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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吳淑珍盼解除境管 檢方:沒有意義
發表人 好玩的新聞  

發表日期

7/23/2008 10:34:03 PM
發表內容 國務費案/吳淑珍盼解除境管 檢方:沒有意義
(2008/07/23   12:31)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前第一夫人吳淑珍,因為國務機要費案被起訴遭到限制出境,日前吳淑珍以馬英九也是貪污罪起訴,卻沒被境管,要求比照辦理,檢察官認為,吳淑珍連坐輪椅都會昏倒,解除境管沒有意義。   


前總統陳水扁遭到踹傷的第三天,依然維持正常上班,也沒有準備再到台大複診,看來傷勢沒有大礙,但現在陳水扁恐怕還得擔心夫人吳淑珍的司法問題。   


吳淑珍因為國務機要費涉及貪污遭到法院限制出境,吳淑珍以馬英九同樣是貪污罪遭起訴卻沒被境管為由,要求比照辦理,卻被檢方反駁,認為吳淑珍連坐輪椅出庭都會昏倒,解除境管沒有意義,這番言論讓民進黨立委相當不滿。   


立委高志鵬說,「那既然已經坐輪椅了,你根本不應該給她做境管,你境管是要給她做羞辱嗎?我不曉得檢察官的邏輯何在?吳淑珍夫人申請解除境管,沒有說是一定要出國,是要爭一個尊嚴,如果你的理由說,妳坐輪椅就不用解除境管,那麼我們也可以同樣邏輯說,既然已經坐輪椅了,你給她做境管幹什麼?」   


吳淑珍強調,自己爭的是尊嚴,她應該得到跟馬英九同等待遇,但檢察官可不這樣想。檢方認為,吳淑珍涉及貪污重罪,卻17次請假不出庭,馬英九則是每次都親自到庭,吳淑珍甚至還能在總統大選投票或者和家人到飯店用餐,證明有出境出海可能,要求裁定限制出境。   


為吳淑珍辯護的律師顧立雄不能接受檢察官說法,他強調,若是法官這樣判決,他一定抗告到底。   
回覆 馬英九下台 在7/24/2008 9:28:27 AM的回覆:
吳淑珍開始每次出庭就該解決境管 
回覆 柯建銘 涉A千萬被 在7/24/2008 10:54:55 AM的回覆:
柯建銘   涉A千萬被起訴   
   
【聯合報╱記者黃瑞典/新竹市報導】   2008.07.24   03:51   am   
      
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被控擔任全民電通總經理期間,為解決個人債務,涉嫌假藉投資隆元國際公司,浮報交易金額一千兩百萬,沖銷私人債務,昨天被新竹地檢署依背信、違反商業會計法起訴。

檢方起訴指出,柯建銘八十六年擔任全民電通總經理時,向林姓友人借票,由柯填寫金額後,交給全民電通轉投資的全民開發籌備處負責人張郁仁調現一千兩百萬元。

次年一月,張郁仁因全民開發未成立,將支票與剩餘款交回全民電通,但柯並未如期清償一千二百萬元的借款。

柯建銘為解決債務,遂在八十七年八月三日,由他與副董事長張俊宏(已獲不起訴)、兩名副總吳子嘉、陳昇宏召開工作會議,決議購買隆元國際股票,隔天由陳昇宏核示通過此案。

柯建銘於八月五日私下與隆元負責人王俊文約定,以兩千萬元為股票實際成交價,但要求王找人頭股東,協助將成交價以三千兩百萬元向公司申報。

【記者林河名/台北報導】柯建銘昨天表示,這是十多年前一件失敗的投資案,他已經賠錢並達成和解,檢察官不該介入政治,「為起訴而起訴」。

柯建銘表示,當時是公司董監事同意他投資,非他一人可以主導。他既賠了錢,也與全民電通達成和解,拿等值的股票抵押,此案根本不符起訴的要件。
   
回覆 ...... 在7/24/2008 11:12:20 AM的回覆:
請假17次不出庭
根本就是藐視台灣的司法
看不起台灣人民的智商
這種人竟然還需要別人給他尊嚴?
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
被羞辱是自找的
回覆 非關政治立場 在7/24/2008 3:22:42 PM的回覆:
上班時看下,實在太好笑了。
吳淑珍申請理由
1、如果是實質面(意指日後確有出國的必要),那麼連出個庭都會暈倒,怎麼不怕作飛機、搭船等舟車勞頓而不會暈倒?吳女士如何自圓其說?
2、如果是形式面(意指個人尊嚴),全國幾萬個刑事被告或欠稅負責人被限制出境,也沒立委出來喊過冤,這些人都沒尊嚴阿?
3、再說,刑事被告得限制住居,這是立法院三讀通過刑事訴訟法所明定,符合一定程序即可為之,院、檢縱使發動也是在執行法律,立委不爽可以修法阿,堂堂中央國會議員為護航特定人士而對此大加撻伐,浪費力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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