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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律師質疑會計師搶飯碗 會計師法今復議修正
發表人 p  

發表日期

12/7/2007 3:48:19 PM
發表內容 中國時報   2007.12.07    
律師質疑會計師搶飯碗 會計師法今復議修正
【中時電子報蘇龍麒/台北報導】

            會計師法修正案在上週二(十一月二十七日)三讀通過後,律師界對於會計師可代理訴訟,認為有擴權之嫌,因此由親民黨立委李復甸提出復議,經過朝野迅速協商,最後修正第會計師法第三十九條條文後,今(七)日在立法院變更議程並獲得通過。   

             據了解,李復甸之所以會提出復議,最主要是來自於律師界對於會計師法第三十九條的不滿。會計師法第三十九條當中,規定了會計師可以從事的業務,其中第一項第六款「前五項業務之訴願或行政訴訟代理人」,被認為侵犯了律師的權利,有擴權、「搶飯碗之嫌」。而第一項第五款規定會計師可擔任「專利代理人」的部份,也被認為應該回歸專利師法的規定。   

             在復議案提出之前,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即積極介入。柯建銘希望不要復議,以避免會計師法修正案胎死腹中,他日前分別邀集了律師公會、律師派民進黨立委楊芳婉、會計師公會、會計師派親民黨立委羅淑蕾,以及行政院副秘書長陳美伶進行私下的密集協商。   

             不過,最終李復甸仍然提出復議案。因此,在柯建銘的斡旋下,將復議案與協商結論一併處理,把會計師的「專利代理人」業務回歸專利師法規定,並限定會計師僅能從事「訴願或依行政訴訟法規定擔任『稅務行政訴訟之代理人』」,最後在律師與會計師都同意的狀況下,今天順利在立法院變更議程並三讀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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