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線 上 購 課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學 員 服 務

心 得 分 享

歷 屆 試 題

解答更新•試閱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清算程序中是否不能繼續或開始訴訟一問
發表人 babythinke  

發表日期

2/13/2008 12:18:58 AM
發表內容 在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48條第2項明定:「法院裁定開始更生程序後,對於債務人不得開始或繼續訴訟及強制執行程序。但有擔保或有優先權之債權,不在此限。」

但是關於清算程序,遍查同法所有條文,均無如更生第48條第2項之明確規定,所以說如果法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後,債權人是否可以繼續或開始民事訴訟的問題,就必須回歸到第28條第2項:   「前項債權,除本條例別有規定外,不論有無執行名義,非依更生或清算程序,不得行使其權利」。

如果清算程序中是否停止訴訟的依據是第28條第2項的話,那麼就與破產法第99條:「破產債權,非依破產程序,不得行使」會有相同的問題,因為老師在破產法講義中提到第99條有2說,一是認為只能提確認之訴(陳計男);一是認為可以提給付之訴(陳榮宗)。

所以說,由於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有關清算程序並沒有如更生的第48條規定,而依第28條的解釋,亦會產生如同破產法第99條的學說爭議(即對於第28條的「不得行使其權利」如何解釋產生疑義)。

這樣的理解是否正確呢?

謝謝老師(不好意思,寫的落落長……)!
回覆
李俊德 在2/13/2008 12:28:57 AM的回覆:
但是關於清算程序,遍查同法所有條文,均無如更生第48條第2項之明確規定,所以說如果法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後,債權人是否可以繼續或開始民事訴訟的問題,就必須回歸到第28條第2項:         「前項債權,除本條例別有規定外,不論有無執行名義,非依更生或清算程序,不得行使其權利」。
--------------------------------------------------------------------------------
是的

如果清算程序中是否停止訴訟的依據是第28條第2項的話,那麼就與破產法第99條:「破產債權,非依破產程序,不得行使」會有相同的問題,因為老師在破產法講義中提到第99條有2說,一是認為只能提確認之訴(陳計男);一是認為可以提給付之訴(陳榮宗)。

所以說,由於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有關清算程序並沒有如更生的第48條規定,而依第28條的解釋,亦會產生如同破產法第99條的學說爭議(即對於第28條的「不得行使其權利」如何解釋產生疑義)。
----------------------------------------------------------------------------------
不會有如此爭議

因為破產法沒有如同消費者債清條例第36條第五項之規範。

回覆 babythinke 在2/13/2008 12:53:19 AM的回覆:
老師你說:「不會有如此爭議。因為破產法沒有如同消費者債清條例第36條第五項之規範。」

----------------------------------------------------------------------------------

第36條第5項規定:「債權人所申報之債權,未經依第1項規定異議或異議經裁定確定者,視為確定,對債務人及全體債權人有確定判決同一之效力。」

學生想要確定是否對老師的說明理解正確,在法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後:

1.債權人已申報債權,並繼續或開始提起民事訴訟,因為該條第5項規定「未經依第一項規定異議……有確定判決同一之效力」,所以該訴訟會被法院依民訴第249第1項第7款裁定駁回。

2.債權人未申報債權,卻繼續或開始提起民事訴訟,雖然無第36條第5項之適用而得繼續或開始民事訴訟,因為法條規定「債權人所申報之債權……」,但依第138條規定,縱使該民事訴訟勝訴,但也因清算程序終結後,法院下的免責裁定而使該債權消滅(該民事訴訟雖能繼續或開始但其實毫無意義)。

是否如此呢?

謝謝老師!
回覆
李俊德 在2/14/2008 10:07:46 PM的回覆:

看一下84頁
回覆 babythinke 在2/15/2008 1:09:58 PM的回覆:
謝謝老師指點,我會再看一下,好好思考的。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現場諮詢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