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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法官的腦袋
發表人  

發表日期

1/5/2008 9:05:10 PM
發表內容 夫服役未申請 40年婚姻判無效 妻:嚥不下這口氣
   更新日期:2008/01/05   16:34   記者吳瑞興/嘉義報導   
   
嘉義市一名退休老師,為了和結婚40年的妻子離婚,搬出結婚時是軍人預官身份,沒有向國防部登記的理由,向法院訴請婚姻無效勝訴,法院還判決老師的太太必須分給這名老師100萬元財產,這讓吃苦40年的老師太太,完全不能接受。


鄭太太說:「我根本不知道婚姻要這樣子才有效,我如果知道他沒申請,我絕對不會跟他結婚,這等於是騙婚一樣。」


拿出戶口名簿,上面登記兩個人就是夫妻,40年的婚姻卻被判婚姻無效,鄭太太哪能接受?原來鄭先生以40年前結婚時自己是預官身份,卻沒有向國防部登記,依戡亂時期軍人婚姻條例,向法院訴請婚姻無效。


鄭太太不平,她說先生心早已不在她身上,她不在乎這段婚姻,但真的嚥不下這口氣。鄭太太說:「我不想去爭取(婚姻),但是這40年的婚姻,斷送我一生的青春和身體,這口氣我嚥不下。」


鄭太太說,法律是死的,應該顧到情理,她為這個家奉獻了40年,一夕之間化為烏有,因為自己名下有這棟房子,法官還判決要給先生100萬,真的是無奈。鄭太太說:「你退休有月退俸可以領,我給你做了40年,你現在不要我,我領到什麼?我沒領半毛錢啊!」


時空背景下誕生的法令,40年後卻成為婚姻官司判決的依據,法官依法判決沒錯,但情理上鄭太太真的讓人同情。

回覆 不懂身分法 在1/6/2008 11:23:37 PM的回覆:
身分法應不應該增訂時效制度?

馬英九你要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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