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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請問刑事「審查中心」、「審查庭」
發表人 如花  

發表日期

4/17/2009 10:48:24 PM
發表內容 聽說,有法院的刑庭把其分為「一般庭」、「審查庭」等等,
可是這些在法組上並未規定啊,
有人知道這究竟是什麼?
裡頭的法助究竟要做些什麼?
(我妹接到通知,快進去某間法院當助理了,所以幫她問一下)
回覆 推動案件流程管理 使 在4/18/2009 12:15:14 AM的回覆:
公發布日:   96.05.04      
發布單位:   司法周刊   
摘  要:   
推動案件流程管理   使法官人力集中於審判核心事務      
--------------------------------------------------------------------------------
司法院為使有限的法官人力集中於審判核心事務,以減少或避免案件遲延,積極推動案件流程管理制度。經過多方的評估與溝通後,司法院擇定具有高度試辦意願的高雄地院及桃園地院為民事及刑事案件的試辦法院;兩所試辦法院在法官助理人力未能及時到位的情況下,仍排除萬難,將分別於5月1日及6月1日開始試辦,為期2年。此次試辦,除改變向來的分案模式外,並根本改變我國法官統包所有案件並負全部責任的傳統觀念,深具意義,並富挑戰。
 有關試辦的方式及範圍,試辦民事的高雄地方法院,是由1位庭長帶領2位
法官、配置之書記官及法官助理,組成審查庭,負責通常訴訟程序的民事事件及部分非訟事件之審查;試辦刑事案件的桃園地方法院,則由1位庭長帶領3位審判長、配置之書記官及12位法官助理組成陣容整齊的審查庭,負責刑事訴訟案件的審查,並暫時排除簡易、選訴及有人犯的訴訟案件。
 兩所法院試辦之審查庭規模雖然不大,審查的案件範圍亦有限制,但在資深庭長、審判長及法官的帶領,並經過事前周詳的規劃、評估及強烈的試辦意願下,相信能促進案件的順利進行並有助減輕法官處理案件的壓力。
 案件流程管理原係為減少案件審理之遲延而發展出的制度,其中心思想在於只有在案件接近適於審理的階段,法官才開始介入審理,在此之前的準備工作由少數的法官及其所帶領的充足輔助人力積極處理;使有限的法官人力,能集中時間及精力於聽審及裁判,兼使案件能加速審理及減輕法官之案件壓力。
 司法院於95年派員考察實施該等制度且頗具成效之美國、英國、新加坡、澳洲等國家,並經審慎規劃後,認為有試辦的價值。司法院翁院長對此次試辦十分重視,特別於3月20日擴大主管會報上指示,為促使審判環境合理化,在分案給審理庭的法官時,須斟酌法官承辦案件的質與量,讓審理庭法官的工作量合理化,以確保案件能密集審理。
 司法院為確保試辦能順利進行,將於試辦期間與試辦法院密切聯繫,提供必要支援,並將隨時觀察、評估試辦的優劣、成效,以作為將來檢討改進的參考。希望這兩所法院勇敢負責的嘗試,能使法院審理案件的流程更加透明,更有助於案件的加速進行及審判環境的合理化。   
回覆 如花 在4/18/2009 10:03:51 AM的回覆:
感恩樓上大德的回應!
現在初步對刑事審查中心、審查庭有些概念!

還想請問,版友中有無實際任職於刑庭審查庭的法助,
或是有這方面親友的大德們,
對於這方面的認知與消息?

因為,妹妹要去的是離家很遠的法院,
舉目無親,
很怕她在那邊過的不好,
(工作上她能吃苦,但我們不想讓她苦的沒意義!)
平常我們姐妹雖然吵吵鬧鬧,但真遇到分離關頭,
實再不希望她吃虧!
回覆 不能說的秘密 在5/5/2009 4:13:52 PM的回覆:
回覆樓上
顯然你很關心你妹妹
我就把裡面的情形告訴你吧

目前並非所有法院都有刑事審查庭
那是司法院的政策,還在實驗階段性質
主要目標是減低刑庭法官的工作量
把小案件由刑事審查庭的法官先篩選過
大案件再進入刑事審判庭,讓審判庭法官可以專心審理大案

詳細情形如下:   (法助不為人知的苦)

有刑事審查庭的法院
原則上會把整個大刑事庭區分為[刑事審查庭]   及   .[刑事審判庭]
兩者的法助工作內容不太一樣同

所有刑事案件在分案室都先分為"審訴"之類的字號
也就是整個法院的刑庭案件都先全部分給審查庭
由刑事審查庭篩選過
小案.   可以調解的案件由刑事審查庭先辦
能結掉的就結,不能結的至少要辦到一定程度
才能分給刑事審判庭
所以審查庭主要是處理"小案件"
每個法官獨立作業,開庭也是獨任制
一人上場開庭.結案

重點來了,   審查庭的法助要做什麼呢?
除了做案件的程序審查之外
主要工作就是"寫判決"
沒錯,就是在電腦上面找出類似的判決.裁定
然後依照把例搞改一改,人名.事實.法條稍微改一下
每天就是不斷不斷的寫判決,寫裁定


如果是大法院的話,審查庭的案件量非常非常多
審查庭的每個法官一個月所收到的案件量可達到2.3百件以上
而每個審查庭的法官手下頂多3.4個法官助理
請按照助理人數去除以那些案件量
通常非常認真的法官助理,一天可以寫出20甚至30件
很混的法官助理,也有辦法一天寫出0件

而審查庭的法官助理好命或不好命
完全取決於跟到哪個法官

較寬鬆的法官,如果助理交出來的判決品質不好
法官會自己摸摸鼻子改一改就宣判了
或者有法官不放心交給法助寫判決,就乾脆自己寫


嚴格的法官,會要求法官助理到他的辦公室聽訓
就是每天去聽訓,然後交出去的判決拿回來重改
比方說你每天固定要交出10件
如果第一天全部被退件,
到第二天你又得去拿新的10件
這時候你手上就會變成有20件
反正遇到這種法官,你就是要把判決寫到他滿意為止
不然你手上的案件會像聚寶盆
多到櫃子放不下,得放地上,放桌上,放走道

但是      審查庭也沒有這麼恐怖
有人很累      有人很輕鬆      也有人天天唸書阿
主要就是看法官啦
不過      審查庭是可以學到東西的
學寫判決阿      對考試有幫助
-------------------------------------------------------------------

另外         如果是刑事審判庭的法助
那就恭喜了,   因為自從有了審查庭之後
審判庭的法助手上不乏大案件
所有的大案件全部都開始大清倉了
大案件通常是用推車推進辦公室的
如果是特大件的話,還得推兩三次才推的完

刑事審判庭的法助工作內容較多元化
且看的案件種類也滿多的
尤其是重大案件只有審判庭法助才會碰到
審判庭法助主要負責做證據清單.做譯文.卷證整理.做附表.查判決.法律問題分析研究.以及法官交辦其他事項

你妹妹確定會分到審查庭嗎?
其實你也不用太擔心
請你妹妹隨欲則安,至少先進去看看裡面情形吧
去裡面看一看.   也許會遇到好的法官,這樣就能學到很多東西喔
能學到東西,就算累一點也是值得阿

我認識的那些值得尊敬的認真敬業的好法助
他們都是被磨練出來的
抗壓力.工作能力與效率這些東西   
   的確都是需要被磨練,才能有所成長的
建議妳,請你妹妹抱著學習的心態進去吧

不要期待進法院能在上班時間唸書
因為一旦抱持這種心態,進去就會擺爛
擺爛就會顧人怨,   除非有背景或臉皮很厚,
不然難保不會被法官.庭長釘
一個月4萬2起跳的薪水,   那些都是人民的納稅錢
如果隨便敷衍了事,或者當米蟲,真的很不好
偏偏又有不少人是抱持那樣的心態進法院的,真是糟糕

雖然當法助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但如果遇到機車的法官,存心要整人的
的確不要讓自己累的沒有價值
與其幫那種機車人做事,不如自己努力一點考上法官,   自己辦案

總之   當法助雖然身分上不固定,非公務員,但也因此很自由
因為待不下去,想走人,隨時都可以離開阿
這一間待不下去,   再考別間阿


回覆 不能說的秘密 在5/5/2009 4:35:15 PM的回覆:
根據我在法院裡面的觀察
法院裡面勞役不均的情形非常嚴重
根本就是一般民間無法想像的程度
許多莫明其妙的事情都會發生

認真的人,工作量絕對會越來越多
擺爛的人,工作量則會越來越少
也許是耳濡目染,或者是大環境使然
不少一開始雄心鬥志滿腔熱血的青年法助
進來法院時,都是拼命三郎,犧牲奉獻,鞠躬盡瘁
但發現原來別人那麼混也可以領四萬元還能看書
於是在意志動搖之下,起而效法擺爛招數了

但是,其實要當法助的人
應該要先想看看自己的中心價值是什麼?
以及為什麼要進來當法助?

如果想學東西,
雖然會累一點,工作量較多,但其實學的東西比別人更多更快

如果只想領薪水,或想利用上班時間唸書
那真的要有不顧別人歧視眼光的堅定決心
特別是,   法助是沒有經過國家考試的約聘人員
法院裡面除了工友.司機.職務代理人.法助
其他全部都是經過國家考試的公務員
而不少公務員的起薪比法助低
ex:錄事.庭務員.書記官
沒錯喔,書記官的本俸比法助低喔

所以有些公務員會討厭法助,是很正常的
也常常週期性的
會在內網抨擊法助坐領高薪當米蟲
那些話語   聽在很認真做事的法助心裡   真的很難受
但是整個環境就是如此
7.8年前是這樣
現在還是這樣

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會有是非
法院裡面,不但枯燥乏味,更是需要如履薄冰
官場其實都是這樣

而且法院也是一個有明顯身分貴賤.階級高低區別的地方.
如果做好心理準備再進去
就比較不會被突襲到啦

就我目前的體會
在大法院當法助的生存之道就是
1.低調.
2.做好本分,
3.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4.千萬不能得罪任何人,特別是同事.法官.庭長
5.不能太搶鋒頭   ,   免得有事端


只要有心理準備
其實法助的薪水真的很不錯
已沒有律師執照的法律系畢業生而言
在外面很難找到這樣的薪水等級了
況且,   自從有了司法事務官,
以後各法院會不會繼續招考法助         不曉得了


回覆 不能說的秘密 在5/5/2009 4:47:49 PM的回覆:
再補充一下

如果你妹妹是分到審判庭的話
其實審判庭的東西,   做幾個月就很熟練了
因為工作類型很固定,就是那些東西而已
幾乎都是做證據清單
屬於機械式的工作
把案件的頁碼.證據名稱.筆錄內容打到電腦上
做成一份證據清單
目的是方便法官.庭長
可以在開庭前可以快速閱覽清單,掌握案情
或者在審理期間可以提示證據給被告辨認

刑庭法助做久一點的人
會覺得自己像加工廠女工
每天就是把一件又一件的案件
變成一份又一份的證據清單
如果打字快,工作效率也會跟著快
這就是為什麼考法助要考打字的原因阿

另外,民庭的法助就真的要比較動頭腦了
因為民庭的案件較難,   考驗法助的法律素養
如果能進去民庭,真的很lucky
那是刑庭法助的夢想
因為民庭比刑庭輕鬆,而且較能學到東西,學以致用
如果是刑庭,法助能學到的東西,沒有民庭那麼多

刑庭法助如果認真學的話
大概1.2年之後,就會發現能學的已經有限了




回覆 好妹妹 在5/5/2009 8:13:33 PM的回覆:
哪類的妹妹
回覆 請問樓上大大 在5/5/2009 8:38:47 PM的回覆:
因為民庭比刑庭輕鬆
------------------------------------------

請問大大,怎麼我一個在當刑庭法助的同學,說他比另一個在同一個法院當民庭法助的同學輕鬆?是不是還是要看各別的法官呢?
回覆 不能說的秘密 在5/6/2009 2:17:41 PM的回覆:
在我待的那個法院
整體來說,民庭法助會比刑庭法助輕鬆
整體的意思就是原則上啦
凡事有原則就有例外

但也有少數幾個刑庭法助輕鬆到根本就是把法院當圖書館
那幾個少數特例,是非常有背景的啦
所以法官根本不敢把案件給那些法助做
怕他們太累,會去跟"上面的"講

另外,法助累不累的確要看法官機不機車,
但也要看助理自己的做事態度
同一個法官對待不同助理,也會有不同的機車程度
同一個助理,遇到不同法官,也會有做事甘不甘願之區別
凡事沒有絕對,進去就知道了







回覆 謝謝樓上大大 在5/6/2009 2:46:31 PM的回覆:
謝謝樓上大大!聽您說才知道原來連法官助理都有那麼不平等的差別待遇啊
回覆 不能說的秘密 在5/6/2009 3:01:11 PM的回覆:
其實法助的案件量如果是來自於法官
那還算OK的!
反正累或不累都是自己的命!

最慘的是遇到厚臉皮又很會裝的濫法助,擺爛不做事,
無能的法官庭長也拿那些人沒辦法
於是就只會ㄠ認真的法助
把擺濫法助的工作丟給認真的法助分攤
明明領同樣的薪水
為何擺爛的人可以安然無事
而認真的人就得一人做好幾人份的工作呢?

機車的法官還會叮嚀被坳的法助
不要抱怨,不要唉
要體諒那些法助是要準備國家考試才擺爛
遇到這種機車法官
心裡真想來個國罵----他要考試,難道別人就不用考試嗎?


回覆 路人 在5/6/2009 9:33:44 PM的回覆:
司法院擇定具有高度試辦意願的高雄地院及桃園地院為民事及刑事案件的試辦法院;兩所試辦法院在法官助理人力未能及時到位的情況下,仍排除萬難,將分別於5月1日及6月1日開始試辦,為期2年。
===============================

嗯,似乎猜得出來"不能說的秘密"大大所待的法院了,也應該是在比較大的法院,才能看得到這麼多法院的生態
回覆 不能說的秘密 在5/7/2009 9:42:42 AM的回覆:
哎,我都已經說是"不能說的秘密"了,樓上大大何苦把

法院範圍限縮到這麼小呢?我只是闡述法院生態,並

未指明是哪一間法院,一切都是不能說的秘密!不要

再猜是哪間法院,也不要寫出來,拜託!拜託!否則會

讓我惹上麻煩的!法助一定要低調,更低調,非常低調!

況且上述兩間只是名義上有試辦的法院,實際上也有

法院自行試辦的!
回覆 桂倫美 在5/9/2009 4:04:06 PM的回覆:
看到「不能說的秘密」的言論,
彷彿看到十年前的自己。
不知道樓上兄台可否讓小弟請教幾個問題。
以下是我的電子郵件信箱:
mic3572@yahoo.com.tw
回覆 不能說的秘密 在5/9/2009 4:37:35 PM的回覆:
樓上[桂倫美]大大您好
您要問什麼問題呢
只要別問我是哪間法院就好
就請您直說吧^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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