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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鄰居要告…律師的老師 沒人要接案
發表人 誰敢接他的案子  

發表日期

7/27/2009 1:16:59 PM
發表內容    更新日期:2009/07/27   04:09   
記者林慶川/特稿


蔡墩銘是國內刑法權威,育才無數,據悉,簡姓住戶此次欲告蔡墩銘,前後找了多位律師,不過,他們發現對簿公堂的對象後,紛紛婉拒。


律師婉拒的理由,並非是蔡墩銘施壓,而是在台灣的法律人,幾乎都拜讀過他的「刑法總論」、「刑事訴訟法概要」等法學著作,勉強說起來,都必須叫蔡墩銘一聲「老師」,蔡是名副其實的法學界大老,前總統陳水扁、現任總統馬英九、法務部長王清峰等都是他的門生。


蔡墩銘在91年自台灣大學退休,仍獲聘為榮譽教授,並持續獻身司法,關懷弱勢,司法院在93年捐助成立「法律扶助基金會」,蔡因德高望重,擔任基金會的第一任董事長。

~~~~~~~~~~~~~~~~~~~~~~~~~~~~~~~~~~~~~~~~~~
蔡老師:不只是律師連法官都是我教出來的喔

回覆 000 在7/27/2009 1:26:23 PM的回覆:
這種"兇宅"的實際賠償額是什麼理論基礎呢?
因為也不曉得實際的損害,誰知道賣的時候會不會根本沒賠?
如果要求被驚嚇的精神賠償,那可能還有道理。

今年會考"凶宅"嗎?
回覆 已經和解了 在7/27/2009 1:56:48 PM的回覆:
國內刑法權威蔡墩銘的女兒蔡佩君,去年在台北市自家15樓墜落至3樓簡姓住戶的露台上死亡,簡某認為此舉造成住處成為凶宅,房價受影響,向台北地院提出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經法院調解後,蔡墩銘讓步,共賠了68萬元。


對此,簡姓住戶的委任律師黃文明昨天以全案已和解為由,不願多談;僅表示,蔡教授是法學界前輩,自己相當敬重,對蔡教授痛失愛女一事,也感到遺憾。

回覆 王小兵 在7/27/2009 2:45:04 PM的回覆:
我想請問老師;
此訴之聲明為何?被告是何人?
行為人是死亡者不是嗎?
回覆
李俊德 在7/27/2009 5:14:41 PM的回覆:

我又不是搜尋引擎

回覆 幽默感 在7/27/2009 5:39:20 PM的回覆:

老師的回答很妙
回覆 路人 在7/27/2009 11:30:57 PM的回覆:
假設一下,如果換個情況
若女兒未滿20歲
則或許有民法187條的法定代理人責任
回覆 oa 在7/28/2009 12:12:46 AM的回覆:
房屋的滑落的價格不就是所受損害(應有現值減去命案後的市值)。
先前法院的判決是行為人自殺的瞬間即令該屋成為所謂的兇宅,造成現有市值的減損,此部分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義務由行為人死亡後之繼承人(父蔡墩銘)繼承。

當然這樣的論證方式不是每個人都能接受!!
回覆 林鈺雄是蔡墩銘的學生 在7/28/2009 7:24:43 AM的回覆:
碩士論文由蔡指導(博士論文由Roxin指導),不過在其新刑法總則一書中,只提到:
許玉秀大法官著作等身的專著論文
林山田教授歷久彌新的刑法通論
黃榮堅教授獨樹一格的基礎刑法學

並沒有提到蔡墩銘教授的刑法總論。
回覆 王小兵 在7/28/2009 8:19:16 AM的回覆:
老師:對不起了,我知道此案件的當事人是何人,我的意思是想問如果行為人自殺的瞬間即令該屋成為所謂的兇宅,造成現有市值的減損,可是行為人(成年了)己死亡了,為何要讓死者之繼承人負賠償責任,那如兇宅所有權人起訴,此訴被告要列何人?聲明如何主張?
回覆 路人 在7/28/2009 4:24:28 PM的回覆:
我很好奇的是
雖然和解不以有本案請求權基礎為必要
但是如果這樣能成立的話
那麼餘命損害賠償請求權
在實務上更沒有否認的理由
因為兩者都是因為死亡才有請求權
要成為兇宅一定要人死
人沒死不叫兇宅
本案本來根本打不贏
蔡老師宅心仁厚
才會和解
回覆 感傷 在7/28/2009 11:22:42 PM的回覆:
唉,看到這種新聞很難過,白髮人送黑髮人已經夠痛了,還要讓父母為自己做的事賠款,天下的子女,真是要為父母心想一想
回覆 別自殺。 在7/28/2009 11:28:03 PM的回覆:
雖然不認識蔡老師
但真是會為他感到心疼
這件事一定又是讓蔡老師想起痛苦的回憶   ...

當然啦
住到「凶宅」的
也並不是說就是壞人,也是值得同情啦...

唉   ...   無論如何,別自殺。   對不起太多人了...
回覆 蔡老師是泰斗 在7/29/2009 6:28:27 PM的回覆:
曾聽學長說過國內已退休的某位刑法權威的情史很豐富

很精.........彩

不知是真是假?
回覆 傳聞太多了 在7/29/2009 11:34:57 PM的回覆:
也聽說過台大某位未退休的刑法老師情史也豐富
回覆 再豐富也搞不贏孫道存 在7/30/2009 1:43:42 PM的回覆:
有種叫那些教授去搞個十八歲的女生來玩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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