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線 上 購 課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學 員 服 務

心 得 分 享

歷 屆 試 題

解答更新•試閱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連帶保證人/連帶債務人?
發表人 請問李老師  

發表日期

4/16/2009 10:40:52 AM
發表內容 想請教李老師或討論區之前輩

如果甲與銀行簽訂契約成為連帶保證人,那之後甲所需負的責

任應適用民法第272條以下關於連帶債務人之規定,還是第739

條以下保證(但已拋棄先訴抗辯權)的規定呢?
回覆 畢業生 在4/16/2009 10:59:23 AM的回覆:
如果債各有規定,先適用債各的規定
債各未設有特別規定,再回到債總的共通性的規定

債各是依各種契約的性質,而分設不同的要件和效果
(範圍較小)
債總是依債發生的原因,包括無因管理和不當得利和侵權行為和契約,設有一般性的規定(範圍較大)

因此應先檢視保證契約中,如果放棄先訴抗辯權是否的效果如何,是否使保證人和債務人構成連帶債務等問題加以思考.

或許可以先找一本債各的書查詢有關保證的篇章,大部分都有講到,應該可以幫你找到答案.
回覆
李俊德 在4/16/2009 4:10:05 PM的回覆:

連帶保證是混合契約

不能單一適用連帶債務或保證之規定,而是視其性質分別適用

例如,主債權人對保證人求償:適用連帶債務

例如,保證人對主債務人求償:適用保證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現場諮詢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