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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停止「久利生公平」及「危險情人」之發言
發表人 李俊德  

發表日期

12/4/2008 3:07:23 AM
發表內容

發表人:「久利生公平」及「危險情人」

1.此二人同屬一人

危險情人[210.69.149.160]   在2008/11/28   上午   08:57:36的回覆:
所以久利生公平緊接李老師後面那段,
說得才是最正確的。

久利生公平[210.69.149.160]   在2008/11/26   下午   05:46:55的回覆:



2.屢屢參與法律討論,但是所發表之法律見解常有問題,將造成許多人學習上困擾。


3.所以希望你不要在此討論區,發表你的「法律見解」。


回覆 初學者 在12/4/2008 10:11:13 AM的回覆:
請問   老師
3M跟他是不是同一人
回覆 不同意見 在12/4/2008 3:45:43 PM的回覆:
將造成許多人學習上困擾

---

這點理由,管見認為不妥!

如果說會造成學習上的困擾,
有些學者也常幹這種事,
難道我們能期許他不要出書寫論文嗎?

(頂多就是不買他的書,不看他的論文囉!)
回覆 我覺得... 在12/4/2008 4:37:50 PM的回覆:
給不同意見:

我覺得,我們確實是不能去期許某個「學者」不要出書寫論文...
畢竟要不要出書寫論文,這是人家的自由,無法去干涉。

但,我覺得,這裡也並沒有干涉這位「學者」是不是要出書寫論文吧。

只不過...
如果是自己開書店、自己當書商、自己在經營文化事業、自己開補習班、自己開法律論壇...
開店的人,當然可以自由選擇要不要陳列某位學者的書、要不要賣某位學者的書、要不要採信某位學者的學說...

那...這裡是誰的店呢?   那我想,那個『誰』,本來就有資格決定要不要讓某本「書」繼續陳列在架上....


我想這裡並沒有去「期許『該學者』不要出書寫論文」喔......




雖然,這次這樣的停止發言措施,也是讓我有些驚訝的...妥當性也許可以討論啦,只是我覺得,這本來就還算是宇法知識工程網本來就有的權限。




但說實在的
我最近真的覺得...

這裡似乎突然出現了許多新人,而其中有些人的發言總是非常欠缺基本的禮貌與尊重...

另外,有些人,則似乎常常會發問一些特殊又誇張的問題,感覺起來其重點,似乎並不像真的是在討論法律問題的本身,而是別有目的...

不知道是不是同一個人,或同一批人....


當然,這都無所謂啦,我又看不到ip,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同一批人或同一個人...

只是我倒是真的看太不懂那位被停止發言之人的所謂「討論法律」之發言...

看了半天,頭昏腦脹,最後就放棄看那一整篇了.......=   =
回覆 初學者 在12/4/2008 4:59:59 PM的回覆:
這點理由,管見認為不妥!

如果說會造成學習上的困擾,
有些學者也常幹這種事,
難道我們能期許他不要出書寫論文嗎?

(頂多就是不買他的書,不看他的論文囉!)
-----------------------------------------------------------
請你搞清楚
學者充其量只是獨門見解
不會亂講
也不會改名
回覆 不同意見 在12/4/2008 6:10:00 PM的回覆:
學者充其量只是獨門見解
不會亂講
也不會改名

---

但只要他有可能會出題,
就算是會造成學習上的困擾,
一大堆考生還是要去唸。

回覆 初學者 在12/4/2008 6:35:58 PM的回覆:
他能出題代表他有一定的水準
不會亂改名在搗亂
你也可以爭取去出題來促進法學的脈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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