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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做書記官好,還是法助好呢
發表人 Asa  

發表日期

9/18/2008 9:58:11 AM
發表內容 如果同時考上書記官,法官助理備取也輪到我了

要選擇哪一個比較好呢

各位前輩可以給我一點意見嗎

回覆 ooo 在9/18/2008 10:25:36 AM的回覆:
正式的好,還是約僱的好?
法院內學東西不是看位置是看自己。
回覆 Wop 在9/18/2008 12:33:10 PM的回覆:
現在法助不是沒有像以前8年的限制了



回覆 ...... 在9/18/2008 12:48:41 PM的回覆:
以現在的大環境來說
正職是比較好的

既然會問這個問題
您應該還有想要繼續往上考的打算
先做書記官穩住陣腳
再說學東西書記官應該會比法助多
回覆 很簡單的選擇 在9/18/2008 5:54:53 PM的回覆:
建議您去當法助,
因為這樣您就會常常被笑,
噵致您發放圖強而考上法官了。
回覆 覺得 在9/18/2008 6:56:10 PM的回覆:
我覺得法助比較好
當書記官學的東西
除非你想作一輩子
不然學的東西
在其他的職業,根本沒有什麼用處...

而法助比較有機會接觸到案子的本身,此我稱為「實質上的東西」
而非僅僅是
案子的
關係人、聯絡方式、編頁碼、是否合法送達等等「形式上的東西」

一樣都是法官的助手,工作性質不一樣,學的東西不一樣。

書記官的經歷,我真的會覺得對還想要追尋自己理想的法律人來講,沒什麼用處。
回覆 疑問 在9/18/2008 7:18:47 PM的回覆:
書記官不是也要參與開庭,因為他要當庭作記錄,而且也看得到卷宗,那樣不是也可以學得到東西嗎?

還是忙到根本沒有時間看這些書狀,以致學不到東西?
回覆 可是 在9/18/2008 10:57:15 PM的回覆:
看人吧。沒有一定怎樣的。
這種景氣,正式的才是王道。

法助學的東西?不是我看不起法助,真的是正式的才有保障。趁考上書記官以後,搞一本法助手冊就能夠打通實務法學的任督二脈了。真的。
回覆 曾是法助 在9/19/2008 12:09:48 AM的回覆:
我覺得當書記官好   當法助超沒尊嚴的      常常成為被攻擊的對象      三不五時   就會出現"法助的便當比較好吃"之類的文章   不過若覺得這沒差      還是要看你跟的法官   因為有些法官也會叫法助做書記官的工作   所以工作性質我覺得差不多   不過正式的還是有保障   法助是約聘的   隨時可以請你走人      
回覆 星期五 在9/19/2008 3:18:55 AM的回覆:
沒錯。約僱的還看正式的臉色是重點...。
書記官常常會靠勢自己是正式的而凹約僱的法助。
法助還要陪笑臉...如果法助不鳥正式的,正式的還可能找你麻煩,真的很...。
回覆 三等政風 在9/19/2008 3:52:35 PM的回覆:
法警最好
回覆 真的法警最好。 在9/19/2008 9:54:28 PM的回覆:
樓上說到我的心底話了!
回覆 價值觀不同吧 在9/19/2008 11:53:03 PM的回覆:
我有個大學同學考上律師沒急著找實習,卻選擇當柚木地板工人,怎麼比較ㄚ?粉顯然他目標應該是司法官;我在地檢署聽一位   檢座退下來的律師,他說第一次考司法官上了但沒前十名他不甘心所以又再考;如果是我會寧願當律師不當工人,司法官考上就好了ㄚ!為了前10名...,太浪費了!曖!我只好想說是價值觀不同吧,我勸開版先佔公務員缺吧,法助在考就有了...
回覆 在9/20/2008 1:56:23 AM的回覆:
樓上的結論真是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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