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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有同學努力實踐自己的夢想,很感動,所以想見賢思齊,也開個版,寫下每天進度,希望李老師不介意,若有問題,同學也可以一起討論 ^^
2009/3/26
刑法:
271~315 殺人,過失致死,遺棄,自由,名譽,秘密
民訴:
一,舉證責任分配,舉證責任必要之轉移的概念異同
二,違反真實義務的法效果(當作未主張):
(1)主張者未盡真實義務,對造無庸具體爭執(不會被論以擬制自認)
(2)對造已盡真實義務,若未具體化爭執,將被認為擬制自認
真實義務的界限:原告的證明權大於被告的刑事輕罪(利益衡量後,仍應盡真實義務)
三,擬制自認與具體化義務
公司法:
公司股份股份轉讓的方法,特別股的收回,股份自由轉讓原則及其例外(),發行股票之義務及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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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法
在3/27/2009 8:58:53 PM的回覆:
2009/03/27
刑法:竊盜罪章
(1)保護法益
(2)既未遂標準
(3)持有強弱,共同持有
(4)竊盜與侵占
(5)竊盜與搶奪
(6)不法意圖,所有意圖-法秩序一體性及繼續以所有人自居香ˇ受該利益
(7)加重竊盜-由其是結夥三人
而各款式由緊油加重條件,跟既未遂的判斷無關
同時該當數款事由仍需為各款諭知,但僅成立一罪(想像競合或吸收)
民訴:
闡明-不明瞭不完足及訴訟資料之補充之闡明較無疑義
但除去不當及新訴訟資料的提出人有爭議
多數學說認為:需有闡明的端緒
邱派:199 199-1
訴之變更追加-姜:限縮
當事人變更:G1-原告:涉處分權舊原告+新原告
不以D同意為ONLY要件(可適用其他款但以為言辯後262但)
被告:OLD-不同意 可用別款
NEW-要告誰是原告的處分權
G2-原告:可變但要考量失權效
被告:審級利益
公司法:股東會之程序及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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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法
在3/28/2009 6:22:37 PM的回覆:
無進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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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在3/29/2009 7:56:36 AM的回覆:
加油喔~
我也是考了好幾百次沒上的考生...,現在都覺得愧對家人、愧對老師、愧對宇法...而事實上老師的教材確實都給了我很大的幫助,現在反而是不曾使用過老師教材的商科,特別的低分...(去年商法三十 ...)
不久以後要工作了,將只能邊工作邊念,看著你這新起的紀錄,我也能督促自己多加點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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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法
在3/29/2009 9:25:14 PM的回覆:
你也加油....要記住 不論如何 都不能放棄夢想
我也是一直考這樣的信念撐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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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法
在3/29/2009 9:33:54 PM的回覆:
2009/3/29
刑法:
竊盜,搶奪與強盜的區別
強盜罪的保護法益是否急於自由
強盜罪與恐嚇取財的區別(實務見解漸不採現在惡害通知或將來害告之,以是否達於致使不能抗拒為斷,然學說批評此說法將無法區別強盜未遂與恐嚇取財之區別)
準強盜罪
犯意變更(33上字第1369號判例)
侵占與業務侵占
詐欺
背信
實務見解:
2009年三月份(本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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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法
在3/31/2009 11:34:59 PM的回覆:
2009/03/30~31
報告堆積如山
國考進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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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法
在4/1/2009 9:51:40 PM的回覆:
2009/4/1 不是騙人的
刑法進度:
財產法意考古題完
主要(1)恐嚇取財跟強盜的區別
(2)相續共同正犯
(3)共犯踰越與過剩
(4)雙重身分犯
(5)竊盜與侵占遺失物罪
(6)贓物罪的處罰主體不包括財產法意的正犯與共犯
(7)侵占 詐欺 與背信的競合
(8)詐欺
民訴:
失權與闡明及責問全喪失之問題
1.時效抗辯法院得否闡明
2.第二審才抗辯(要符合270準備程序之失權效及二審的失權效)
3.準備程序的失權效與訴之變更追加體系之衝突
4失權效會否因為未責問而瑕疵治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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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法
在4/2/2009 9:13:30 PM的回覆:
2009/4/2
行政法:
行政的種類(一目的任務)
公私法二元論
公私法的區分實益及區分標準(利益說 權利說 主體 新主體 實質主體說 上說均有缺陷遇邊際困難案例,仍應注意併用)
民訴:
二審
1,二審~由隨時提出主義 採續審制 到2000年採適時提出 限制更新權(原則許可例外否定)即嚴格續審制2003年 更嚴格之續審制(原則否定更新例外447六項)
2.二審之要件審查(上訴要件後能仍需檢驗起訴要件)
上訴不可分 擴張上訴聲明及附帶上訴
不利意變更禁止 利意變更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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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法
在4/3/2009 8:43:57 PM的回覆:
行政:
公私法區別的考古題
民訴:
二審所有考古題
實務見解_本土三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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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法
在4/6/2009 12:16:53 AM的回覆:
2009/4/5
實務見解 +三號釋字(655~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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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法
在4/10/2009 9:15:01 PM的回覆:
2009/4/10
行政法:
依法行政(法律優位 法律保留)
法律明確性(432 545)
授權明確性(390 522 604許宗力協同意見書)
民訴:
調解 簡易 小額 考古題
公司法:
股東定足數 表決權數之計算
股東提案權
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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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法
在4/12/2009 7:33:33 PM的回覆:
行政法:
不確定法律概念 與判斷餘地
合義務裁量(裁量收縮至零)
實務見解:
大法官釋字
本土法學三月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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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法
在4/14/2009 9:58:25 PM的回覆:
行政:行政法律關係
特別權力關係
(1)軍人
(2)公務員
A,金錢上請求權187 201
B.身分關係-對身分有重大影響而影響其服公職之權
243 298
(3)在學關係 382 562 626
(4)監獄受刑人:643 644
民訴:抗告 督促 公是催告
公司法:董事會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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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法
在4/15/2009 9:56:58 PM的回覆:
行政法:
行政法一般元則
民訴:
保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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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法
在4/19/2009 6:24:14 PM的回覆:
本土法學2月份實務
民訴: 人事訴訟程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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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法
在4/22/2009 11:59:41 PM的回覆:
行政法:
行政處分六要素之一:行政機關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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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法
在4/25/2009 12:11:36 AM的回覆:
行政法:行政處分的要素(全)
刑訴:序論
公司法:董事會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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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法
在4/25/2009 11:12:12 PM的回覆:
行政法:3小時
刑訴:2小時
實務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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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法
在4/28/2009 10:55:31 PM的回覆:
行政法:
3小時
刑訴:
2小時
公司法: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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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法
在4/29/2009 11:12:50 PM的回覆:
行政法:2小時
刑訴:2.5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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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法
在4/30/2009 7:13:07 PM的回覆:
刑訴: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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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法
在5/2/2009 11:25:33 PM的回覆:
行政法:2小時
刑訴:兩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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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法
在5/3/2009 6:04:29 PM的回覆:
台灣法學實務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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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法
在5/5/2009 11:56:44 PM的回覆:
行政法:3小時
刑訴:3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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