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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錯誤問題
發表人 stup  

發表日期

2/20/2008 9:08:29 AM
發表內容 請教大家刑法地306條無故錯誤是禁止or容許構成要件錯誤謝謝
回覆 畢業生 在2/20/2008 10:37:55 AM的回覆:
為什麼無故是一種錯誤?
或是說它是一個構成要件為是

回覆 畢業生 在2/20/2008 10:43:33 AM的回覆:
參考資料
http://www.license.com.tw/lawyer/learning/thesis/thcm019.pdf
回覆 管窺之見 在2/20/2008 11:52:38 AM的回覆:
無故   不是違法性要件嗎?
就是無正當理由呀
所以以為有正當理由   其實為無故
就是一種違法性的錯誤!!
回覆 畢業生 在2/20/2008 1:37:03 PM的回覆:
在刑法第三百零六條的條文設計上是構成要件

換言之,
有正當的理由進入他人住居是構成要件不該當
行為並非刑法所禁止的行為

而非
構成要件該當,阻卻違法
回覆 畢業生 在2/20/2008 1:45:04 PM的回覆:
你說的情況,

可能是指誤以為自己有正當理由
事實上無正當理由
如果知道自己無正理由
便不會侵入他人住居

原則上以過失論
但刑法第三百零六條不罰過失
回覆 畢業生 在2/20/2008 1:59:42 PM的回覆:
淺見
"無故"和錯誤理論是兩個不同問題


回覆 畢業生 在2/20/2008 2:00:33 PM的回覆:
淺見以為
無故和錯誤理論是兩個不同的問題


回覆 pig 在2/20/2008 4:22:06 PM的回覆:
無阻怯違法事由誤認有阻怯違事由而事實未生錯誤應是禁止錯誤
回覆 管窺之見 在2/20/2008 4:26:34 PM的回覆:
竊以為
贊同pig的說法
請老師示下!
回覆 畢業生 在2/20/2008 5:42:56 PM的回覆:
對不起

剛剛找人問了一下
無故--)沒有正當理由

應該是在違法性討論
且其錯誤應屬禁止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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