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線 上 購 課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學 員 服 務

心 得 分 享

歷 屆 試 題

解答更新•試閱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在台灣 車停合法停車格被撞 沒得賠 還要負刑責
發表人 法醬  

發表日期

4/9/2009 12:25:57 PM
發表內容

四十八歲男子孫國峰,騎機車撞上黃建信停放在高雄市博愛一路停車格的小貨車左後車尾,傷重不治。事後醫院抽驗死者血液顯示,酒精濃度換算吐氣含量約每公升零點七六毫克,超過法定上限零點二五毫克兩倍多。

高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責任歸屬,今年六月二十六日報告出爐,援引《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一二條第十三款,認定「孫國峰酒精濃度過量駕駛車輛及未注意車前狀況,為肇事主因。黃建信於夜間無燈光設備或照明不清之道路停車,未顯示停車燈光或反光標識,為肇事次因。」

律師林瑩蓉表示:「一般民眾停好車就走,誰會注意晚上沒路燈?就算停車後開燈警示,電瓶能撐多久?」
------------------------------------------------------------------
-----------------------------------------------------------------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太扯,暗處合法停車,挨撞竟有責」報導

一、案例事實

黃姓男子白天將貨車停在路邊停車格中,該路段捷運施工導致路燈不亮,隔天凌晨酒駕機車騎士孫姓男子撞上身亡,高雄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以下簡稱車鑑會)認為,黃姓男子於夜間無燈光設備或照明不清之道路停車,未顯示停車燈光或反光標識,為肇事次因。

檢方因此將黃姓男子依過失致死罪提起公訴。

http://blog.udn.com/kf0630/2111358


回覆 請開版者貼出判決內容 在4/17/2009 2:11:29 PM的回覆:
怎嚜都找不到此判決?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現場諮詢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