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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司法官加考國際公法,法學英文,證劵交易法,法律倫理
發表人 100年實施  

發表日期

5/17/2009 11:38:26 PM
發表內容 考試院審議通過司法官及律師考試制度改進專案報告
【2009/5/15更新】
考試院14日召開第11屆第35次會議通過「司法官及律師考試制度改進專案報告」,未來考選部將依據院會審議結果,研訂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規則及修訂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規則,擬自民國100年實施。
考選部長楊朝祥表示,為改進司法官及律師考試制度,考選部於95年成立司法官律師考試改進推動小組,召開10次會議,就二項考試之應考資格、應試科目、成績計算及錄取(及格)標準詳加討論,於97年12月19日擬具司法官及律師考試制度改進專案報告,報請考試院審議,其間另邀集司法院、法務部、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及全國各大學法律系所主管召開2次座談會,並經考試院召開3次審查會完成審查。
本次審議通過之司法官及律師考試第一階段改進方案,主要重點為:
一、   考試方式及程序:維持司法官、律師分別考試,司法官考試與律師考試之筆試均採二試,計分第一試、第二試。另司法官考試第三試為口試。
二、   應試科目:司法官及律師考試第一試及第二試應試科目均相同。
(一)第一試:綜合法學(一)(包括憲法、行政法、刑法、刑事訴訟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法律倫理)。綜合法學(二)(包括民法、民事訴訟法、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海商法、證券交易法、法學英文)。
(二)第二試:憲法與行政法、民法與民事訴訟法、刑法與刑事訴訟法、商事法(包括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國文(司法官:包括作文、公文與測驗;律師:包括作文與測驗)。
三、   成績計算及錄取(及格)標準:
(一)司法官考試第一試及第二試錄取資格均不予保留,第一試筆試成績不計入考試總成績,第二試筆試與第三試口試成績合併計算為考試總成績。第一試筆試成績合計600分,第二試筆試成績合計1000分,第三試口試為100分。第一試筆試錄取標準為全程到考人數33%;第二試筆試錄取標準依需用名額加成10%進入第三試口試,並依應考人考試總成績及需用名額擇優錄取。第二試筆試成績有一科目成績為零分或第三試口試成績未滿60分者,均不予錄取。
(二)律師考試第一試錄取資格不予保留,第一試筆試成績不計入考試總成績,以第二試筆試成績為考試總成績。第一試筆試成績合計600分,第二試筆試成績合計1000分。錄取(及格)標準將俟提報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規則修正草案時送請考試院審議。
考選部並表示,未來將同步推動命題及閱卷之改進措施,期以達成改革之目標,包括聘請實體與訴訟法學者與實務界共同綜合性命題、建立應試科目命題大綱、測驗式試題採常設題庫小組方式命題、申論式試題採命題小組方式命題、落實閱卷標準會議、各科目採行閱卷小組方式評閱試卷等。
考選部同時表示,民國100年司法官及律師考試第一階段改進方案實施後,將賡續研議採行法官檢察官律師三合一考試,其間將先完成高等考試法官檢察官律師考試條例草案,報請考試院審議後,函請立法院審議,預定於民國103年實施。
回覆 100年才要考 在5/17/2009 11:49:53 PM的回覆:
對不起
原來有人貼過了
只想請問這四科要怎麼準備呢?
回覆 白老鼠 在5/18/2009 1:55:00 AM的回覆:
只能說這幾年參加國考的考生真的很可憐..
就像數年前第一屆面臨一綱多本、多元入學考試的高中生一樣
令人無所適從..

許多原本不錯的制度被畫蛇添足、加油添醋的增補刪減
最後就變得四不像

聯考制度或許有他的缺點存在
但也是在不公平當中算是最公平的方式!

國考也是一樣
原本的制度或許不是最完美的
但這幾年立法、考試兩院所提的改革案均對國考生傷害很大

政策朝令夕改的,最好今年一次就給它考上
免得成為政策下的犧牲者及白老鼠...

共勉之
回覆 在8/3/2009 11:33:30 PM的回覆:
那要很感謝馬英九
都是他的主張耶
而他夫妻倆
什麼都沒考過耶

回覆 無聊的人 在8/3/2009 11:51:07 PM的回覆:
實在搞不懂,法官考試加考「國際公法」、「法學英文」這兩科的必要性?為了增加國際觀?與世界接軌?就如同高考加考「地球科學」,目的竟是為了使公務員有環保觀念?真是太好笑了。
實在為現在的考生感到可憐,被一些政客亂搞,也替大家加油,早日金榜題名,脫離苦海。
回覆 問到關鍵點了 在8/4/2009 12:03:57 AM的回覆:
因為馬先生是國際公法學博士呀
還有他全家是美公講美語地
所以
這英語國公兩科都是他主張要加考地
大家想不想請他考看看
憲法
行政法
民法(含商事法)
民訴
刑法
刑訴
大家會笑出來他分數喔
英文和國公都是法學偏門
很像練半套九陰真經速成後來被江湖恥笑的周芷若
馬英九就是九陰傳人耶

回覆 那才是他的專長 在8/4/2009 12:17:12 AM的回覆:
還好沒加考穿露屁股短褲慢跑,算仁慈啦...
回覆 這些是考試院的考試委 在8/4/2009 12:21:49 AM的回覆:
司法官加考英文,是在阿扁的總統任內吧?!
回覆 這些是考試院的考試委 在8/4/2009 12:23:15 AM的回覆:
不只司法官,其他的公務員考試加考英文,好像也是在阿扁總統任內加考的,那要怎麼說??
回覆 很簡單阿 在8/4/2009 12:25:07 AM的回覆:
就是不要考
就沒困擾啦
考個試
問題一堆
別考   別考
都沒事!
回覆 問題是在 在8/4/2009 1:36:45 AM的回覆:
馬先生搞不清楚狀況
他根本不知公務員考試有考英文了
放個炮
考試院才配合全面加考英文
也就是原沒考的5個科考
有考的加重配分
各人覺的很奇怪啦
他老有心加強公務員英語能力提昇國際競爭力
那應該在公務員考績列英文為重點評比
而不是拿我們軟柿子國考生開刀呀(吃軟不挑硬幹)
考試如能加強英語能力
我們大家從小考到大
那英文應該很強啦
事實又不然如此
其實馬先生是在美國蹲很多年有那個環境接觸美語
再說會了英文又如何
菲律賓全國說英文
競爭力在亞洲搶後5名
日本英文不怎樣
競爭力排全球前5強
反正他4個姊姊1女兒是美公另1是準美公馬氏夫妻又是綠卡先進(有無效AIT是不解釋喔喔)大家就是要跟著跑英文就對啦
笑死人了紐約州律師及格率52趴
他考5年都考不上
他英文會很強
套吳宗憲的話
見鬼啦


回覆 依深綠的看法 在8/4/2009 2:18:07 AM的回覆:
阿扁任內加考英文------------愛台灣啦!

阿九任內加考英文------------不愛台灣啦!
回覆 321 在8/4/2009 10:05:19 AM的回覆:
這到底有沒有確定會實施?

還有

強執竟然不用考了?
回覆 路過 在8/4/2009 7:48:20 PM的回覆:
國際公法如果有念通
就會知道台灣地位未定論在講啥
台灣人在國際上無國籍馬英九還在那邊一中各表
回覆 路過 在8/4/2009 7:52:41 PM的回覆:
馬再繼續執政
再過幾年甲等特考(黑官)就會復活
回覆 放屁 在8/4/2009 8:26:13 PM的回覆:
好處他一人吃盡
死道友就好
怎麼會再有假特復活
揭秘為什麼是不沾鍋囉
昇到5直轄市(世界第一多耶)
是他獨裁決定

宣佈時他人卻在外國
台灣有大到需要5直轄市的嗎
奇哉怪也
好個絕頂不沾鍋
回覆 321 在8/4/2009 8:44:56 PM的回覆:
樓上共三樓
你們吃飽太閒嗎
一定要做泛政治性的回覆?

我是在問正經的
是否確定要實施
你在跟我講這個
是已經考上太閒
還是沒考上在那邊自娛啊
回覆 ^^ 在8/5/2009 2:02:07 PM的回覆:
那其他縣市哀什麼痛
回覆 在8/5/2009 5:23:18 PM的回覆:
直轄市統籌分配款分很多
然後再去搞選票
全民買單耶
例如我有一表哥在公園管理處當10年多雇員
月領5萬多
工作只有遊客說那邊壞
他再請工友去修
然後外出賣直銷
回覆 直轄市那麼多其實就沒 在8/5/2009 5:26:43 PM的回覆:
直轄市統籌分配款分很多
====================

問題是,直轄市不能分補助款,而且未來直轄市那麼多,統籌分配款也沒有辦法像以前分那麼多
回覆 *.* 在8/5/2009 6:29:06 PM的回覆:
快檢舉你表哥吧
回覆 ...... 在8/5/2009 6:45:38 PM的回覆:
只因為他英文好就要加考英文
怎麼不乾脆加考閩南語聽力加測驗
更可以貼近與民眾的互動
再者在實務上用閩南語跟客家語等機會還比英文大多了
回覆 樓上搞錯了吧 在8/5/2009 7:05:23 PM的回覆:
只因為他英文好就要加考英文
============================

這是在說阿扁英文好嗎?公務員加考英文可是阿扁任內加考的
回覆 別考了咩 在8/5/2009 7:30:27 PM的回覆:
要當司法官   律師
就多考一點
領那麼多錢
考這些還不夠啦
考個   體能      游泳   5000公尺   10萬障礙
魔鬼訓練
還有參加政黨
選錯就取消資格

重點   領那麼多錢
就多考一點吧!

多考幾科   就哀爸叫母
真是讓人   #$%&^&%^@#$%@#$%
回覆 不騙你們耶 在8/6/2009 2:08:43 AM的回覆:
像我表哥這樣
被陳庚金
弄進去當僱員
到現在的
全台好幾百人
需要名單的
敝人可以提供
回覆 消息來源絕對正確 在8/6/2009 2:32:46 AM的回覆:
因為
我外公黃文發(曾任苗栗縣長議長新竹客運苗栗客運董事長)
他爸黃維生妹妹黃丁妹生林為恭(曾任苗栗縣長)
林為恭妹嫁吳鴻麟(曾任桃園縣長)生下吳伯雄(桃園縣長)
就是那個吳伯雄耶他立委兒子現要選桃園縣長
除上述外
我們還出過省議員黃秀森林為恭林為寬林佾廷林久翔
所以
敝人極熟知重重黑幕


回覆 ~~ 在8/6/2009 9:30:53 AM的回覆:
加考是正確的
回覆 雇員問題 在8/6/2009 12:59:05 PM的回覆:
雇員問題
就到監察院檢舉阿
看會不會被這些人公幹!
回覆 怪怪 在8/9/2009 12:57:41 AM的回覆:
我記得原本不是有智財法,什時突然跑出國公ㄚ??
回覆 在8/9/2009 1:13:45 AM的回覆:
是這樣的
馬先生到一所學校法律系演講提到
司法特考應加考國際公法
全體師生拍手合照
考試院才想到馬哈佛是國際公法學博士(其實唸不懂六法都都混國公博士)
回覆 樓上的還真會掰 在8/9/2009 4:16:50 AM的回覆:
請提出證據
回覆 證據喔 在8/9/2009 11:09:57 AM的回覆:
麻煩您留個通訊住址
您同意我寄過去嗎
3Q
馬先生還力倡大修憲法耶(他自己都搞不懂憲法)
再告訴您一個秘密喔
全世界當選該國總統
隔天
大喇喇拿美國護照出境
只有他女兒喔
這叫中華民國元首的女兒
代表國恥之格喔
自己全家都不認同這小國了
小         非空穴來風喔

回覆 人權最大 在8/9/2009 4:46:29 PM的回覆:
對啊,馬英九應該逼他在美國留學生的女兒放棄美國籍的!反正他女兒沒有人權,依民進黨的看法,只有愛台灣的阿扁和姦殺女國中生的徐姓少年有人權啦
回覆 還要別人地址類 在8/10/2009 9:46:42 AM的回覆:
自己把證據放在網路上
回覆 唉呦 在8/12/2009 8:49:43 AM的回覆:
在中華民國出境
拿中華民國護照
就沒人權
不能入出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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