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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給版主
發表人 987  

發表日期

7/22/2009 9:03:42 PM
發表內容 版主您好

我曾在標題<蔡守訓審判長>發表數篇文章
<從網路IP可知......我有發表文章>

之後深覺不妥

一方面擔心對當事人造成困擾外

另一方面...覺得已淪為網路的漫罵

希望版本能刪除<批評蔡法官>的言論

上策:完全刪除該討論版

中策:刪除批評蔡法官的言論

下:希望能刪除我這個IP...所發表的文章


給李老師的建議

希望能給予網友刪除自己文章的權利(以IP來判斷)

讓網友能及時刪除不法的言論....避免被告

感謝老師
回覆 考上司法官為止 在7/22/2009 10:03:44 PM的回覆:
偷了東西之後再放回去,就不構成竊盜罪了嗎?

罵了人之後把話收回來(如果可以收回來),就不構成刑法
309或310了嗎?

純法律......
回覆 無聊 在7/22/2009 10:13:54 PM的回覆:
從行文來看,開版的恐怕就是開「蔡守訓審判長」那篇文章的同一個人,敢罵人就要敢承擔,而且評論蔡守訓審判長是對可受公評之事發表言論,自由時報那些媒體罵蔡守訓審判長罵得跟閣下一樣凶,他們也沒有被告啊
回覆 0.0 在7/22/2009 10:55:29 PM的回覆:
什麼叫做「『留言』版」......
回覆 0.0 在7/22/2009 10:59:15 PM的回覆:

給李老師的建議

希望能給予網友刪除自己文章的權利(以IP來判斷)

讓網友能及時刪除不法的言論....避免被告

感謝老師

=========================================

那是否「剝奪」了對方訴訟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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