試相繼放榜仍以台大政大錄取人數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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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

11/29/2007 2:45:15 PM
發表內容 轉貼
【2007/11/27更新】
96年司法人員考試及律師會計師等考試在96年11月7日及6日相繼放榜,其中司法官類科及律師類科分別錄取141人及455人。

就錄取人員資料加以分析,司法官類科女性及男性所佔比例分別為54.61%、45.39%;平均年齡為26.13歲,以21歲至25歲、26歲至30歲為最多,逾40歲者則無人錄取。

錄取者中有20人具碩士學位,有121人具學士學位;學校分布方面,錄取人數最多之學校排名依序為台灣大學(56人)、政治大學(27人)、台北大學(18人)、東吳大學(14人)、中正大學(11人)等…。

至於律師類科,女性及男性所佔比例分別為42.2%、57.8%;年齡級距方面以26歲至30歲、25歲以下、31歲至35歲為最多;錄取者中博士1人、具碩士學位78人,具學士學位376人;學校分布方面,錄取人數最多之學校排名依序為台灣大學(112人)、政治大學(65人)、台北大學(63人)、東吳大學(59人)、輔仁大學(43人)、中正大學(26人)、東海大學(18人)等。

錄取者科系分析,法律系387人、法律研究所23人、司法學系16人、電機工程學系3人、經濟系2人、地政系2人、土木工程系2人、其他系所20人。另本年司法官、律師同時錄取者共有80人。
回覆 鼓勵 在11/29/2007 2:56:19 PM的回覆:
先前中央社報導
東吳大學法律系有21名學生及校友考取司法官,79名學生及校友通過律師高考
亦有網友提供台北大司法官25個、律師91個
現在看起來恐怕都有重複計算了
台大政大之地位並未動搖 
回覆 汪汪 在11/29/2007 2:59:08 PM的回覆:
不可能啦,台大一定占最多人啦。
可是努力考上的也很多阿,最重要的,非台大有很多人考上,台大也有(很多)人沒考上咧~~~
回覆 汪汪 在11/29/2007 3:07:55 PM的回覆:
像在德國杜賓根大學念博士的薛智仁,他是考上司法官,可是好像沒考上律師(不知是否是沒去考)
回覆 汪汪 在11/29/2007 3:10:22 PM的回覆:
還有在法蘭克福大學念博士,曾說過刑事訴訟是有罪推定的許恆達,好像也是考上律師,但沒(去)考(上)司法官。
回覆 汪汪 在11/29/2007 3:12:20 PM的回覆:
還有像王澤鑑,好像律師司法官都沒考上;黃茂榮有律師資格;李茂生沒有律師資格,還有阿,像許玉秀也沒考(上)律師,黃榮堅有律師資格..............
回覆 汪汪 在11/29/2007 3:14:00 PM的回覆:
還有人是甚麼也沒考(上),就跑去德國念博士了~~~~~
回覆 更遜 在11/29/2007 3:14:17 PM的回覆:
還有像王澤鑑,好像律師司法官都沒考上
===========================
真的喔
好遜
回覆 汪汪 在11/29/2007 3:18:30 PM的回覆:
你說王澤鑑很遜?你恐怕涉嫌公然侮辱。
回覆 更遜 在11/29/2007 3:29:06 PM的回覆:
喂喂
火氣不要那麼大
我是出於戲謔消遣
而指摘具體事實
另,具體事實還是您這個幫助犯所提供的耶

不然就請王澤鑑提告
我就出名了…
回覆 汪汪 在11/29/2007 3:31:16 PM的回覆:
我可沒有雙重幫助故意,哪來構成幫助犯?
回覆 更遜 在11/29/2007 3:32:38 PM的回覆:
那我又哪來的公然侮辱?
回覆 畢業生 在11/29/2007 4:01:02 PM的回覆:
重點是見賢思齊
回覆 南部的中正好強 在11/29/2007 4:32:55 PM的回覆:
電機工程學系3人、經濟系2人、地政系2人、土木工程系2人、其他系所20人

回覆 在11/29/2007 4:59:18 PM的回覆:
這才是最正確的數據。之前大學自己公布的都算是浮報。
回覆 拖拖 在11/29/2007 7:33:54 PM的回覆:
有沒有各校應屆考取的人數啊@@"
好想知道
回覆 3939889 在11/29/2007 8:44:24 PM的回覆:
剛去考選部看了一下

31~35歲,考上司法官的
男生女生各不到10人......

可見....過了30機會瞬間降低

21~25歲女生錄取爆多人...這年紀看的懂深奧的法律理論
真是天資聰穎

難怪我還在考
因為有些還是看不懂
馬上就要30歲了
回覆
李俊德 在11/29/2007 9:44:23 PM的回覆:

這叫少壯不努力,老大徒傷悲。

台大的學生,為什麼考的比較好?因為很多人在大學時代就很努力讀書,畢業當年或再努力一至二年就可以考上。

很多同學在校園時代,醉生夢死,以為畢業後靠補習班加持一年就考的上...........真是作白日夢。

如果你在學校不是用功一族,畢業後如果不腳踏實地,規劃二至三年的準備時間(心理挫折準備及金錢後備支援),我想國家考試大概與你無緣。
回覆 我看到的地檢署 在11/29/2007 10:05:00 PM的回覆:
本人之前在某地檢署擔任書記官
發現   很多年輕的女性當檢察官
我當然不能一竿子打翻一條船
可是   就我看到的
都是令人覺得要搖頭的檢察官   我只能說不幸
一.自以為是   在書記官面前說法官怎樣怎樣   說主任檢察官怎樣怎樣...
二.行政罰法通過3個多月了   有關酒後駕車跟監理站罰單的問題
當事人問檢察官   怎麼處理   檢察官竟然對當事人說   我只管刑法部分   
三.只會結酒駕、毒品、詐欺(賣人頭帳戶)、車禍傷害4種案子:
1.酒駕:緩起訴跟簡判   用剪貼的   我也會   還曾經發生緩起訴送職議被高檢署駁回
2.毒品案件:要書記官跟警察催尿液報告   陽性就聲請觀勒   觀勒完,有施用毒品傾向就送戒治   沒有的話就不起訴   一樣是把書類拿來換個名字   就可以了   基本上這種案子   一般法律係的學生   寫過2次就會了   所有的程序   都是交給書記官
3.人頭帳戶:一般的開庭就是先問被告承不承認販賣   被告不承認   檢察官就直接跟被告說   「我不相信」。人頭帳戶,被告的抗辯如下:A搬家丟掉了;B放在摩托車車廂不見了;C放在汽車裡面不見了。檢察官都會說:「   那為什麼不掛失」,   被告:「因為裡面沒有錢了」;檢察官:「這樣有違常理,正常人都知道要掛失」,是嗎?有一天在檢察官辦公室   檢察官問我,如果我帳戶丟掉會不會掛失,我直接跟他說:「不會,因為裡面沒有錢了。我在學校學刑法分則的時候,並沒有學到這樣就會構成幫助詐欺,檢察官,你刑分誰教的,這麼厲害,在學校就知道?我不去辦掛失,就有幫助的故意嗎?」檢察官:「...」
4.車禍案件傷害罪案:送調解!等原告被告撤回告訴,當事人不撤回,他就說:「好,我會再查」,然後再定庭期,下次庭期一樣問:「要不要和解?」...就這樣,不和解,就送簡判,和解,就不起訴。最經典的就是,常常會問被告:「你怎麼證明你無罪?如果你不能證明,抱歉,那就是你了!如果你直接承認,我可以跟法官說你犯後態度很好,請他給你輕判,如果你不承認,我就叫法官跟你判重一點」我想問,臺灣有多少人每天在為三餐奔波,他們會注意帳戶不見了嗎?我都不會注意!

各位一定很疑惑,那其他比較難案件怎麼辦?很簡單阿!交辦給檢察事務官!給他們查,擬書類。回來再改,然後一邊改一邊罵給書記官聽,「這麼簡單的案子都不會辦,是怎樣?」如果不交辦給事務官,又是以上4種案件以外,我跟你保證,一定都是逾期案件,一拖再拖(拖的過程,傳當事人來問幾句),拖到最後,當事人都累了...然後他就不起訴,當事人也不會再議,就結案了。拖很久∼不知道的人還以為檢察官花多大的心思在辦案,其實沒有,都放在櫃子上面...一堆灰塵...

唉!不知道什麼叫有碼片,還問當事人是不是有密碼的片子?出去外勤相驗   做筆錄   對傷心到恍神的家屬大聲小聲...
開庭的時候喜歡跟當事人說   :「我跟你講,不要以為我第一天當檢察官,隨便說就可以騙過我」;「我跟你講,我考試的時候,商法考很高啦,你這種票據行為,不會構成詐欺」「我只管刑法!」「我不是你的律師,有問題不要問我」不然就是自己雙手交叉抱胸,然後指責當事人雙手抱胸,喜歡當著當事人的面羞辱年輕的律師:「大律師,你今年剛考上嗎?」「現在律師這麼好考喔」「大律師,收那麼多錢,做一點事吧」


所以我立志要當法官,我會回到我當初服務的縣市,修理一下該院所屬的檢察署檢察官,以後聲押,通通駁回,理由:「檢察官字太醜,08看瞴」這樣好嗎,各位?
3.
回覆 我也看過的地檢署檢察 在11/29/2007 10:20:36 PM的回覆:
一樣是女性居多
言談之間
你會發現   在她的心中   就只有她檢察官個工作最重   錢最少
其她的工作都不用大腦   可以輕鬆領很多錢...
我看過的這種檢察官   結案方式跟上一篇的差不多
會在同一地檢署嗎?
沒有自理能力,喜歡頤指氣使,就差沒有叫書記官幫他買衛生棉而已
有關人頭帳戶案件,喜歡問當時人帳戶什麼時候不見?靠,我真想問檢察官,你上一次跟你老公做愛是什麼時候?什麼姿勢?時間多久?
各位不要覺得我低俗。事實上,在性侵害案件,檢察官就是被害人類似露骨的問題。那也沒關係,重點是當事人想不起來,檢察官都跟鬼上身一樣,鬼吼鬼叫。
回覆 flydragon 在11/29/2007 10:22:03 PM的回覆:
唉!不知道什麼叫有碼片,還問當事人是不是有密碼的片子?出去外勤相驗         做筆錄         對傷心到恍神的家屬大聲小聲...
開庭的時候喜歡跟當事人說         :「我跟你講,不要以為我第一天當檢察官,隨便說就可以騙過我」;「我跟你講,我考試的時候,商法考很高啦,你這種票據行為,不會構成詐欺」「我只管刑法!」「我不是你的律師,有問題不要問我」不然就是自己雙手交叉抱胸,然後指責當事人雙手抱胸,喜歡當著當事人的面羞辱年輕的律師:「大律師,你今年剛考上嗎?」「現在律師這麼好考喔」「大律師,收那麼多錢,做一點事吧」
........................................
會有這種現象不是三言兩語就能說清楚的,問題是整個制度就是那一小群人在玩,不再那小圈圈的人永遠是被統治的客體,不想被玩弄就少抱怨,撤徹底底把書念好念通
回覆 汪汪 在11/29/2007 10:51:28 PM的回覆:
講到法官檢察官,今天有一則新聞是:美國有一位法官在開庭時有手機響,問是誰的手機,沒人承認,結果把當庭的人全部抓去關,你說奇妙不其妙?
我個人以為,當司法官如果沒有愛心,其實很容易造孽。
------------------
手機響沒人承認   法官「都抓去關」
   更新日期:2007/11/29   07:30   編譯莊蕙嘉/報導   
美國尼加拉瀑布市一名法官,兩年前因開庭時民眾的手機響起,一怒之下將所有人統統關進牢裡。紐約州司法風紀委員會廿七日以該名法官行為失當及決定缺乏法律基礎為由,裁決將他免職。


2005年三月十一日,四十八歲的法官雷斯泰諾在尼加拉瀑布市開庭審理當地數起家暴案件時,突然手機鈴聲大作。雷斯泰諾要求手機擁有者馬上交出來,否則要把庭內所有人都關起來。


當時雷斯泰諾還強調:「我不是開玩笑,不相信的可以問問在這裡工作一陣子的人;你們全部都得去坐牢。」法警試圖找出闖禍的手機,但沒找到。


休庭一會兒後,不死心的雷斯泰諾再度要求沒關手機的人站出來,但是沒人承認。氣壞了的法官下令將法庭內共四十六名的民眾拘留,每人保釋金定為一千五百美元(約台幣四萬八千五百元)。不服氣的民眾對他說:「這樣對我們很不公平。」雷斯泰諾答稱:「我知道。」


被拘留的民眾中,有十四人因為付不出保釋金,上了手銬後被移送到其他監獄。當天下午新聞傳開後,雷斯泰諾在媒體追問下才決定釋放所有人。


司法風紀委員會主席稱雷斯泰諾當時的行為為「兩個小時無法解釋的憤怒」,還說他簡直像個「小家子氣的昏君」。


被停職的雷斯泰諾表示,兩年前那段時間他因個人生活出了問題而「處於極大壓力之下」。他知道自己的行為不適當且不可原諒。
回覆 汪汪 在11/29/2007 10:58:01 PM的回覆:
我覺得一些司法官的惡行,應該加以嚴懲(例如死刑)。
回覆 鼓勵 在11/29/2007 11:04:47 PM的回覆:
喜歡當著當事人的面羞辱年輕的律師:「大律師,你今年剛考上嗎?」「現在律師這麼好考喔」「大律師,收那麼多錢,做一點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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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次去地檢署看見一位年輕的女律師
然後法警一直叫她"大律師"
就我的感受
一個中年人法警畢恭畢敬喊一個小女孩大律師
反而使我覺得像是故意在挖苦,諷刺

可是那個律師毫不見怪的樣子
不曉得是不是所有的律師都叫"大律師"




回覆 汪汪 在11/29/2007 11:06:59 PM的回覆:
之前去旁聽國務機要費案,蔡守訓法官也稱呼我當兵同梯律師為大律師阿,還有做在被告後面(還是旁邊?)的一堆律師蔡守訓也叫他們大律師阿~~~~~~~~~~~~~~~~~
回覆 鼓勵 在11/29/2007 11:16:11 PM的回覆:
是這樣啊
原來所有的律師都叫"大律師"啊
那我覺得法律人的問題可能出在自尊心太重
書記就是書記,幹嘛加個官字
律師就是律師,幹嘛加個大字
回覆 小家 在11/30/2007 12:18:36 AM的回覆:
心有同感,司法工作實務裡,講難聽一點,就只有法官及檢察官是人,其他人在他們眼裡只是工具或奴才而已。所以他們會認為管我們年紀輕與否,只要能考上,我就是大爺,司法警察(官)或書記工們就算年紀可以當我爸媽,還不是要乖乖的聽我的話,否則本檢座不爽,你們就慘了。
至於上開各位大大所說的辦案流程及不體恤人民的心,說難聽一點,你們又奈我何,我司法官是司法獨立喔,不要干涉我辦案喔,我要聲押就聲押,我要羈押就羈押,只要隨便找個刑訴法第101條或101條之1之理由即可。我想起訴的話,你不服的話就跟法官講吧,我不起訴話話,你不爽的話,就再議吧,反正現在已不是什麼三權分立、彼此制衡了,而已經是司法獨大了。因為又是那句話,司法獨立喔!不要干預喔!
唉!難怪人民會對司法失去信心。個人總覺得是否應有法官法等的法律可以制衝或監督一些不勝任的司法官呢。
總言一句話,只要能考上司法官就好,就算沒經驗或年紀輕又如何,反正我就是考上了,不然你要怎樣呢。
好了,小弟要下線讀書了,看能不能早日脫離這種環境,不用再看這種大大司法官的臉色了。
回覆 小考生 在11/30/2007 1:03:36 AM的回覆:
其實我蠻贊同李老師的話。
這個現實存在幾十年了,既然是宿命,
那就努力往上考吧。
當台大政大學生在學時每天四五六點起床唸書時,
反省一下我們在做些什麼呢?
回覆 一針見血 在11/30/2007 8:58:06 AM的回覆:
李俊德   在2007/11/29   下午   09:44:23的回覆:

這叫少壯不努力,老大徒傷悲。

台大的學生,為什麼考的比較好?因為很多人在大學時代就很努力讀書,畢業當年或再努力一至二年就可以考上。

很多同學在校園時代,醉生夢死,以為畢業後靠補習班加持一年就考的上...........真是作白日夢。

如果你在學校不是用功一族,畢業後如果不腳踏實地,規劃二至三年的準備時間(心理挫折準備及金錢後備支援),我想國家考試大概與你無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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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殘酷,但很有道理。

這是大家都不願意面對的真相。
回覆 汪汪 在11/30/2007 11:15:20 AM的回覆:
沒錯。還是努力考上,不然一定有人會出來說:酸葡萄!
把司法官的惡行惡狀用這三個字就抹滅了~~~~~~~~~~~
(司法官的惡行惡狀跟努力考上司法官應該分開談)
最後,引述黃榮堅教授的話:人類的愛心到哪,刑罰(的極限)就到哪,不要讓司法官成為自己造孽的身分工具。
回覆 有感而發 在12/2/2007 2:43:13 AM的回覆:
看了之前在地檢署服務的前輩的心聲
我也有一些心得
我也是在地檢署服務的書記官
感覺...
好像沒有所謂的[無罪推定]   
我的檢察官也會跟被告說
[如果你沒辦法證明自己無罪   那你就不要怪我   因為法官也不會相信你]
奇怪到極點的邏輯........
可能當上檢察官之後
入人於罪   是一種成就感吧
回覆 新夜郎自大~政大司法 在12/2/2007 2:50:50 AM的回覆:
有機會到司法圈的話
請各位留意一個奇怪的現象
那種被人家在後面罵的   自大狂的   混的   沒程度的   抓不到重點   情緒容易失控的司法官...
10個有9個是政大的
大家參考~


回覆 好像是真的 在12/2/2007 10:23:32 AM的回覆:
我待過幾個法院
上面的大大說得好像是真的
政大的法官好像比較難侍候耶!
回覆 呼嚕 在12/2/2007 8:56:10 PM的回覆:
沒有別的意思,只是有點好奇樓上的大大,以何標準或經驗認為政大出身的司法官特別...??
回覆 管他甚麼大 在12/2/2007 9:35:42 PM的回覆:
管他甚麼大,   考上司法官就是我最大。
回覆 奇怪的 在12/2/2007 10:20:35 PM的回覆:
種被人家在後面罵的         自大狂的         混的         沒程度的         抓不到重點         情緒容易失控的司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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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應該是在形容陳水扃吧....
回覆 風天 在12/5/2007 9:57:56 PM的回覆:
所以我覺得要協商的「高等考試法官檢察官律師考試條例草案」,不如規定要應考人應工作滿五年,年滿三十歲才能考來的好,比什麼碩士才能考
,對司法體制有用多了。
畢竟司法官、律師等,應該是社會經歷愈豐富,愈能體認當事人的心情、處境呀!且對人性更有認識呀!不然自己都不成熟了,怎麼去論斷其他人的對錯呢?
而不適任司法官的退場機制,也應該建立才對,而不是只有少數貪瀆的司法官被法辦而已…
回覆 後學 在12/5/2007 10:50:36 PM的回覆:
個人還滿讚成風天前輩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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