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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大家考上了別忘了什麼是正義
發表人 路過  

發表日期

7/7/2009 10:58:25 PM
發表內容 日本第一各18歲以下的死刑案
************************************

1999年4月18日,警方逮捕當時剛滿18歲1個月的少年,根據犯人供述,他於4月14日當天下午2點左右,喬裝成排水管檢查的工人,按門鈴順利進入被害人家中。目的只有一個-強姦被害人。少年將本村彌生壓在身體下面,可是遭到被害人激烈的反抗,少年於是動手掐死被害人,被害人彌生窒息死後,加害者的少年用事先準備好的膠帶將被害人雙手綑綁,並在口鼻處也黏上膠帶,對死去的被害人進行屍姦。當時11的月的嬰兒夕夏一直在媽媽的旁邊哭泣不休,少年將嬰兒拋往別處,可是嬰兒還是掙扎哭著,往已死去的母親遺體爬去,獸性大發的少年怕嬰兒哭聲引起鄰人注意而壞了他的好事,於是將哭鬧不止的夕夏從母親遺體旁邊拉開,重摔地面數次之後再用繩索勒斃..

第一次開審議庭時,本村洋先生抱著妻女的遺照出庭,卻被法官阻止。法官的考量是被害者遺照會影響家害少年的心理跟情緒,是的,你沒有看錯,當時主審法官確實是這麼說的,因為,被害者的遺照會影響加害者的心理情緒。

本村洋先生不斷跟法官抗議,最後,法官准許他帶遺照進去.條件是必須用黑布將照片蓋住;當時一審下的判決是「無期徒刑」,跟台灣類似的是,日本並沒有真正的無期徒刑,尤其當時少年身上有著少年法保護,頂多關個七八年就可出獄,當時被告辯護律師,竟然在法官下無期徒刑判決時,對著旁聽席的被害家屬,比了一個「勝利」的手勢。
                    
  本村洋先生在判決後召開記者會,他是這麼說的:「我對司法很絕望,原來司法保護的是加害人的權益,司法重視的是加害人的人權。被害者的人權在哪兒?被害者家屬的權益在哪?如果司法判決就是這樣,那不如現在就把犯人放出來好了,我會親手殺了他!」

被告福田孝行因法律保障,國家有義務提供辯護律師,費用由國家全數支出。特別值得提出的是,這次福田被告的辯護律師並非由國家提供,而是民間的律師團體自願出任。本案上訴到最高法院時,被告福田孝行的辯護律師由原來的兩人增加為二十一人,規模之大,堪稱世紀辯護律師團。這些辯護團律師成員們正是所謂的人權擁護者,以廢除死刑為最大使命及任務。至此,本來是一場單純的凶殺案審判,卻被這群贊成廢除死刑的人權派律師們當成表演舞台,開始他們一幕幕卑劣可恥的表演活動。

世紀辯護團提出以下主張:
                    
  被告福田的母親是自殺身亡,被告因為渴望母愛,希望被母親擁抱的慾望過於強烈,才會在見到被害人時情不自禁地抱緊被害人,最後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遺憾;被告並非是強姦目的而侵入民宅,而是想求取失去的母愛。至於被害人死後還對被害人屍姦的行為,世紀辯護團的律師是這樣辯解的:因為被告福田認為,只要將精子送入被害人的體內,被害人就會起死回生。所以死後對遺體的性行為並非汙辱遺體,而是一種起死回生的儀式,至於用繩索勒斃夕夏妹妹也不是心存殺意,因為夕夏妹妹一直哭泣,福田被告想讓夕夏妹妹停止哭泣,所以在她的脖子上綁上蝴蝶結而已。

得到收件人(被告友人)的同意,取得被告親筆書寫的信件,對於自己犯下強姦殺人罪,被告福田孝行寫著:「不過就是一隻公狗走在路上,碰巧遇到一隻可愛的母狗,公狗自然而然的就騎上去了...   這樣也有罪嗎?」
                    
                    
  再寫給友人的信件當中,充滿侮辱被害人及其家屬的言論,其中還有藐視司法的部分,他寫著:「這世界終究是由惡人獲勝的,七、八年之後,等我出獄時,你們要舉辦盛大的party歡迎我啊!」

2008年   4月22日,法官對被告一方的辯護主張全面否定,宣判被告福田因惡行重大處以死刑,距離命案發生已經過九年歲月。死刑宣判後的記者會上,本村先生並無任何勝利喜悅。
回覆 ... 在7/7/2009 11:08:12 PM的回覆:
死刑真的要廢嗎...
等受害人不會想親手殺了垃圾的時候,才是真正廢死刑的時候。
要是我,可能庭上就會拿槍幹掉它了吧。應該可以用被告辯詞毫無悔意而義憤殺人吧。
只是民事賠償上會不會有抵銷的問題?
回覆 別鬧了 在7/7/2009 11:21:20 PM的回覆:
法庭上,層層戒護,犯人都被保護的好好的,哪有義憤殺人的可能
回覆 @@ 在7/7/2009 11:46:21 PM的回覆:
我覺得這個少年的精神有問題

為什麼要貼這貼

我都在一個類似廟的地方念書
廟公的兒子30歲左右
我覺得他有精神障礙
但只是很輕微

他會跑來跟我說(台語)
大哥,我沒有菸了給我菸好嗎
我說好,他從菸盒拿走五根。。。
我嚇到,哪有人哪五根。。。

隔天早上又看到我
又跟我說他沒有菸了,我跟他說菸放在機車上
他就自己拿,拿三根。。。我又嚇到

後來我聽廟公的女友(就阿姨啦)
說那小孩有點精神怪怪的
我就問他為什麼不去開殘障證明
他說廟公,怕被笑,被村子裡的人笑

然後隔天那個阿呆,哈酒喝沒得喝
他直接整個人趴睡在廟旁邊的涼亭
是趴在地上,一整個很奇怪

當兵的時候也逃兵,他不覺得逃兵是大事
20歲到30歲都沒工作
每天只跟他爸拿錢買菸買酒
酒駕騎機車被抓到,沒錢繳罰金去關三個月
現在還是在騎機車
他爸怕他出事不給他騎
我曾經看到他中午12點騎腳踏車在大街上
(離廟騎腳踏車20分鐘吧,他都不會熱嗎)
聽說他去接上看到路邊有人喝酒
他就去跟人要一瓶。。。
一整個有問題。。。

你要說他精神障礙嗎
若有似無,但行為很奇怪就是了
這種人如果國家不管理
殺人又怎樣,強姦又怎樣
判他死刑搞不好他也沒感覺

害我最近去那邊唸書都會怕

正常人再怎樣惡質我還不怕
這種的我超怕
話說黑道有時候會養這種。。。
叫他去開槍,這種人也不知輕重吧
其實很多犯人都是這種

這種人應該給國家強制介入才對
否則他殺人也沒人可以負責的

原PO案例就是這種。。。

我去唸書真的會怕
(他是最近才出現的。。。)
回覆 殺很大 在7/8/2009 12:52:33 AM的回覆:
http://blog.livedoor.jp/yoshitaka1215/archives/1354008.html

感覺長像周杰倫...

周杰倫的"古惑仔版"
回覆 土烏隆夫迷 在7/8/2009 4:18:40 PM的回覆:
這不是日本本格派小說家

土烏隆夫      書上的案例嗎?

我記得是收錄在      米勒的囚犯內

這書出不久,近五年內


最近台灣的種種公法事件也可以寫成一本小說了

我正打算出一本,擬稿中
回覆 不想 在7/8/2009 5:45:05 PM的回覆:
聽說刑事訴訟法修正的方向偏日本派,不希望納稅繳給國家的血汗錢,像日本這樣,花了大量的錢在保護犯罪被告
回覆 未來者 在7/8/2009 7:21:29 PM的回覆:
放心
在過10年或者是20年

檢察官的羈押權又會回到手中
且會給警察比現在大的權力

當社會趨向動亂
社會就將開始防衛

回覆 正義連線 在7/8/2009 10:58:14 PM的回覆:
大家考上了別忘了什麼是正義

=======================================

不過這個社會上什麼人都有,什麼樣的騙子也都有,正義常常被扭曲,社會上就是還是有人會相信,一個一直說要建國的那個人,竟然說自己不知道幾十億的建國基金被匯到外國去了

回覆 這也扯到政治 在7/12/2009 10:39:59 AM的回覆:
太猛了~~
回覆 回樓上 在7/12/2009 2:52:59 PM的回覆:
阿扁的案子,明明就是「刑案」,就是有人總是要把阿扁的案子扯成政治案件!
回覆 樓樓上別把貪瀆刑案也 在7/12/2009 2:57:06 PM的回覆:
當台灣人都把阿扁的案子當成「刑事案件」來看待,一切全看證據來評價是否有犯刑事犯罪,而不要自欺欺人說那個是政治啦什麼的,那麼司法的公平正義或許才比較能實現
回覆 小花 在7/23/2009 12:27:19 PM的回覆:
好長的文章喔
回覆 失拜101 在7/28/2009 6:14:17 PM的回覆:
這就是我要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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