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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戴爾電腦網路下標事件
發表人 allen  

發表日期

7/6/2009 11:51:00 PM
發表內容 請問老師
網路上買賣之標價
是否應視為是"要約之引誘"?
如因標價與實際金額差距過大(顯然錯誤)可否依意思表示欠缺效果意思(內容錯誤)而撤銷意思表示?
回覆 @@ 在7/6/2009 11:53:34 PM的回覆:
你是PTT鄉民嗎

回覆 allen 在7/7/2009 12:00:33 AM的回覆:
no
單純就事件探討
回覆 @@ 在7/7/2009 12:02:43 AM的回覆:
不是有人在PTT有貼一個判決嗎
回覆 allen 在7/7/2009 12:04:39 AM的回覆:
不知ㄝ
可否提供一下
回覆 @@ 在7/7/2009 12:06:00 AM的回覆:
我只知道違反誠信原則

我是認為應該要類推86
但這樣做答 必死
也只有我這樣認為吧。。。
回覆 大話新聞忠實觀眾 在7/7/2009 12:39:13 AM的回覆:
網路上有流傳,以前戴爾在美國與中國,
也曾發生過類似標錯價事件,最後都有認賠了事.

為何發生在呆丸就不肯認賠,戴爾電腦看不起呆丸人嗎?
馬英九應該出來說清楚?

馬英九不該為了討好美國,而眼看呆丸人被欺負.

呆丸人的悲情何時才能結束?

唯有阿扁總統被放出來,才能帶領呆丸人走出困境.
回覆 法律人 在7/7/2009 11:04:48 AM的回覆:
每次每篇每版都有樓上這種言論

每次真正要討論問題就會出現這種言論

真是夠了
回覆 9999 在7/7/2009 11:33:42 AM的回覆:
我是有一些想法,但離考試越近,越覺得將想法公開會讓自己落榜...。雖然這問題不是很難。
回覆 一物剋一物. 在7/7/2009 7:04:52 PM的回覆:
呆鵝是混蛋,小夫是奸巧,

對付混蛋,有時靠奸巧的人反而更有用。

---


詐騙個資行銷   戴爾可惡(楊蕙如)


2009年07月07日蘋果日報   

   
6月25日晚間,美國戴爾的台灣網站,出現全面折價7000元的促銷。原價7999的液晶螢幕只要999就可以購買到,引起全台數萬網友搶購。除了價格誘人的因素外,網友會放心購買的原因,一是網友信賴Dell為國際知名的電腦大廠,有品牌信譽和責任,二是整個促銷時程逾9小時。   


若照常識推斷,網站倘標錯價,通常都在一兩小時內即會修復,且幾乎所有的網路購物廠商都有數量控管機制,不可能讓網友大量下單。Dell歷時這麼久且無控管數量的促銷行為,過去在美國、中國皆發生過,也都照標價出貨,所以台灣的消費者也就放心填下了包含信用卡資料在內的個人資料。   


挑戰消費者神經底限
沒想到Dell接下來,演出了令人瞠目結舌且惡質無比的一場戲,至今仍未落幕。首先是連續幾天完全不願出面解釋此事,甚至包括通知記者又取消記者會、出道歉函又聲明取消道歉函、在訂購確認單中洩露他人資料。最後,又完全推翻先前和消保會協商內容,決定「贈送」限時2星期內使用完、只能在Dell網站上購買螢幕的折價券,且其折扣後的價格比市價還貴的方式,打發敷衍消費者,若真拿折價券去購買,還會被倒賺一筆。

當這事尚未解決時,Dell竟又在幾天後再次進行「促銷」活動,筆記型電腦折價4萬,再次挑戰消費者神經底限。為此,我個人認為,這是Dell假借國際大廠之名,行大規模騙取消費者個資的詐欺手法。短短幾小時內,就可以騙取到消費者包含信用卡號、姓名、電話、Email、住址在內的大量資料,名為合法國際大廠,但行為與違法的釣魚網站並無二致。另外,這類行為如果沒有被制止且要求照價出貨的話,台灣將掀起惡意的假促銷免費行銷模式。這兩次Dell事件,全台灣所有電子平面媒體連續數天的大規模報導,若換成同樣的時數版面,其價值超過億元。若可不出貨,以後所有公司都可以用這類的行銷手法搏版面搶知名度而不至於受到制裁。

再者,政府行政單位應介入處理此事,畢竟事關數萬台灣人權益,豈容美國廠商欺壓。立法單位也應制定更嚴格的標準,避免廠商未來使用這類偷雞手法行銷騙取個資,甚至司法單位應介入調查詐騙個資的行為。

台灣消費者的地位不應該低於美國、中國,如果他國的消費者和政府都有力量促使廠商出貨,台灣人更不應該受到漠視。很多衛道人士視網路搶購的行為是趁火打劫,但搶促銷的消費模式舉世皆然,撿便宜並沒有什麼好丟臉可恥。過去美國Dell標價錯誤,同樣也是引起數十萬美國網友搶購,且讓Dell照價出貨,這樣的行為才是保障消費者權益,也確保廠商未來知所警惕能夠負責任的正確作法。對於Dell的縱容,才會傷害台灣消費者利益,成為袒護惡質廠商的幫兇。如果一連串的連續事件沒有妥善處理,未來消費者將無法辨識何謂真實促銷,何謂詐騙促銷行為,台灣消費者的國際地位也會受到重大傷害。   


擬集體訴訟以求公道
最後,我們嚴正要求這兩次事件應該併案處理,照價出貨。如果繼續這樣用惡質的態度面對消費者,我們將會發起集體訴訟,甚至跨海打國際官司,並追加懲罰性賠償,讓Dell知道台灣的消費者不應該這樣輕易被詐騙糊弄。我個人訂購的部分,將會捐給公益社會團體以及偏遠地區學校,也已有很多網友響應。我們爭取的一切,不是為了自己,是為了台灣消費者長遠的利益和地位,請Dell勿等閒視之。   


作者為電影製作人、台灣維新基金會董事   

回覆 allen 在7/7/2009 8:42:51 PM的回覆:
大家好像都無法針對問題討論
是有什麼顧慮嗎?????????????????????????????????????
回覆 卡好 在7/8/2009 4:35:10 PM的回覆:
台灣、大陸不一樣?戴爾標價不實事件 消基會提國際申訴
   更新日期:2009/07/07   12:01   記者林睿康/台北報導   
   
有關國際電腦DELL企業台灣公司在銷售液晶螢幕、筆記型電腦與桌上型電腦時,因涉及標價不實,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6日表示,已主動立案調查DELL是否違反公平交易法。消基會今(7)日也指出,不排除提出團體訴訟、發動消費者抵制DELL商品,並正式向世界消費者聯合會(CI)申訴DELL公司嚴重侵犯消費者權益的行為。


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表示,根據民法第153條規定,「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時,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也就是說,消費者購買DELL產品,取得訂單和付款確認後,買賣契約就已成立,業者就必須履行契約,即使業者說因標示錯誤,要行使撤銷,也必須依照民法第91條規定負賠償責任。


謝天仁說,DELL過去在中國大陸也發生過兩次標錯價事件,因為有人提出訴訟、確認買賣契約,DELL最後都依照當時標價出售,不像在台灣只願意提出折價券補償,完全缺乏誠意。


謝天仁呼籲DELL公司,要立即提出合理賠償方案或依約出貨,否則消基會不排除提出團體訴訟、發動消費者抵制DELL商品,並正式向世界消費者聯合會(CI)申訴DELL公司嚴重侵犯消費者權益的行為。


謝天仁也說,由於網路交易日益頻繁而且快速,標價是不能隨意更改,因此希望政府必須儘速訂出網路購物契約生效與賠償規範,避免類似情形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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