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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律師說:發言要取得授權書
發表人 真的嗎  

發表日期

4/8/2009 9:11:48 AM
發表內容 曖昧簡訊惹禍   賈靜雯當著公婆跪寫悔過書      
更新日期:2009/04/08   03:22   
   
      
因賈靜雯不承認與其他男人有曖昧簡訊,她的先生孫志浩7日透過友人反擊,指她被發現曖昧簡訊後,當著公婆面前下跪,痛苦寫悔過書。這位友人在中天新聞部工作,他表示,孫志浩晚上常找不到她,並認為她對媒體說詞太誇張,孫說:「她是典型藝人,大家都知道她是個怎樣的人,她這輩子演最好的就是她的人生。」賈靜雯昨承認寫悔過書,都是為了女兒。
律師   指周是「路人甲」

與孫家私交不錯的周丹薇昨替孫家出面,直批賈靜雯的說法「太超過」,因為她曾強行帶走女兒梧桐妹,更早就知道女兒在洛杉磯。

賈靜雯在傍晚委託律師吳宜臻和市議員黃珊珊出面,指周丹薇是「路人甲」,以後若有外人要對此事發言,請拿出孫志浩的授權書,否則就提告。

童言   稱讚奶奶比媽媽好

賈靜雯日前淚眼尋女,周丹薇戳破這是假面,批她婚後有5分之1的時間不在家,梧桐妹還向孫媽說:「還是奶奶比較好,媽媽陪我睡覺才一下下,就跑去打電話。」媒體爆孫媽要驗DNA,賈靜雯也對孫媽說:「讓他們寫啊,這樣對我演藝工作才有幫助,對我同情點。」

周丹薇指賈靜雯婚後一直跟孫家要錢,還抱怨孫志浩花天酒地,「誰沒年輕過,即使婚後,應酬也很正常,難道她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婚前也很多人跟孫媽說賈的事,但孫家還是讓她進門。」

哀怨   吐露豪門媳婦難為

隨後,賈靜雯在聲明稿中一一澄清,也吐露豪門媳婦的哀怨。對周丹薇所說,她3年前曾在上海家中,不顧保母阻止強行「擄走」梧桐妹,還要求孫簽下一份保密協議書,若違約得罰款1000萬。律師吳宜臻說:「正常的家庭,怎麼可能需要強行進入?是鎖被換了嗎?還是不讓她回家?況且媽媽帶走女兒有什麼錯?保母為什麼要阻止?」

外傳婆婆劉曙光握有賈靜雯與男演員的曖昧簡訊,吳宜臻也說:「有簡訊,但沒有曖昧。但請大家反思,簡訊這麼隱私的東西,為什麼婆婆會看到。」吳宜臻轉述,賈靜雯聽到周丹薇說「女兒覺得奶奶比較好」時難過掉淚。

吳宜臻說這段期間,雙方靠電話和E-mail聯絡,孫曾限賈3天內辦好加拿大護照,但賈照辦後還是得不到女兒下落。至於「協議書」內容?吳宜臻透露跟錢絕無關係,賈靜雯只希望和孫志浩坐下來談談,即使要離婚,也要聽到孫親口說。

搶女   孫家舅舅今發聲明

這場「搶女戰」雙方各說各話,孫志浩的製作人舅舅劉正中看不下去,今天也將發聲明稿說明孫家立場,對吳宜臻請「外人」發言要拿出孫家授權書,劉正中大怒:「周丹薇和孫家是世交,我是孫志浩舅舅,也是兩人介紹人,叫那個律師閉嘴!」

本則新聞由中時電子報提供   2009/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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