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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救災機制: 催生" 國家緊急救難總署"
發表人 1234  

發表日期

8/11/2009 10:15:54 AM
發表內容 我們的國家是否應考慮設立國家緊急救難總署(隸屬總統府之獨立機關)?
國家緊急救難總署為國家最高緊急救難機關暨緊急命令執行機關
總署長為特任官   由總統直接任命

為因國家緊急救難需要
國家緊急救難總署得直接支配國防部   交通部   警政署   海巡署   消防署   環保署等所屬機關   設施   器材   及配備   與人員動員救災.

回覆 疊床架屋? 在8/11/2009 2:53:42 PM的回覆:
你的建議應是出於好意,不過這些事情行政院長就可以作了,不然在發生危難時,行政院長要幹麻?
回覆 說的容易 嫌政府還不 在8/11/2009 3:08:23 PM的回覆:
養一個獨立的署長、養一個獨立的機構、養一堆等著救大災難的人,要花多少錢?
要是大災難連續幾年都不發生,是不是又要再把這些全部都撤掉?
回覆 先落實治水工程的錢不 在8/11/2009 3:55:55 PM的回覆:
先把那些治水預算的工程,有沒有弊端,徹底的查一查、抓一抓吧!這次一些治水工程幾乎沒有發生作用,十在很令人懷疑是怎麼施工的,尤其連中央的前經濟部長都會A治水工程預算了,十在很令人懷疑那些負責治水工程的地方官員有沒有A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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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億治水工程弊案     侯和雄收押禁見

2007年8月8日中央社

「8年800億元治水」等工程弊案,涉嫌圖利特定廠商,最高可能觸及經濟部常務次長侯和雄。7日檢調單位搜索經濟部等33處,約談侯和雄、省自來水公司副總楊水源等33人到案;他們都否認涉案,檢察官8日凌晨聲押侯和雄。

侯和雄與民進黨總統候選人關係密切。謝長廷在擔任高雄市長及延攬侯和雄出任高雄市政務副市長,之後更推舉他出任經濟部次長。

南投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吳祚延表示,檢調追查此案已1年多,發現侯和雄涉嫌在任內利用職權,要所屬單位將發包工程切割在百萬元以下,再上網招標,然後由內定的廠商找幾家陪標廠商投標,最後由遴選委員配合,讓特定的廠商出線。另外,侯和雄涉及多項工程弊案,皆與圖利特定廠商有關,涉嫌貪污及違反偽造文書等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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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部次長侯和雄涉貪求刑20年     350萬交保          


治水工程弊案     侯涉利用職權關說

〔記者謝介裕/南投報導〕南投地檢署偵辦經濟部次長侯和雄等官商涉及治水工程等弊案,昨天偵結,侯和雄等六名官商被依貪污治罪條例罪嫌起訴,檢方並對侯求刑二十年,併科罰金五百萬元,宣告褫奪公權十年。南投地方法院昨晚以已無串證之虞,裁定侯以三百五十萬元交保,總計侯自八月八日被收押以來,已在押近四個月。

同案官員張義敏、楊水源求刑14年
回覆 在8/11/2009 4:57:57 PM的回覆:
現在台灣的總統跟行政院長很難做
救災時候他們去只是幫倒忙
還要派人保護他們
不去被罵宅男不知民間疾苦
去了聽取民情
還要被被罵作秀
去了幫忙聯絡調度被說是小兵
真不知道該怎麼做
都是同一報紙跟同一政黨說的意見
只是每次說的都不一樣
都按照他們說的做   
也有意見
還有現在總統跟行政院長真的被當成『兵』用
救災總署還是有必要成立
因為這樣總統跟行政院長可以去巡視
調度又有救災總署調度
這樣應該沒話說了吧?
回覆 有必要成立啦 在8/11/2009 5:46:30 PM的回覆:
國家緊急救難總署      有必要成立啦
就像消防機關ㄧ樣   
養兵千日用在一時
只是   把   國家緊急救難總署的地位提升至"獨立機關"
國家ㄧ旦發生重大災難(如921和這次的88雨災)   國家緊急救難總署便可以在第一時間馬上啟動養兵千日的救災機制
它屬國家最高救難機關   
所有災情通報及人員調動   都由救難總署擔任總指揮調度
並建議國家緊急救難總署下設"國家緊急救難大學"培育各式救難人員之養成教育
畢業後   分發至   國家緊急救難總署工作

當前   我們需要像一個這樣的國家級專責救難獨立機關及專門培育救難人員的高等技術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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