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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楊芳婉等指會計師代理訴訟擴權 建議修法
發表人 p  

發表日期

11/29/2007 5:46:02 PM
發表內容 中國時報   2007.11.29    
楊芳婉等指會計師代理訴訟擴權   建議修法
中央社

             民主進步黨籍立委楊芳婉及親民黨籍立委李復甸今天表示,立法院修正會計師法第三十九條條文,規定會計師可充任專利代理人及清算等案件的訴願或訴訟代理人,為擴權條款,侵害律師訴訟專業,建議朝野協商修法,也不排除提出復議。   

             立法院日前三讀修正通過會計師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會計師可執行業務包括:財務報告與財產信託;充任清算人、仲裁人、重整人等或其他受託人;稅務案件代理人與工商登記、商標註冊、專利代理及其有關事件代理人等,也可為相關業務的訴願或行政訴訟代理人。   

             楊芳婉(不分區)、李復甸(不分區)、台聯籍立委郭林勇(不分區)及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林永發等,下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表示,會計師法在程序上偷渡擴權條款,讓會計師也能擔任訴訟代理人,違背教育考試制度,以及會計師與律師兩專業的分野。   

             李復甸表示,律師在法庭訴訟是一種專業,也有倫理規範,出庭還要穿法袍,若會計師也能充任訴訟代理人,﹁出庭時要如何穿上法袍?﹂   

             他說,此項修法沒有經過完善考慮,就像是讓藥師處理內科醫師的業務一樣,盼能補救,有可能提出復議案,也可能朝修法方向,盼各政黨、律師及會計師公會一起作出完善規劃。   

             林永發表示,此項修法侵害律師訴訟專業,讓非專業人士擔任訴訟代理人,將破壞國家考試制度,影響委託人權益,司法改革等於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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