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線 上 購 課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學 員 服 務

心 得 分 享

歷 屆 試 題

解答更新•試閱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司法官薪水應提高至20萬
發表人 peter  

發表日期

4/20/2009 12:31:17 PM
發表內容 因應法官法制訂
應另制定"法官俸給特別條例"
並將司法官薪水提高至20萬
回覆 在4/20/2009 4:09:01 PM的回覆:
我覺得要100萬



樓下繼續~~
回覆 很好啊! 在4/20/2009 4:17:48 PM的回覆:
比照職棒球員!年年談薪!
誤判一場官司扣薪10萬!
快速懲奸除惡者!例如一星期內就判阿扁有期徒刑30年併科罰金50億
加薪20萬!
這樣司法品質提升!不再有遲來的正義!又有激勵效果!多棒!
回覆 我覺得至少年薪要1千 在4/20/2009 4:19:33 PM的回覆:
吳淑珍:我還沒窮到去侵吞1千萬                  

中時電子報╱王己由、顏玉龍╱台北報導   2009-04-03   07:53     

 台北地方法院傳喚前「台北一○一」董事長陳敏薰,釐清有無花費一千萬元「買官」。陳敏薰對檢方偵查時的供詞,以及馬永成、林全證稱她爭奪開發金董座失利,在官邸和吳淑珍四人「喬」大華證券董座等問題,她在法庭均未明確回答有或沒有,全部以「我不記得」或「很緊張」帶過。         

 陳敏薰昨日除了否認行賄,她的律師更具狀給特偵組,要求傳林全等七人證明她的清白。陳敏薰去年底在特偵組偵查時,曾具結作證表示拿一千萬元給吳淑珍,是為維持良好的關係,但昨天陳敏薰不說有沒有,而答「我不是很記得」。         

 陳敏薰表示,她和吳淑珍認識五、六年,每隔一陣子就去官邸,和吳淑珍喝茶、聊天。九十三年四月一日,劉泰英歸還向她借的三千萬元交保金後,她就馬上換成三張支票,指示祕書送一張台支一千萬元給吳淑珍,表示要捐款給民進黨。當時吳淑珍是民進黨主席夫人,她並不認識黨主席陳水扁,在她的認知,透過黨主席夫人轉交捐款,就等於是交給黨主席,也就是交給民進黨,無非表達支持政黨政治的心意罷了。         

 陳敏薰還說,吳淑珍待她如女兒,她捐款給民進黨也是報答吳淑珍對她的疼愛。說到過往自己曾生一場大病,她還一度哽咽。         

 陳敏薰還再三表示,一千萬元和大華證券董事長無關,她也不記得是不是和吳淑珍談過大華證董座一職。她捐錢給吳淑珍後,珍還回電告訴她,表示錢會轉交給民進黨,她自始至終都相信夫人,所以不曾想過要收據。         

 不過,合議庭提示她去年十二月四日的筆錄,及馬永成、前財政部長林全的供述內容,詰問她在爭奪開發金董事長失利,「退而求其次」曾在官邸和吳淑珍、馬永成、林全談大華證券董座,但林全不贊成,如果不記得,為什麼筆錄會那樣記?         

 面對敏感問題,陳敏薰說去年是第一次到特偵組應訊,當天很緊張,然後雙手一舉帶過。檢察官繼續追問這個問題,她先說記得四個人沒有見面,接著補上一句「我不記得了」。         

 檢察官當庭要她確認,到底是偵查庭或法庭的說法為真?她回說,去年那次應訊,雖然檢察官對她很好,但一般人要去特偵組都會緊張,加上前一晚又沒有睡覺,所以偵訊時既緊張又頭昏腦脹,還是未正面回答。         

 檢方追問為何不在陳水扁九十三年大選拼連任時捐款,她說當時剛好碰上開發金董事改選委託書大戰,她把全部的錢都拿去徵求委託書,才會在選後捐款。         

 吳淑珍庭訊後說,不是只要選前需款孔急,選後更需要錢,一般選舉結束後,各種請款很多,通常要兩、三個月才能關帳,陳敏薰的台支,是她用自己的錢,換成現金交給陳總統,表明是獻金。扁嫂強調,一般政治獻金捐款很多,許多人沒有說要發票,她們就不會開,甚至還有捐款人主動說不需要發票,陳敏薰未開口說要發票,她就沒開,「我沒有那麼窮,去侵吞一千萬」。
回覆 積少成多 在4/20/2009 4:49:03 PM的回覆:
沒有5億   我不A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現場諮詢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