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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為何補習班講義還在引用學者的舊版著作,而不是最新著作?
發表人 小安  

發表日期

5/23/2009 2:46:31 PM
發表內容 補習班的講義多多少少都會引用到學者的著作,以資做為論述根據.
當引用的是期刊論文時,因為期刊論文沒有改版的問題.
但,若是引用到學著的專書時,在閱讀時,會發生一個問題,比如:吳庚的"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及林山田"刑法通論",市面上最新的版本是第十版,但為何講義還在引用第八版,第七版或甚至更早期出版的書呢?學者的見解有可能在新版本中已經變更其原先之見解了.

除講義的編排之外,研究所的指導教授也說:碩博士論文在引用學者著作時,都要引用最新的版本,這樣的論文品質價值會提高一點.

記得好多年前有ㄧ次參加某法學研討會,ㄧ位老師的論文引用到外國大約五十年前的法條,這樣的引法是有問題的,因為外國在歷經五十年之後,該法條有可能已經修法或刪除了,引用的人應該去查證該法條的歷史軌跡演進,註明該法條之最新動態,才是比較好的作法.
回覆
李俊德 在5/23/2009 6:18:26 PM的回覆:

因為更新講義是很花時間的

每次花在這種版數及頁數細瑣修訂的時間就很多

如果補習班原先編寫講義的老師已經不在補習班教書了,自然就不會更新。

回覆 學員 在7/23/2009 4:37:20 PM的回覆:
李老師說得對,老實說,真的很佩服李老師幾乎是每年都在作更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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