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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學者免筆試當法官? 綠痛批
發表人 不是政治文  

發表日期

5/11/2009 10:18:58 PM
發表內容 2009/05/11   聯合報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審查「司法人員人事條例修正草案」,擬開放不具任用資格的學者、研究員,以審查著作、口試方式取得遴選資格後轉任法官,引發綠營強烈質疑有如甲考復活。
                    
司法人員人事條例修正草案是以「多元進用法官,充實法官陣容」為由,增訂第十七條之一條文,規定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學者、研究員,以審查著作、口試方式取得遴選資格後申請轉任法官。
                    
對上述增訂條文考試院反對,因此在行政、考試、司法三院會銜送到立院的修正草案中兩案並陳。民進黨擔心修法草案一旦過關,形同對轉任法官大開後門,有如甲考復活,將在今天審查會中反對,呼籲國民黨刪除。
                    
民進黨立委蘇震清指出,過去國民黨一黨獨大的年代,為了進用「優秀專業人士」,捨傳統筆試,而以著作、發明之審查及口試併行方式,舉辦公務人員甲等特考,及格者取得簡任任用資格;實施後,抄襲、找人代筆或人情關說的傳聞不斷,且著作審查及口試易流於主觀,又因破壞文官制度,影響現職公務人員士氣,最後遭到廢止。

他認為,法官為終身職,一旦不適任,將難以調整其職務;而且,甲等特考殷鑑不遠,若讓學者、研究員僅憑口試、審查著作即可取得遴選資格轉任法官,等於替司法特考大開後門,完全悖離民意,對司法獨立制度也將造成嚴重傷害。

回覆 路過 在5/11/2009 10:24:24 PM的回覆:
學者都可以出題了,題目都他們在出的了

要他們寫跟考生同一份試卷的要求應該不過份吧

要是礙於面子

或是年紀大耐力不好

最多再送個冷氣吹如何?椅子用舒適一點

設一個學者專用考場不就解決

回覆 好玩 在5/11/2009 11:49:28 PM的回覆:
學者一大堆連律師都考不上的
結果以前用檢覈,走後門拿律師
(現在當然是不行了)
現在又要走後門拿法官?
好好笑
回覆 只會痛批不會做事不如 在5/12/2009 12:03:00 AM的回覆:
稍微想過以後,其實我是蠻贊同的∼

因為現在實務上當法官的,其實都是按著先例在擬判,一方面是這樣比較不出錯不會被發回裁判能被維持,一方面則是案件量多一直來,實在也沒有心力捍衛當初念法律系的正義初衷...

也許這種導致實務的人權觀念進步牛步化的現狀情況(當然比幾十年前當然是好多了,但很多都還是有可以矮進的地方),可以靠非只單由考試進入司法體系的學者來多少進點新的思維...   
回覆 無聊的人 在5/12/2009 12:29:28 AM的回覆:
樓上你講的是有一點道理,那應該是修法後可能帶來的好處。
但是那些立委豬公不知道會不會去評估修法後可能帶來的嚴重弊端?畢竟我國的國情(不知道是哪一國?)淵源流長,民進黨立委擔憂的情況不是不可能發生,更嚴重的是,我想那些豬公們在審查法案時,應該還是不會去評估利弊得失,屆時可能又是比人頭強行表決,之後又流於口水戰。
回覆 阿亮 在5/12/2009 12:51:22 AM的回覆:
只會痛批不會做事不如卸甲歸田   在2009/5/12   上午   12:03:00的回覆:
稍微想過以後,其實我是蠻贊同的∼

因為現在實務上當法官的,其實都是按著先例在擬判,一方面是這樣比較不出錯不會被發回裁判能被維持,一方面則是案件量多一直來,實在也沒有心力捍衛當初念法律系的正義初衷...

也許這種導致實務的人權觀念進步牛步化的現狀情況(當然比幾十年前當然是好多了,但很多都還是有可以矮進的地方),可以靠非只單由考試進入司法體系的學者來多少進點新的思維...         
................................................................
問題是我們的學界又真有多好?
藍綠挺邊站,而且還可以替藍綠競選宣言背書,或者是像某位教授遇到顏色,文章就自動不中立;請問哪天藍綠政治人物被學者審理時,會有多少人相信司法公正?
還是說我們法律人只要矇著眼睛說,我們都是依法律來判案,這樣就會能使老百姓相信司法公正?
再來,我們的大法官不都很多是學者,請問他們做出來的解釋文沒有其他教授批評嗎?還是全都拍手贊同?真的沒有像政治妥協嗎?
回覆 點點 在5/12/2009 1:00:47 AM的回覆:
其實從機會成本考量
我認為在學校當到副教授以上或是很權威的教授
除非對此很有熱忱
否則要他們當法官的機率很低
其可從月薪、教授治校的地位、院檢生活規範、工作自由度、工作壓力分別以觀
回覆 路過 在5/12/2009 1:54:09 AM的回覆:
這議題的焦點我想都不在學者藍綠問題

案件真正牽涉藍綠又有多少

不用再模糊焦點了

學者帶來新觀念新作為當然是很好

學者要進法院當法官當然舉雙手+雙腳贊成

要不要跟考生寫同份試卷應考

我覺得這是重點

不然學者在國考玩考生玩那麼久

請他依照現行制度應考再來當法官應不過分吧!

不然進法院後也被認為是走後門法官

若法官資格上的程序不正義

實體判決再正義也沒用
回覆 重點 在5/12/2009 7:03:01 AM的回覆:
如是專任教授或副教授級的
都能當大法官了
換個跑道當法官
個人可以接受

重點在於
禁領兩份薪喔
不然如又是兼差性質
一個月審沒幾個案件
學校法院兩邊跑
還可領10幾萬的話
簡直沒天理喔

回覆 發表人的名字用的好 在5/12/2009 9:40:46 AM的回覆:
不是政治文,以免有些奇怪的人老是說人家在發表政治文,看了就討厭。
回覆 。。 在5/12/2009 1:27:31 PM的回覆:
還好這篇沒有人要別人年底縣市長要選誰,那種人才讓人討厭
回覆 紅包文化 在5/12/2009 1:33:43 PM的回覆:
其實,換個角度思考,美國的法官、包括大法官也都是選出來的,也都是要不是從律師、就是從學者選出來的

問題是,怎樣的選的方式才是公平的,這種制度選人的制度到我們東方講「人情」、甚至收紅包的情形嚴重的國家,就會出一些比美國大很多的問題
回覆 叫學者和考生一起考試 在5/12/2009 1:41:47 PM的回覆:
叫學者和考生一起下來考試我就贊成
回覆 學者的分數 在5/12/2009 2:24:02 PM的回覆:
請問8分的一半是幾分
回覆 實務工作者 在5/12/2009 4:16:24 PM的回覆:
發表人的名字用的好   在2009/5/12   上午   09:40:46的回覆:

不是政治文,以免有些奇怪的人老是說人家在發表政治文,看了就討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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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奇怪
有人只唸一點點法律
才學一點點皮毛

到處懷疑別人在發政治文

或者有人只背了幾篇釋字
處處以大法官釋字XXX號來發表理論

連實務工作都沒好好去做
整天來老師這閒逛
妄發書本上的文字(連知識都談不上)

奉勸
真有空閒
請先好好去查Google再來吧

不要洩露沒有實務工作的底



用理論來解決妄想



回覆 路過 在5/12/2009 4:30:47 PM的回覆:
給樓上的:
你說的跟本主題有關嗎?
回覆 誰具資格? 在5/12/2009 4:49:02 PM的回覆:
第十七條之一條文,規定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學者、研究員,以審查著作、口試方式取得遴選資格後申請轉任法官。

具備何種資格的學者及研究員才能申請?
草案能不能過都是問題?就算通過了,審查資格也應該會從嚴。就算真的有學者來當法官,那也未必不是件好事,大家就可以來看看學者能不能把案件辦好~~~
回覆 同意樓上大大 在5/12/2009 5:10:57 PM的回覆:
草案能不能過都是問題?就算通過了,審查資格也應該會從嚴。就算真的有學者來當法官,那也未必不是件好事,大家就可以來看看學者能不能把案件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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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敢來做法官的學者,我還佩服他還算蠻有guts的,因為他做出來的判決書會被大家放在放大鏡下面做檢驗

然行不小心有什麼地方寫錯,恐怕隔天就上報了.......
回覆 如果 在5/13/2009 8:39:58 AM的回覆:
客觀一點想
依正常管道考試的法官
要經過兩年的職訓
再歷經幾年的實習法官

如果學者遴選成為法官後
也同樣要經過這5年的歷程
那是否有實務經驗
其實也不是那麼重要了

就怕這些學者遴選後
直接跳過這訓練歷程
那能否勝任實務工作
就堪慮了


回覆 阿亮 在5/13/2009 9:23:48 AM的回覆:
很多學者專精領域只限於一個領域,會刑事法領域可能就不熟民商法領域;一個案件有可能只侷限再同一個領域嗎??我國刑訴不也有規定附帶民事訴訟章節,如果原告在刑事案件請求附帶民事案件,專精刑事法學者法官會怎麼做勒??
                  現在法官素質會讓外界不敢恭維,不見得真是因為法官經驗不足?在每個月要交出如此多案件情況下,再有心想要仔細查詢學界見解和各國做法,也沒有時間讓他們這樣做。再來向過去會發生漣一些外界用語都不知道情況(比如口交),很多時候問題不在於法官不知民間疾苦,很多時候是因為我們的國家考試把所有學生當成超人一樣,科目多以外還要求每科要唸不同學者見解,這樣怎會有時間多與外界接觸??   偏偏現在我們的司法考試改革方向,又趨向考試科目極大化現況;只怕接下來法官只會真與外界隔絕,更加不知民情?
回覆 ......... 在5/13/2009 12:02:35 PM的回覆:
我只是覺得真的這樣做的話
會不會有學者直接用他的獨門見解來寫判決

如果學者有實力的話
跟大家一起考也會上
用不著用免筆試這條路

真的過的話
以後學者間也會很競爭
因為法律系就那麼多間
也許又會多很多獨門見解來吸引注意
辛苦的還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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