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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陳水扁提名的大法官?
發表人 司法院新聞稿  

發表日期

4/15/2009 2:03:47 PM
發表內容   司   法   院   新   聞   稿   98.4.15
有關某雜誌報導陳水扁先生聲請釋憲案即將作成解釋一事,純屬臆測,特予澄清。
查本院大法官於本年3月25日及26日針對陳水扁先生之聲請釋憲案舉行說明會,邀請學者專家及相關機關(包括法務部及檢察官)到院說明,程序均公開透明,當日並有媒體採訪。
釋憲說明會為大法官廣泛蒐集資料的程序,藉邀集學者專家及相關機關,俾參考世界先進國家之制度及相關機關之看法。本案現仍在整理及廣泛蒐集資料之階段中,尚待全體大法官審理,此時報導大法官何時將作成解釋及如何解釋,純屬臆測,毫無事實依據。
至該報導中對於大法官之立場多作猜測一節,查憲法第80條規定,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本院大法官一向秉持此一憲法精神,進行解釋案件之審理,期待社會各界尊重與維護大法官釋憲之制度。
回覆 愛馬守則 在4/15/2009 3:41:24 PM的回覆:
丫不然用你提名的大法官嗎??
回覆 ^^ 在4/15/2009 3:56:47 PM的回覆:
用我的好了

愛扁   愛馬   都是死

哈哈哈
回覆 在4/15/2009 4:33:42 PM的回覆:
陳水扁提名的大法官:
賴大法官      英照   並為院長
謝大法官      在全   並為副院長
徐大法官      璧湖   
林大法官      子儀   
許大法官      宗力   
許大法官      玉秀   
林大法官      錫堯   
池大法官      啟明   
李大法官      震山   
蔡大法官      清遊   
--------------------   
大法官說明會》扁聲請釋憲今討論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蘇位榮/台北報導】   2009.03.25   03:03   am   
   
陳水扁不服被羈押及扁案被併案後換法官,聲請大法官釋憲;大法官今明兩天召開說明會,邀集專家學者提供意見後再作解釋。

台北地院將派法官出席說明「檢察官在案件起訴後對法官的裁定有無抗告權」?因本案是檢察官抗告獲高院發回更裁後,台北地院審判長蔡守訓再裁定羈押阿扁,因此,若大法官認定檢察官對審判中的案件沒有抗告權,檢察官當時的抗告即不合法,扁將可獲釋。

不過,如果蔡守訓合議庭認為阿扁有羈押的理由及必要,仍可釋放阿扁後,「另案」裁定羈押扁。

大法官擬出三個議題,邀請熟悉各國刑事制度法的學者發表看法。第一個議題為「法定法官原則」。陳水扁認為,司法機關經由行政會議制定要點,用以決定案件如何合併審判及更換法官,違反法官獨立審判的法官法定原則。

對此,大法官想知道「法定法官原則」是憲法原則嗎?國外怎麼做?法官可以訂定如何分配案件的要點嗎?此與審判獨立間有何關係?

第二個議題是,被告觸犯五年以上重罪,可以作為法官決定羈押被告與否的單一原因嗎?現行規定是否牴觸「無罪推定」及「武器平等」原則?因為陳水扁主張,以重罪作為羈押的唯一原因,違反憲法無罪推定及比例原則。

第三個議題是,法官審理案件並決定讓被告交保時,檢察官可否抗告?檢察官如可抗告,會不會侵害被告憲法上的權利,而違反「武器平等」原則?

陳水扁也請求大法官作出停止羈押他,並更換蔡守訓等三名法官的暫時處分;但此部分大法官暫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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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週刊爆 大法官擬釋憲押扁違法   【10:10】   
〔自由時報訊〕身陷洗錢疑案的前總統陳水扁,日前就台北地方法院更換法官、重罪羈押制度等有違憲之嫌,聲請大法官解釋。據週刊報導,大法官曾廣邀學者討論,遭到與會人士痛批北院更換法官違憲,未來審判長蔡守訓恐被換掉,由原周占春審理。

報導指出,大法官會議中的法官,大部分由陳水扁執政時任命,多數傾向認定北院更審扁案規程序違法違憲,意指北院將原審判長周占春換成蔡守訓審理的裁定沒有法律根據,必須重回最初審理狀態。

報導指出,針對扁案,親綠大法官中有意朝違憲方向解釋,意味著陳水扁遭到釋放的機率提高,對於扁案恐再掀波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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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憲?李慶華向大法官喊話:現在不是報答提拔之恩的時候(2009/04/15   11:22)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外傳遭羈押已長達107天的前總統陳水扁有機會於5月釋放,主要是聲請釋憲結果將出爐,多數大法官傾向認定更換法官審理陳前總統的內規程序違法,對此,國民黨籍立委李慶華今(15)日直接點名10位由陳前總統提名的大法官們,「現在不是報答提拔之恩的時候。」   

據傳,大法官在3月25日曾經召開閉門公聽會,受邀參與討論的學者,幾乎一面倒地全面認定,台北地方法院依據內規,更換承審法官的舉動,有違法官法定原則。而這等於間接宣告,台北地院審理扁案,將原審判長周占春換成蔡守訓是違憲的做法,大部分的大法官認為學者的意見非常具有參考價值,傾向違憲認定。   

對此傳聞,國民黨籍立委李慶華表示,如果大法官真的做出這樣的判決,與外界及民意落差很大,後果將非常嚴重。   

不僅如此,李慶華還直接點名,目前15位大法官中,有10位都是陳前總統所提名,因此,他也向這10位大法官喊話,「現在不是報答提拔之恩的時候。」   

針對現任的15位大法官中,有10位是陳前總統所任命的,邱毅也質疑,過去2、3年,陳前總統即積極為自身貪汙找尋脫罪方法,「最重要一環就在大法官」,當時急忙提名,就是為了預留未來在大法官釋憲上協助自己脫罪的伏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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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回顧:

陳水扁提名大法官、審計長 延至九月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6-11   11:05:54         

中評社香港6月11日電/台“總統府”原規畫在六月十五日、“立法院”本會期結束前提出大法官、審計長名單,送請“立法院”行使同意權,目前有變。由於兩者的任期都是到九月底、十月初屆滿,府方高層表示,以往都是九月才提,不急。      

據中國時報報道,包括“司法院長”翁岳生在內,有八位大法官任期將在九月底屆滿,陳水扁依法必須於其卸任前,提名八位新任大法官(包括正副司法院長在內),送“立法院”行使同意權。      

但目前很尷尬的是,陳水扁今年一月向大法官會議就“憲法第五十二條的總統刑事豁免權”、“國家機密特權”、“首長行政特權”等爭議,聲請解釋,目前還在審理中。陳水扁此時提名大法官可能難脫瓜田李下之嫌。      

相關人士表示,大法官依法不得連任,理論上,八位要卸任的大法官不必看“總統府”臉色,留任的大法官也沒有求官問題,不致與審理中的“總統釋憲案”有關。      

不過,相關人士指出,其中關鍵之處在於,陳水扁屆時提名時,可以提新的大法官擔任“司法院長”、“副院長”;也可以從留任的大法官之中提名“院長、副院長”,對目前的大法官會議結構還是有很大影響。      

陳水扁聲請的釋憲案目前還在審理中,大法官會議如果做成對陳水扁有利的判決,陳水扁統及其家庭即可從“國務機要費案”脫身;即使陳水扁卸任後失去刑事豁免權,也可因“國家機密特權”、“首長行政特權”保護,安然過關。 (中國評論新聞網)

   陳水扁左右護法葉俊榮、許志雄 獲提名大法官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9-01   14:51:17         

中評社香港9月1日電/台灣“大法官”提名咨文昨)送達“立院”,陳水扁正式提名賴英照、謝在全為“司法院”正副院長,並提升女性比例,提名“最高法院”法官葉賽鶯,若“立院”同意,葉將是第四位女性大法官;綠營色彩鮮明、扁倚重的左右護法;前“研考會主委”葉俊榮、“蒙藏委員會委員長”許志雄也雙獲提名。      

中國時報報道,“立法院”預定九月七日開議,“立法院長”王金平表示,九月三日將協商提名新任“審計長”林慶隆、“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監察委員”等三項同意權的行使。   (中國新聞網)

"釋憲"仍在處理中   扁提名"大法官"將延至九月

2007年06月11日13:10      來源:人民網-海峽兩岸頻道

   人民網6月11日電      台灣“總統府”原規劃在六月十五日、“立法院”本會期結束前提出“大法官”、“審計長”名單,送請“立法院”行使同意權,目前有變。由於兩者的任期都是到九月底、十月初屆滿,台灣“總統府”高層表示,以往都是九月才提,不急。

據台灣《中國時報》報道,包括“司法院長”翁岳生在內,有八位“大法官”任期將在九月底屆滿,陳水扁依法必須於其卸任前,提名八位新任“大法官”(包括正副“司法院長”在內),送“立法院”行使同意權。

但目前很尷尬的是,陳水扁今年一月向“大法官會議”就“憲法第五十二條的總統刑事豁免權”、“國家機密特權”、“首長行政特權”等爭議,聲請解釋,目前還在審理中。陳水扁此時提名“大法官”可能難脫瓜田李下之嫌。

相關人士表示,“大法官”依法不得連任,理論上,八位要卸任的“大法官”不必看“總統府”臉色,留任的“大法官”也沒有求官問題,不致與審理中的“總統釋憲案”有關。

不過,相關人士指出,其中關鍵之處在於,陳水扁屆時提名時,可以提新的“大法官”擔任“司法院長”、“副院長”﹔也可以從留任的“大法官”之中提名“院長、副院長”,對目前的“大法官會議”結構還是有很大影響。

陳水扁聲請的“釋憲案”目前還在審理中,“大法官”會議如果做成對陳水扁有利的判決,陳水扁及其家庭即可從“國務機要費案”脫身﹔即使陳水扁卸任后失去“刑事豁免權”,也可因“國家機密特權”、“首長行政特權”保護,安然過關。


藍營:15位大法官皆陳水扁提名違“憲法意旨”   
2007年09月04日   
中新網9月3日電“中央社”消息,台“立法院”十四日將行使“司法院正副院長”、“大法官”、“審計長”人事同意權。   國民黨秘書長吳敦義今天表示,國民黨黨內與智庫認為,若陳水扁這次提名的八位“大法官”人事全獲得通過,將出現2011年之前,十五位“大法官”均為台灣地區同一領導人所提名,此現像似“有違憲法意旨”。   

吳敦義指出,有關“大法官”人事案,國民黨邀集包括律師陳長文在內的法界專家與智庫討論,認為以美國為例,美國的大法官提名,在設計上避開了同一位領導人提名全數人選的機制。   反觀島內,連同七位任期到2011年的“大法官”,若這次又通過八位陳水扁提名的“大法官”,將形成2011年以前,全部“大法官”均為陳水扁所提名的情況。   

他表示,多數的智庫專家認為,現今修憲門坎之高,更凸顯擁有釋憲權的“大法官”重要性,若全部大法官在某段期間均為同一領導人所提名,似“與憲法意旨有違”,因此很多專家建議,應保留部分“大法官”人事交給新任地區領導人與新“國會”行使提名與同意。   
吳敦義說,不過也有國民黨黨內意見擔心,若封殺“大法官”人事或“司法院正副院長”同意權,將導致“大法官”人數太少、形成“寡頭釋憲”。   

記者追問這是否意味國民黨將放行部分“大法官”,吳敦義不願多談,只強調無論是“大法官”還是監委等相關人事案的同意權,仍須由“立法院”黨團討論決定。   

報導指,陳水扁八月三十一日提名大法官賴英照、謝在全為“司法院長、副院長”,並提名葉賽鶯、林錫堯、池啟明、蔡清遊、劉幸義、李震山、許志雄與葉俊榮為“大法官”。   


来源:中国新闻网

回覆 在4/15/2009 4:37:40 PM的回覆:
歷史回顧:陳水扁提名監察委員
王金平:陳水扁下周重啟“監委”提名機制   
   
人民網12月9日電 台“立法院長”王金平今天轉述陳水扁談話表示,陳水扁下周將重啟“監察委員”提名機制,呂秀蓮將擔任“監察委員”提名審薦小組召集人。

據台“中央社”報道,王金平說,陳水扁將在下周重新激活“監察委員”提名機制,而原先“總統府”送到“立法院”的“監察委員”提名咨文與名單,將由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提案要求陳水扁撤回,撤回之后,陳水扁重新提一份新的“監察委員”名單。

至於新任的“監察院正副院長”人選,王金平表示,那是陳水扁的職權,他表示尊重,不會過問﹔陳水扁有權咨詢他的意見,但如果沒有咨詢他的意見,他不會主動去問,而陳水扁也沒有咨詢過他的意見。

對新“監委”名單是否會依照政黨比例分配的問題,王金平表示,必須尊重“總統府監察委員審薦提名小組”的意見,隻要陳水扁重提“監委”名單,“立法院”一定會審查新的“監委”人事案,不能再有其它的問題。   
   
王金平:大法官與監委提名 盼陳水扁一併完成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10-11   16:40:57         

中評社香港10月11日電/陳水扁擬補提名四位大法官與重提名監察委員人選,交“立法院行”使同意權。“立法院長”王金平今天表示,希望“總統府”能一併完成提名作業,且愈快愈好,以便“立法院”處理。   

陳水扁上午表示,遺憾之前有優秀的大法官人選被“立法院”刷掉,會依相關規定補提名四位大法官。至於監委提名,陳水扁說,他已提名,“立法院”不審,違憲的是“立法院”;他可重新提名,也相信重新提名後,不會像外界所傳的會有政黨比例與政黨分贓。   

中央社報道,王金平今天中午受訪時指出,明年初“立委”選舉,“立法院”按慣例須於選前一個月停會,再加上本會期為預算會期,各部會預算待審非常龐雜,盼府方補提大法官與重提監委,能越快越好,以便“立法院”能在選前處理,“(大法官與監委人選)最好能一起送!”   

記者問到,是否應待下任“總統”,再決定大法官補提名與監委重提名人選?王金平說,陳水扁任期還沒結束,仍有提名權責,且盡早讓憲法規範的五權機關順利步上運作正軌,確實有必要。   

王金平表示,有關大法官人選補提名,希望“府方”能提各方都有共識的人選,監委重提名盼能顧及當前朝野的政治生態,陳水扁提名咨文送達“立院”後,也希望朝野各黨團能公平、合理審查被提名人,行使同意權投票。   
回覆 愛馬守則 在4/15/2009 4:44:40 PM的回覆:
不提這些人,難不成要提郭   冠英、邱假髮、李雙重國籍、周車尾、好聾冰這些人來當大法官嗎???
回覆 在4/15/2009 4:56:43 PM的回覆:
只希望<大法官的脊梁>不要像香蕉一樣,一削就斷!
回覆 還有一位 在4/15/2009 5:23:35 PM的回覆:
被狗仔拍到去賓館開房間那位大法官,

請問是誰提名的呢?
回覆 愛扁原則 在4/15/2009 5:53:19 PM的回覆:
提3寶啊
提陳唐山啊

愛台灣
回覆 在4/15/2009 6:41:19 PM的回覆:
婊啟芳也不錯
回覆 在4/15/2009 8:16:48 PM的回覆:
大法官人選喔
我比較推崇跳淡水河的那位勇哥

唱:
問世姦   愛情阿
空笑夢一場風聲
夢醒來   只有我 
名是寂寞字看破
回覆 司法中立 在4/15/2009 10:41:43 PM的回覆:
我相信司法是中立客觀的
如果連法律人都不相信法律
況人民
回覆 在4/16/2009 12:57:14 AM的回覆:
釋憲文還沒出來就先放大絕?
製造對立?動員挺扁反扁勢力?
釋憲文結果對扁有利   就是挺扁
反之就是反扁(正義)?
媒體每每說要終結政黨對抗   化解僵局
卻又時常有這種臆測式   誘導式報導出現

以報導中所提林鈺雄教授為例
x週刊說   因他為野百合活動的連署教授
所以立場親綠   所以做出蔡法官羈押裁定違法之結論
上面兩個所以完全沒有邏輯上的必然關係
那林教授批評扁律師公布偵訊光碟
也可以必然導出結論說
林教授是反扁(正義)的一方嗎?

只問結果   不問理由
只問立場   不問是非
媒體常說政客是台灣最大亂源
我想   他們也該檢討一下自己.....
回覆 媒體真是亂源 在4/16/2009 3:01:52 AM的回覆:
炒作這個議題的媒體真是心態可議
當時陳水扁是總統當然是由他提名
難道是叫李濤提名啊
況且總統提名也必須是要立法院同意的吧
記憶中當時的立法院泛藍是過半
要是覺得這些人有問題絕對有能力可以不讓他通過
馬英九提名的監委不就有人被拉下來嗎?
要是釋憲案是對陳水扁不利
2100會不會說這是泛藍同意提名的大法官所做的解釋
而去質疑這個解釋呢?
擺明就是兩套標準            先打預防針嘛
反倒是這個討論區
應該絕大部分都是要準備司法人員考試的人
卻常常有很強烈的深藍或深綠立場
這本是言論自由      無可厚非
但立場卻偏頗到失去一個學法的人該就法論法的基本要求
反倒成天隨媒體報導而起舞
這也難怪現在的司法還是很難得到人民的信任
衷心的希望
這些只問立場
卻不管法律與人權的人
一輩子考不上司法人員!!!
回覆 在4/16/2009 8:44:58 AM的回覆:
衷心的希望
這些只問立場
卻不管法律與人權的人
一輩子考不上司法人員!!!
-----------------
你會講這種話,大概也猜得出你是哪一種人!
別人果真不管法律與人權,不代表你被賦予了權利可以衷心的希望別人如何如何(這種的希望因而有某種正當性),特別是希望(還衷心咧.....)別人得到不好的結果。
小心說這樣的話會<迴向>給你自己!
回覆 在4/16/2009 8:52:29 AM的回覆:
中國台灣網10月11日消息 
陳水扁辦公室副秘書長卓榮泰昨天表示,陳水扁將補提4名“大法官”,以符合“大法官”15名員額編制。至於“監察委員”人事提名作業,將視臺“立法院”的態度,再請陳水扁思考如何提名。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陳水扁今天上午將親自主持記者會,除宣佈回任民進黨主席外,也可能觸及“公務機要費案”以及“大法官”補提名等議題。

至於“監察委員”人事案,卓榮泰表示依相關規定陳水扁必須提名“監委”,但他也表示出對臺“立法院”否決4名“大法官”提名人的不滿。他進一步指出,如果臺“立法院”沒有任何“檢討與反省”,提名“監委”一事,會請陳水扁再思考看看。

有關“公務機要費案”陳水扁提抗告一事,卓榮泰表示律師已經在作業中。

臺“立法院”9月27日行使8位“大法官”被提名人同意權案投票,其中葉賽鶯、劉幸義、許志雄、葉俊榮4位被提名人遭否決。   (雲鵬)
回覆 在4/16/2009 8:56:57 AM的回覆:
陳水扁提名“監察院”正副院長   國親強烈反對   
2004-12-21   09:00:18   中新網   

南方網訊 綜合台灣媒體報道,陳水扁今天(21日)上午核定第四屆“監察委員”被提名人選29人,張建邦、蕭新煌獲提名為“監察院”正副院長。   

台灣“總統府”秘書長蘇貞昌聲稱,被提名人選絕無酬庸,是一份“很漂亮的名單”。除了正副院長由陳水扁考量,其餘27位“監委”人選,都來自呂秀蓮主持的審薦小組提報的53人名單。   

陳水扁的“監委”提名名單一公佈,國親黨團就對正、副“院長”人選<張建邦>和<蕭新煌>表達強烈的反對意見,認為名單“與民意期待的落差太大”。國民黨團表示“無法接受”,黨團書記長黃德福批評張、蕭兩人是永遠的執政黨,並非社會公正人士。親民黨團總召劉文雄則指出蕭是御用學者,張本身操守也曾引起輿論批評。   

媒體評論說,由於“監委”提名必須經“立法院”過半數同意才算過關,國親黨團的反彈,似乎已為“立院”行使“監委”同意權埋下另一次藍綠大戰的火藥。   

張建邦現年七十五歲,是陳水扁政府“資政”。蕭新煌現年五十六歲,是陳水扁政府“國策顧問”。(編輯   張穎)
回覆 在4/16/2009 9:13:43 AM的回覆:
押扁違憲?謝文定:大法官未做出決定    98.04.15 12:23
時報-台北電】 

遭羈押已長達107天的前總統陳水扁,傳出聲請釋憲結果即將出爐,多數大法官傾向認定更換法官審理陳前總統的內規程序違法。根據周刊報導,原本扁家四大案當時抽籤是由周占春法官來負責,後來全部併案給蔡守訓法官,現在傳出四月底大法官釋憲結果,可能認為後案併前案的作法有問題,有違憲之虞!   

對此,陳前總統委任律師石宜琳今(15)日表示,若大法官做出違憲,他相當歡迎,他也會繼續在法庭上再次遞出停止羈押陳前總統的聲請狀。


不過對於這項大法官即將釋憲的傳聞,司法院秘書長謝文定強調:「純屬媒體揣測,大法官釋憲必須先蒐集相關資料,在前一陣子也曾針對這項議題召開公聽會,過程都是公開透明的,而且目前還在蒐集整理資料,並不是像媒體報導,即將做出解釋,所有傳聞,都是子虛烏有。」   

 另外報導中影射,在陳水扁執政期間提名的大法官,以親綠人士居多,對扁較有利。對此謝文定也強調:「這是對大法官的污辱,絕無此事」。   (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梁惠明綜合報導)
回覆 要卸任 在4/16/2009 9:18:52 AM的回覆:
趕著提名
回覆 在4/16/2009 9:40:13 AM的回覆:
替媒體說句話:
這幾年來,很多人都說媒體是亂源,確實,台灣出現了很多混亂的現象,但試問:如果不是媒體天天質疑,天天追蹤,誰會知道陳水扁八年總統任內的(涉)貪污罪行沒有媒體的強力監督,陳水扁的罪刑早已瞞天過海(如何期待檢調?根本是不可能的事)
陳水扁的罪行,早在其女婿趙建銘被收押那一天起(還記得吳淑珍罵趙是蓋頭鰻不知死活嗎?),阿扁就註定走上窮途末路了,接下來的SOGO禮卷案,最重要的是李慧芬的蒐集發票揭發之一事,讓陳水扁吳淑珍無所遁逃。
想起2006年的倒扁運動,讓人為之振奮與感動,台灣的民眾終於能走出立場,一同為貪污腐敗的領導人的罪行走上街頭,可惜功敗垂成,無法將阿扁逐出總統府。

<阿扁提名的大法官?>這一個詞所代表的,只不過是對於身居總統要職言行的重要性,牽一髮動全身,阿扁八年來所帶給台灣人民的,是一連串的不信任案,大法官也無法倖免於難。但,我們並沒有對大法官失去信心,我們只是對大法官喊話:希望所有大法官,包括阿扁提名的大法官,能夠脊梁硬起來,不要像香蕉一樣,一削就斷!

感謝媒體,如果沒有媒體,台灣不知還要沉淪多久,最重要的,阿扁的涉貪汙罪行,永遠沒有人敢揭發,當然所有台灣民眾也都被埋在鼓裡了。

感謝媒體!
感謝天!
回覆 在4/16/2009 9:56:51 AM的回覆:
PS:關於城仲模於擔任大法官期間,打電話給前立委蘇盈貴之一事(喬事情),從這一個<小點>,就足以證明大法官不能夠不質疑。
回覆 請問... 在4/16/2009 1:11:50 PM的回覆:
有沒有人知道內部併案何以違反法定法官原則?我是想問學者&#20204;那次會議的主要觀點,法律的觀點不是政治的ㄛ,還是有沒有人指引一下我能從那個管道知道,那醬子法院併案情形非常多不論民刑事那是以後都不行囉!
回覆 小明 在4/16/2009 3:04:11 PM的回覆:
衷心的希望
這些只問立場
卻不管法律與人權的人
一輩子考不上司法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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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會講這種話,大概也猜得出你是哪一種人!
別人果真不管法律與人權,不代表你被賦予了權利可以衷心的希望別人如何如何(這種的希望因而有某種正當性),特別是希望(還衷心咧.....)別人得到不好的結果。
小心說這樣的話會<迴向>給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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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人,人家希望和法律權利還可以扯上邊唷
你的心態才可憶吧
應該是你被迴向吧
呵呵
回覆 在4/16/2009 4:39:54 PM的回覆:
小明   在2009/4/16   下午   03:04:11的回覆:
衷心的希望
這些只問立場
卻不管法律與人權的人
一輩子考不上司法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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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會講這種話,大概也猜得出你是哪一種人!
別人果真不管法律與人權,不代表你被賦予了權利可以衷心的希望別人如何如何(這種的希望因而有某種正當性),特別是希望(還衷心咧.....)別人得到不好的結果。
小心說這樣的話會<迴向>給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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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人,人家希望和法律權利還可以扯上邊唷
你的心態才可憶吧
應該是你被迴向吧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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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會講這種話,大概也猜得出你是哪一種人!
別人果真不管法律與人權,不代表你衷心的希望別人如何如何因而有某種正當性,特別是希望(還衷心咧.....)別人得到不好的結果。
小心說這樣的話會<迴向>給你自己!
回覆 就是衷心希望 在4/17/2009 1:49:08 AM的回覆:
你會講這種話,大概也猜得出你是哪一種人!
別人果真不管法律與人權,不代表你被賦予了權利可以衷心的希望別人如何如何(這種的希望因而有某種正當性),特別是希望(還衷心咧.....)別人得到不好的結果。
小心說這樣的話會<迴向>給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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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真是我肚子裡的蛔蟲勒
這樣都能猜出我是哪一種人啊?
那....我是什麼星座的呢?
呵呵...
不過
請注意我的發言好嗎?
我是說衷心的希望那些只問立場
不管法律和人權的人永遠考不上司法人員
這句話錯在哪裡?
你說啊??
還是你認為司法人員都應該要只看立場不管法律和人權呢?
身為一個納稅人
我就是衷心的希望這樣的人永遠考不上
這樣的結果對司法以及人民對司法的信心都是好的結果
至於對那些人的結果是好還是不好
坦白說
干我屁事!!!
回覆 快念書吧 在4/17/2009 2:08:12 AM的回覆:
有時間貼這些新聞
倒不如趕快去念書
不是快考試了嗎?
管他釋憲的結果到底後來是怎樣
要是到時候國考有考出來
不管你的立場是什麼
還不是都只能乖乖的照釋憲結果來作答
這時候你的道德、你的顏色、你的公義又到哪去了呢?
還是真的有人敢冒險在考卷上百名就是反對大法官釋憲結果?
給這樣的人拍拍手
但也大概要再重來一年了吧

什麼司法??
什麼正義??
當與自己利益衝突時都是狗屁
在這社會
司法只不過是執政當權者的一個工具罷了

喔!!
對了         為什麼我那麼閒      只請大家去念書呢?
因為我今年還不能考國考啊
回覆 要寫跟改題的人意見一 在4/17/2009 9:12:10 AM的回覆:
不一定喔
寫跟釋憲結果不一樣
未必會低分
回覆 在4/19/2009 2:17:45 PM的回覆:
你自己是怎麼樣的一個人,自己最清楚。當然啦,要人承認自己的劣根性並進而改過遷善,是一件很困難的事。人們都不願意真實的面對自己,這無可厚非,但衷心的希望別人有不好的結果,就讓人無法理解了,這涉及到一個人的道德觀。
以為拿別人因為某種可歸責事由<例如前述的一個(學習)法律(的)人沒有客觀性只有立場,沒有正義只有政治等等>就可以取得衷心希望別人考不上司法特考的正當性,這無異是異想天開。因為衷心的希望別人有不好的結果,所體現的也只不過是個<惡>罷了,如果為了免除這個惡性,應該是勸勉別人不要去考司法特考(以免貽誤司法)(可是想一想,現今佔著司法位子的,都是專業良知嗎?都是毫無立場嗎?也著實令人懷疑。

你所表現出來的,一方面,正義凜然要法律人有正義感,不要立場偏頗;要有客觀性,某方面這就是一種道德;另一方面,你自己本身卻衷心的希望別人考不上(而不是衷心的希望別人要有正義感,此時又拋棄道德,更以惡來加諸於人。
回覆 在4/19/2009 2:25:04 PM的回覆:
當然啦!你的衷心的希望是不可能實現的,因為你所體現的只不過是<惡>的精神,而不是<善>的(諸如不要去考司法特考,或應該有正義感等),這種惡的精神,本身就是一種<業>。這種希望,不僅不能實現(不能加諸於他人),更會<迴向>給你自己(某種程度來說,這是一種報應,惡的報應)。

這不同於做公德,自己有公德外,還能迴向給苦難眾生。

公德絕對不是衷心的希望別人有不好的結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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